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05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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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7:0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晓金、倪良琼、时建伟 | | 总成交金额 | ¥301.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37152200 | | 采购单位 | 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方城县清河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931765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一号智荟城8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37152200 | | 附件: | | 附件1 | 成交公告(1.05)(2)(1).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3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4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5-74 | | 2、采购项目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0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方财磋商采购-2025-74-1 | 道路、排水、亮化、广场、公厕、美丽乡村标识牌等分项工程 | 旭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98号楼1层 | 3,015,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4.17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90日历天 | 李金朋 | 豫241202153020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王晓金、倪良琼、时建伟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 收费金额:33,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http://ggzyjy.fangcheng.gov. cn)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方城县清河镇 | | 联系人:倪崇 | | 联系方式:1599317659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一号智荟城811 | | 联系人:赵冰 | | 联系方式:181371522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冰 | | 联系方式:18137152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