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后勤物品配送服务项目(2025-202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06-04F-2025-D-F-E33300 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后勤物品配送服务项目(2025-2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后勤物品配送服务项目(2025-2027)):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签订合同后,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本项目合同终止:(1)配送服务期限满;(2)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合同金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后勤物品配送服务项目(2025-20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实作出声明,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后勤物品配送服务项目(2025-202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则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操作如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宝鼎路60号 联系方式:0758-2625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A楼805室 联系方式:0758-27623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晓维、纪玩波、许锐焜、盛菲、李涛 电 话:0758-2762312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