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305-00013
二 、 项目名称: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服务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二一九路44号
中标(成交)金额:59(%)
评审总得分: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服务
服务类
名称: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服务(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服务
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 规划设计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2012年)、《鞍山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年)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政策、法规、条例等等。要具备前瞻性和创新性,充分考虑未来区域发展需求以及可能出现的变化,引入先进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手法;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设计方案能够在实际建设中顺利实施,同时要考虑建设成本和后期运营维护成本,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 ★二、技术要求 城乡规划:包括选址规划;用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条件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示;核位图;管线规划;道路规划;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村庄规划,专项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鞍山高新区的整体布局规划,涵盖功能分区规划,需明确划分出商业区、住宅区、公共服务区等不同功能区域;交通系统规划,需合理规划道路布局、公共交通站点设置以及停车场规划;景观环境规划;市政管线规划设计,设计具有特色且舒适宜人的绿化景观、休闲广场等,以提升区域整体环境品质。 ★三、交付成果 最终交付成果需包含详细的规划设计文本,图文并茂地阐述规划设计理念、方案内容、技术指标等;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交通规划图、等,图纸需达到施工设计深度要求;以及电子文档,包括矢量数据,方便进行存储、查阅和修改。 质量标准: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辽宁省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规定的相关要求。图纸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成果要求:成果形式最终以国家、省等有关部门正式出台的技术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材料等。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投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项目费用须包括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通过专家评审的相关费用),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成果批复等相关工作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总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劲松、李光洋(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4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附件)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7号
联系方式:18642246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鞍山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新兴街道解放东路298-S1号二层
联系方式:0412-5200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志涛
电 话:0412-520005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服务.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服务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