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626210200026597-XM001 项目名称:建设丰台区新质生产力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2.4627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02.4627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供应商须单独响应,各分包最高限价为各分包预算金额。 第一包:建设丰台区新质生产力基地项目(施工)(预算金额:389.605715万元) 招标采购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拆除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日,最终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包:建设丰台区新质生产力基地项目(监理)(预算金额: 12.856989万元) 1.项目名称:建设丰台区新质生产力基地项目(监理) 2.项目工程位置:北京市丰台区 3.工程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规模为拆除(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等内容; 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 施工期间的监理服务期为实际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如果实际竣工时间推迟,相关监理费用不再调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各包组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建设丰台区新质生产力基地项目(施工) (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 资质; (2)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外地进京建筑企业具备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 第二包:建设丰台区新质生产力基地项目(监理)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其中,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1-09至2026-01-15,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19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1-19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6)《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 (9)《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甲13号 联系方式:臧老师,63816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诚和远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C座207 联系方式:岳光远、朱昊然,010-638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光远、朱昊然 电 话: 010-63856788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