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381043-JSZR-C2026-0005 项目名称:新沂市时集镇创新和美乡村建管机制(第二类)改革实验(白石村、郝湖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142090.43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时集镇创新和美乡村建管机制(第二类)改革实验(白石村、郝湖村)工程,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冷库土建、冷库钢构、冷库水电、冷库消防 、白石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装修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2024年度或2025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信用信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02-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1_第五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北京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范笑晓、张素雅 联系电话:0516-83906677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19b9de8-87b7-48e5-8542-122fe94bb34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时集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时集镇 联系人:吴凡 联系电话:1379522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人:范笑晓、张素雅 联系电话:0516-8390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笑晓、张素雅 电话:0516-83906677 附件:01 白石冷库建筑.pdf00 时集建管施工图.pdf05 白石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pdfJSZC-320381043-JSZR-C2026-0005采购文件.doc04 白石冷库电气.pdf02 白石冷库结构.pdf03 白石冷库排水.pdf新沂市时集镇创新和美乡村建管机制(第二类)改革试验(白石村、郝湖村).xls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