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泾县公安局所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G-CS-2026001 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所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年 最高限价:80万元/年 采购需求:为了确保泾县公安局各所队职工正常用餐,特开展本次采购项目。本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范围包括11个乡镇及泾东派出所、看守所、经侦大队、特巡警大队;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不低于29个人,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9点00分,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包别)划分:1个。 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3.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或餐饮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本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公安局 地 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2号 联系方式:13856355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璟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财富鑫城A2幢112号 联系方式:13655636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许工 电 话:13856355915、13655636571 附件:采购需求.pdf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