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凤县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JFMT2025(084)号 项目名称:凤县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5,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2,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5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2、供应商须提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以保证后续流程的进行。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4、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来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介绍信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获取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凤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凤县市民中心6楼 联系方式:09174806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 联系方式:133191785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亚红 电话:13319178519 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