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12435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供应商名称:集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62-1号(1-13-2)
中标(成交)金额:666,400(元)
评审总得分:95.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服务类
名称: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最高院要求,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馆藏诉讼档案约238万页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完成数据挂接、数据备份工作。 档案数字化服务内容: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处理,并完成相应条目录入和系统挂接等相关工作,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对经数字化处理后所形成的电子文档进行数据备份,对年代久远的破损卷宗在数字化前进行修补,同时与现在运行的电子卷宗系统进行同步对接,达到实时应用的目的。
服务要求: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2.扫描后的图像文件、目录与系统准确挂接,实现档案快速无误检索。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完整、可分辨、可阅读。 4.保证档案的著录与校准以原始纸质档案为依据。 5.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符合以下标准及规定: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法发【2012】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法办【2015】161号) 《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2.扫描后的图像文件、目录与系统准确挂接,实现档案快速无误检索。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完整、可分辨、可阅读。 4.保证档案的著录与校准以原始纸质档案为依据。 5.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符合以下标准及规定: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法发【2012】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法办【2015】161号) 《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清梅、吴树军、宫雪、宋杰、张书洋(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 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按标包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9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联系方式:024-22763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024-6210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巧柔、陈柳、史颖、高永博
电 话:024-62100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供应商名称:集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