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海曙区公路日常小修及设施维护项目(2026-2027年度)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T534 项目名称:海曙区公路日常小修及设施维护项目(2026-2027年度) 预算金额(万元):1100万元/年,共2个子包,每个子包550万元/年; 最高限价(万元):1100万元/年,共2个子包,每个子包55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子包一: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养护所(高桥片区)管辖范围内的沥青路面、砼路面等路面小修、应急处理及设施维护保养等内容,具体详见“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至每年预算金额全部支出后终止)。 子包二: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养护所(石碶片区)管辖范围内的沥青路面、砼路面等路面小修、应急处理及设施维护保养等内容,具体详见“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至每年预算金额全部支出后终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及其他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3.3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月供应商为安全员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二)【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二)【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 (7)投标人可选择任一子包或同时参与两个子包的投标,本项目按照子包号的前后顺序进行评审(即先评审子包一,再评审子包二),一家投标人最多只能作为一个子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子包一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子包二的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舒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7794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7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445163 质疑联系人:范少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0868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