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07-08-04H-2025-D-F-E31992二、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2026年合作区法务集聚区集中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2026年合作区法务集聚区集中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2026年合作区法务集聚区集中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珠海横琴高择投资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佳兴(采购人代表)、谭维庆、孙安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2026年合作区法务集聚区集中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 根据合作区法务集聚区建设需要,2023年初我局对合作区办公楼宇项目进行广泛调研,发现合作区内符合租赁要求的办公楼宇仅有“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中心”写字楼,该楼宇的产权方珠海横琴高择投资有限公司同意珠海普罗物业有限公司将9栋2-10层办公写字楼转租用作合作区法务集聚区集中办公场地,珠海普罗物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该楼宇9栋2-10层的转租、分租权,有权出租“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中心”的房屋。故2023年3月我局向珠海普罗物业有限公司进行2023年度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采购,租赁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随后在2023年12月、2024年12月我局向珠海普罗物业有限公司进行2024年度、2025年度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采购,租赁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原园区逐步打造为中国-葡语(西语)国家经济贸易服务中心。2025年11月起,园区物业公司变更为广东横琴中葡经贸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在2023年初相关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前,该场地已进行了适宜的装修和布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办公环境。该场地内各法律服务机构定期举办各类法律服务业相关活动,场地周边已有交通指示牌、指引等市政设施,“琴澳法务集聚区”已具备较高便利性。如果在2026年更换场地,将导致原有的投入无法充分利用,作为面向社会的服务机构,不宜经常性迁址,以免给群众造成不便。同时还需要重新进行场地选择、评估、审批、签约、装修等工作,增加了项目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不符合节约使用财政资金的原则。鉴于服务履约期限即将结束,为保障服务衔接,我局2026年拟向珠海横琴高择投资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租赁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中心9栋2-10层。 综上所述,我局认为该采购项目标的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 联系方式:0756-8937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4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6-266686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杨杰、郑凯存、潘文辉、秦晓波、盛菲、李涛 电 话:0756-2666861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