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交通运输涉案车辆停车场(卸载场)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28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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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交通运输涉案车辆停车场(卸载场)服务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17:34 |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媛媛、马中军、陈家沛、张明利、王军委(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秀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20117076、13027513277 | | 采购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16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565619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恒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云港路51号空港跨境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20117076、13027513277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82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交通运输涉案车辆停车场(卸载场)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6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内容:为涉案车辆和货物提供停放、保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地租赁、停车场所人员配备、施救人员配备及管理、施求车辆燃油、维修、拖车施救等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的所有相关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航空港区域内,且在划定的禁限行区域以外。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通过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郑港财采公开-2025-82299 | 为涉案车辆和货物提供停放、保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地租赁、停车场所人员配备、施救人员配备及管理、施求车辆燃油、维修、拖车施救等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的所有相关服务。 | 河南泰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2楼204室 | 100.000 | % | 评审总得分:85.4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郑港财采公开-2025-82300 | 为涉案车辆和货物提供停放、保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地租赁、停车场所人员配备、施救人员配备及管理、施求车辆燃油、维修、拖车施救等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的所有相关服务。 | 郑州鑫鑫辉汽车救援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园博园服务区西侧1号 | 100.000 | % | 评审总得分:85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张媛媛、马中军、陈家沛、张明利、王军委(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按服务类计算。A包:17000元、B包:17000元 | | 收费金额:34,0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 |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16号楼 | | 联系人:李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565619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恒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云港路51号空港跨境A座 | | 联系人:朱秀丽 | | 联系方式:17320117076、130275132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朱秀丽 | | 联系方式:17320117076、130275132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