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5000416二、项目名称:黄家、胡家、龙市人民法庭维修改造工程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同德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国东(采购人代表)、谭勇、黄定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内江市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隆昌市人民法院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西路1段1号 联系方式:13989109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联系方式:189814426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8981442670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