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HC-2025-04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桥东区交通运输局工业文化主题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 采购需求:1.公园内种植草花地方,每年更换三次。在草木花卉枯萎期,使用假草皮覆盖原种植位置,不得有裸露土。2.园内防寒植物卫矛、小叶黄杨、牡丹、芍药等植物防寒保温。3.苗木成活率1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 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 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明标 ”、技术标“暗标 ”分 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⑵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⑶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 额为基准,中标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内的部分按 1.5%计取,中标金额 100 万元到500万元(含 500 万元)以内的部分按 0.8%计取。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⑸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⑺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 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 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 “张家口 ”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 ”菜单下的“交易文件 下载 ”,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7。⑻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 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 等公告。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⑽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 行贷款,可通过“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 合作银行联系。⑾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桥东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313-590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恒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249号凯地广场3幢5层02号 联系方式:0313-5887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东 电 话:0313-5887443 八、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