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DLZB-2025-18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一部(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B-2025-188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1215.4318万元
最高限价:1215.4318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341.090966 | 341.090966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对金钟街区域大家乐南侧点位进行分筛处理及清运渣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内容。 |
| 第2包 | 是 | 201.503693 | 201.503693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对金钟街区域金温东路点位(二煤气钰峰堂东侧)、大毕庄香港街(南侧大)(香港街城东春晓南侧路南)点位进行清运渣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内容。 |
| 第3包 | 是 | 348.516887 | 348.516887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对金钟街区域金温东路(金温东路张同博料场内东侧)点位进行清运渣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内容。 |
| 第4包 | 是 | 33.712177 | 33.712177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对金钟街区域大家乐东侧(大家乐东侧三叉口向左前行100米)点位进行清运渣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内容。 |
| 第5包 | 是 | 80.180577 | 80.180577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对金钟街区域南何庄金地点位(南何庄)(金地工地东侧,跃进路口西侧)、南何庄金地点位(金地)(金地工地南侧)点位进行清运渣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内容。 |
| 第6包 | 是 | 133.584411 | 133.584411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对金钟街区域外环调整路(南孙庄村)-健营先锋工贸园东,外环调整路旁点位进行清运渣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内容。 |
| 第7包 | 是 | 27.799685 | 27.799685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对金钟街区域欢坨电厂东侧(欢坨电厂东侧,杨北木材中心南侧)点位进行清运渣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内容。 |
| 第8包 | 是 | 49.043404 | 49.043404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理整治项目,对金钟街区域大毕庄香港街(南侧大)(香港街城东春晓南侧路南)点位进行平整土地、栽植绿植及绿化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2: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第1-8包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每包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到 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一部(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法人亲自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如被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携带上述材料现场领取。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售价:500元。(注: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先电话咨询,再前往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电话:022-24950330且所带材料均须注明所购包号)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大毕庄村
联系方式:26796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022-24950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芮
电 话:022-249503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