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E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宝鸡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7:1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倩 任亚明 魏存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8899362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0917-38860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8899362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pdf |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E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2025-11-236-Q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E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手术显微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医用光学仪器 | 手术显微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0 | 合同包2(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0 | 合同包3(电子鼻内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3-1 | 医用内窥镜 | 电子鼻内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手术显微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电子鼻内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手术显微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完整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注:财务状况中须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上传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9、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完整授权链证明材料; 11、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合同包2(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完整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注:财务状况中须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上传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9、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合同包3(电子鼻内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完整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注:财务状况中须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上传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9、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完整授权链证明材料; 11、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至 2025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2.注意事项:投标人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917-388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 联系方式:029-88899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倩 任亚明 魏存刚 电话:029-88899362 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