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9-SZST-G2025-0084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采购包1
采购包2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靓、汝志峰、马苏宁、张义、杨雄、陈丹、吴雪林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次一标段中标服务费总金额为57900元,二标段中标服务费总金额为59800元,中标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系人:汝志峰 联系电话:0512-63457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519室 联系人:高飞、叶韵、张欣昀、梁书方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叶韵、张欣昀、梁书方 电话:0512-65231142-8007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采购包1(江苏骏瑞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采购包2(江苏三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JSZC-320509-SZST-G2025-0084采购文件.doc《采购包2(江苏三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采购包1(江苏骏瑞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副本.pdf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