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1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AKH—AK2025020 项目名称: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1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19号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19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陕县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长安西街13号 联系方式:0915-6822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安昆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19号 联系方式:193092798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9309279889 西安昆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