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381-02445
二 、 项目名称:海城市中医院健康辽宁影像云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医院健康辽宁影像云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九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莲花G地块6号楼东2,3,4号门点
中标(成交)金额:11.8(元)
评审总得分:9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医院健康辽宁影像云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中医院 健康辽宁影像 云服务项目 (二次)(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接入辽宁省影像云,并提供影像跨医院调阅会诊、存储、无胶化服务。
服务要求: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如中标人通过采购人考核,在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按月据实结算。所需软、硬件配套产品按照采购人服务需求免费提供。 3.服务内容: 软件系统技术要求及主要性能参数 序号 技术规格要求 一 总体服务要求 1.1 系统业务设计及技术设计需充分考虑医院未来业务发展趋势,结合海量检查检验数存储,大用户量同时在线的业务需求来完成,具备充分的先进性,可扩展性。 1.2 检查数据归本机构及患者所有。 1.3 ★满足《辽宁省医学影像云——功能规范和技术规范》前提下,将本院影像及报告上传至辽宁省统一影像云平台。 二 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2.1 数字影像集成服务平台 2.1.1 支持CT,MR,DR等符合DICOM通讯设备的数据对接。 2.1.2 支持从CT,MR,DR等设备、院内PACS或RIS 以及第三方影像平台接收影像。 2.1.3 支持兼容https、WebService、视图等多种接口对接方式,对接Oracle等主流数据库。 2.1.4 提供DICOM的SOP Class:Storage SCUSCP,Storage Commitment SCUSCP;可直接接收所有符合DICOM3.0标准的影像数据传输;支持DICOM 传送与接收;支持DICOM QueryRetrieve服务,实时查询检索DICOM全序列影像;确保影像传输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2.1.5 支持多层存储与管理。 2.1.6 支持将CT、DR、MRI等医技科室数据存储于云端,实现统一归档、管理与后续的扩展应用。 2.1.7 支持系统对于影像存储数据库备份服务器监控。 2.1.8 提供开放式、标准化数据访问接口,支持各类影像数据的一体化平台集成应用,提供但不限于二维码浏览、短信链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入口方式。 2.1.9 ★符合辽宁省影像云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存储至少15年。 等满足所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限 届满,如中标人通过采购人考核,在 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的 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 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 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1).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等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世野、巩立龙(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医院健康辽宁影像云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照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中医院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站前街贸易路及验军管理区兴海大街
联系方式:0412-3304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荒岭社区滨河西路400号办公楼307室
联系方式:0412-351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明明
电 话:132389969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城市中医院健康辽宁影像云服务项目(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医院健康辽宁影像云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九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