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05号】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制服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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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制服购置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4:5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姬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5-2289616 18937588700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稻香路与优胜路交叉口东北角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5-21123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会议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5-2289616 18937588700 |
公告内容文档 | |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制服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招标-2025-18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制服购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0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202605号-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制服购置项目 | 1400000 | 1400000 | 是 | 140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制式服装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投标人将所采购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及采购单位验收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6、信誉要求: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①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投标人应对核实须配合,如有虚假,应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 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人: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电话:0375-76660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稻香路与优胜路交叉口东北角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21123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会议室 | | 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289616 189375887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289616 189375887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