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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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置: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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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Y-ZB-052-2025 二、项目名称: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咨询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陕西康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18号楼星光德必易园418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35,000.00元 | 88.33 | 合同包2(财务评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陕西益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190号中联颐华苑1103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9,900.00元 | 86.16 | 合同包3(法律意见):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陕西锦嘉律师事务所 |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03,700.00元 | 84.9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咨询服务): 服务类(陕西康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咨询服务 | 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拟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在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及文件的要求下,完成对应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编制、土地评估咨询报告编制及省、部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相关系统资料上传等各类服务。 | 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90日历天 | 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935,000.00 | 合同包2(财务评价): 服务类(陕西益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财务评价 | 2025年渭南市大荔县新增土储、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项目,对通过审批的项目提供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价报告书,以及涉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范围 | 服务内容:对通过审批的项目提供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价报告书 服务期限:15日历天 成果要求:提供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价报告书 | 15日历天 | 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 行。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99,900.00 | 合同包3(法律意见): 服务类(陕西锦嘉律师事务所)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法律意见 | 1.提供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 2.尽职调查(调研)。 3.服务期间的法律咨询与服务,包括对发行主体与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对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对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的相关文件的审查、进行法律意见的编制。 4.后期服务配合,包括为采购方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提供成功及相关材料,完成成果验收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 15日历天提供专项法律意见 | 15日历天 | 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向采购方提供的成果资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103,7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收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咨询服务 | 1.402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财务评价 | 0.149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3 | 法律意见 | 0.155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荔县东环路十字 联系方式:3269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二环北段551号 联系方式:13093977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沙沙 电话:13093977939 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