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饮马河大桥以上(含石头口门水源地)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饮马河大桥以上(石头口门水源地) | 在各流域内开展查测溯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且形成“查测溯”报告递交至采购人。对流域内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污水厂处理厂、支流支沟、吐口、直排企业等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流量、COD、氨氮、总磷等,以寻找污染源为目的,对超标的干支流、点源、吐口等进行现场勘查,溯源分析,对疑似造成污染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分析。 |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开展工作的水体水质进行查测溯,需要提供监测数据、问题清单及"查测溯"报告,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内容汇总表,包括所有点位表,支流表,污水处理厂清单;按时提供流域污染治理简报和图册,需详细标明各流域内的干支流、排污口、点源位置及超标情况及污染源分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2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新凯河(东辽河)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新凯河(东辽河) | 在各流域内开展查测溯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且形成“查测溯”报告递交至采购人。对流域内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污水厂处理厂、支流支沟、吐口、直排企业等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流量、COD、氨氮、总磷等,以寻找污染源为目的,对超标的干支流、点源、吐口等进行现场勘查,溯源分析,对疑似造成污染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分析。 |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开展工作的水体水质进行查测溯,需要提供监测数据、问题清单及"查测溯"报告,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内容汇总表,包括所有点位表,支流表,污水处理厂清单;按时提供流域污染治理简报和图册,需详细标明各流域内的干支流、排污口、点源位置及超标情况及污染源分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3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松花江(沐石河)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松花江(沐石河) | 在各流域内开展查测溯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且形成“查测溯”报告递交至采购人。对流域内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污水厂处理厂、支流支沟、吐口、直排企业等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流量、COD、氨氮、总磷等,以寻找污染源为目的,对超标的干支流、点源、吐口等进行现场勘查,溯源分析,对疑似造成污染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分析。 |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开展工作的水体水质进行查测溯,需要提供监测数据、问题清单及"查测溯"报告,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内容汇总表,包括所有点位表,支流表,污水处理厂清单;按时提供流域污染治理简报和图册,需详细标明各流域内的干支流、排污口、点源位置及超标情况及污染源分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4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拉林河(卡岔河)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拉林河(卡岔河) | 在各流域内开展查测溯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且形成“查测溯”报告递交至采购人。对流域内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污水厂处理厂、支流支沟、吐口、直排企业等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流量、COD、氨氮、总磷等,以寻找污染源为目的,对超标的干支流、点源、吐口等进行现场勘查,溯源分析,对疑似造成污染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分析。 |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开展工作的水体水质进行查测溯,需要提供监测数据、问题清单及"查测溯"报告,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内容汇总表,包括所有点位表,支流表,污水处理厂清单;按时提供流域污染治理简报和图册,需详细标明各流域内的干支流、排污口、点源位置及超标情况及污染源分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5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新立城大坝以下至-靠山大桥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新立城大坝以下至-靠山大桥 | 在各流域内开展查测溯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且形成“查测溯”报告递交至采购人。对流域内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污水厂处理厂、支流支沟、吐口、直排企业等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流量、COD、氨氮、总磷等,以寻找污染源为目的,对超标的干支流、点源、吐口等进行现场勘查,溯源分析,对疑似造成污染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分析。 |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开展工作的水体水质进行查测溯,需要提供监测数据、问题清单及"查测溯"报告,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内容汇总表,包括所有点位表,支流表,污水处理厂清单;按时提供流域污染治理简报和图册,需详细标明各流域内的干支流、排污口、点源位置及超标情况及污染源分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6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饮马河大桥以下至靠山南楼 | 2025年长春市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项目购买服务-饮马河大桥以下至靠山南楼 | 在各流域内开展查测溯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且形成“查测溯”报告递交至采购人。对流域内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污水厂处理厂、支流支沟、吐口、直排企业等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流量、COD、氨氮、总磷等,以寻找污染源为目的,对超标的干支流、点源、吐口等进行现场勘查,溯源分析,对疑似造成污染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分析。 |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开展工作的水体水质进行查测溯,需要提供监测数据、问题清单及"查测溯"报告,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内容汇总表,包括所有点位表,支流表,污水处理厂清单;按时提供流域污染治理简报和图册,需详细标明各流域内的干支流、排污口、点源位置及超标情况及污染源分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