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宜昌市中心城区一类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总平面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论证(2026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2 18:03|发布单位: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25|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心城区一类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总平面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论证(2026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0120250600017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970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城区一类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总平面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论证(2026年度)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5.00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94.000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个供应商承担2026年度宜昌市中心城区一类及其他重要的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总平面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论证的技术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底之前交付所有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操作方法详见(新点e交易—常用下载—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指南),新点e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在线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7:30,请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咨询,咨询QQ群:238057058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https://hbszfcg.etrading.cn/)跳转进入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指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联系方式:13607208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717-6253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静怡 电 话:13607208329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