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8-NJGS-C2025-0007 项目名称:桠溪街道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240000万元(采购包1:45.743000万元;采购包2:43.942000万元;采购包3:43.55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一:45.743万元/年;包二:43.942万元/年;包三:43.554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各采购包最高限价金额,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桠溪街道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第三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应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01-2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全程电子化招标 (1)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3)请供应商在开标前按要求登录“苏采云”系统内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按系统流程开标解密,必要时请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问题可咨询“苏采云”系统客服热线(“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政务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采购包,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采购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一个采购包,开标、评标、中标的顺序为: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采购包三,按评标顺序,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后续采购包评标中,不再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其有效报价仍参与后续采购包的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桠溪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永宁东街12号 联系人:陈秀凤 联系电话:025-57813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丹阳湖北路56号30栋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13905196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话:13905196067 附件:JSZC-320118-NJGS-C2025-0007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