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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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延川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 | 行政区域 | 延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 16:1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延川县财政局1楼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1月28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延川县财政局1楼104室 | | 预算金额 | ¥149.87897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8331531 | | 采购单位 | 延川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川县住建局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911232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8331531 | | 附件: | | 附件1 | 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采购需求(1).docx | | 附件2 | 介绍信.doc |
项目概况 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财政局1楼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5-00247 项目名称: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8,789.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8,789.7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86,789.7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市内燃气管道铺设 | 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8,789.79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阳尚沟区域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燃气管道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仅限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至 2026年01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川县财政局1楼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1楼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2、请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集采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延川县住建局6楼 联系方式:15991123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0911-8331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1-8331531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