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浠水县中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16:24|发布单位: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浠水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56725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6-00024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中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塔夫斯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6号12楼 中标(成交)金额:144.8(万元) 综合评分法:87.87(分)
五、评审小组成员 丰一迪,任重远,徐建国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1-30 2、评审地点:浠水县市民之家3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收费金额:2.172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九、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中医院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民政路140号 联系方式:15727252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1899575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唯 电 话:18995750090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