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43484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校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杂品类
供应商名称:沈阳花都盛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21号122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96.5(%)
评审总得分:9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杂品类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校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为学校食堂提供所需食材及食堂 运营相关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3.1时效性:必须严格按照食堂每日每周下达的订单要求进行配送。延迟≥1小时,扣当次货款1%;延迟单月累计3次延迟缺货,或单次缺货影响食堂运营:甲方可终止合同并索赔10%违约金。3.2验收标准:明确各类食材的验收标准(感官要求、重量数量允差、包装要求、温度要求、质检报告查验等)。无质检报告、包装破损污染、温度超标、临期品(保质期≤13)、重量误差>±3%等情况,收货人员有权按标准拒收不合格产品。3.3退换货:明确不合格品、临期品、错送品的退换货流程、响应时限及责任划分。3.4应急保障:应具备应对恶劣天气、交通管制、突发需求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和供应保障能力(如备用车辆、备用货源渠道)。3.5沟通机制:指定固定对接人,建立高效沟通渠道(电话、微信、线上平台等),及时响应食堂需求。3.6信息化(可选但推荐):具备订单管理、配送追踪、电子对账等信息化能力,并能与学校系统对接或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履约评估: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将建立日常评估机制(每周记录、月度汇总),对价格、食材质量、配送服务等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合同续签依据。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3 年。合同明确采用 “1+1+1”模式,即首次签订 1 年合同, 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年度综合评估合 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 2 年, 总服务期不超过 3 年(具体以甲乙双 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评估在合同 到期前30日完成,不合格者终止合作
服务标准:3.1时效性:必须严格按照食堂每日每周下达的订单要求进行配送。延迟≥1小时,扣当次货款1%;延迟单月累计3次延迟缺货,或单次缺货影响食堂运营:甲方可终止合同并索赔10%违约金。3.2验收标准:明确各类食材的验收标准(感官要求、重量数量允差、包装要求、温度要求、质检报告查验等)。无质检报告、包装破损污染、温度超标、临期品(保质期≤13)、重量误差>±3%等情况,收货人员有权按标准拒收不合格产品。3.3退换货:明确不合格品、临期品、错送品的退换货流程、响应时限及责任划分。3.4应急保障:应具备应对恶劣天气、交通管制、突发需求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和供应保障能力(如备用车辆、备用货源渠道)。3.5沟通机制:指定固定对接人,建立高效沟通渠道(电话、微信、线上平台等),及时响应食堂需求。3.6信息化(可选但推荐):具备订单管理、配送追踪、电子对账等信息化能力,并能与学校系统对接或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履约评估: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将建立日常评估机制(每周记录、月度汇总),对价格、食材质量、配送服务等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合同续签依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艳杰、宇春玲、张桂荣、刘桂英(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杂品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方式:024-8659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3151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刘佳琦、马丽君
电 话: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10 沈阳师范大学校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