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5000144二、项目名称:锦屏镇分水岭水厂防汛抢险电力设施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能投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向菊先、周星、王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18407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零柒元整)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407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152925210200002004[2025]00152。 2.本项目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610,联系电话:0831-57052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山县锦屏镇金河社区 联系方式:1588310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瑾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大乘镇安子村蔡家组 联系方式:156803969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15680396966 宜宾瑾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