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经金华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临[2025]3965号批准,2026-2028年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房零星维修养护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GL2025-060 项目名称:2026-2028年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房零星维修养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42000(注:该金额为2026年预算,后续年度按财政下达的预算为准) 最高限价(元):254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2028年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房零星维修养护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254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采用一年一签方式进行合同签约。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4个月,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约。如中标人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标准,双方同意续签的,合同承包期限可顺延1年,否则采购人将另行招标选择承包人。如第二年合同期满前4个月,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约。中标人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标准,双方同意后,可续签第三年年度合同。双方同意续签的,签约价格(折扣率)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4.供应商的项目联系人须为项目经理本人,且在服务期限内必须固定。如需变更,变更后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二)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三)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00(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网址):登入“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三)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9:00(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网址):登入“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开标评标过程及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玩云岭1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峥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320257 质疑联系人:许剑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2025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金地路469号A幢401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828860 质疑联系人:骆军强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828860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八、电子标系统咨询: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九、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姜峰 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朱晨祥 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 十、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