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HQGC-T2025-0067 项目名称:畜牧兽医专业群猪生产智能控制及动物疫病监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招标控制价2199431.64*(1-7%)=2045471.43元 采购需求: 畜牧兽医专业群猪生产智能控制及动物疫病监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所行业为建筑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①企业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本工程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如本工程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4.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供应商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代理 方式:至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受托人身份证。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代理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5-12-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开评标室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现场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519061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联系人:闵女士 联系电话:0523-82987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女士 电话:0523-82987126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