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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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项目(二次)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柞水县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柞水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08:1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税务二分局五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现场获取 | | 预算金额 | ¥54.0016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路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4-4358989 | | 采购单位 | 柞水县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政府大院8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43217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柞水县第二征收分局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4-4358989 | | 附件: | | 附件1 | 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内容.docx |
项目概况 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柞水县-2025-00358.1B1 项目名称: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16.7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0,016.7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0,016.7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房屋修缮 | 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0,016.7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柞水县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柞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税务二分局五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税务二分局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第二分局五楼)填写报名确认表(须加盖单位鲜章或被授权人签字)获取磋商文件(上述证书正本、副本均可,上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柞水县司法局 地址:政府大院8号楼 联系方式:4321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柞水县第二征收分局 联系方式:0914-435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工 电话:0914-4358989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