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市级部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统采分用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X-2025-45 项目名称:市级部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统采分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系统的测评工作并交付测评报告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系统的测评工作并交付测评报告。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系统的测评工作并交付测评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 合同包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为保障等保测评服务质量与服务交付进度,本项目共划分3个采购包,项目执行“兼投不兼中”原则:供应商可对任意1个或多个采购包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选其中1个采购包;若供应商在多个采购包中均符合中选条件,则按招标文件采购包的先后顺序确定中选供应商,其余采购包自动失去中选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铜川市数据中心 地址:铜川市正阳路9号 联系方式:15129577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B座14层1403室 联系方式:181617912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61791282 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7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