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2 17:27:21]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
4
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
6
年
2
月
2
日
-202
6
年
2
月
6
日。
电话:
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
88
号
A2
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500kV
巴达线
21—25
号段迁改工程
|
达州市渠县境内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因成达万高铁达州段(在建)将穿越
500kV
巴达线
22—23
号塔段,为保障电网和高铁安全运行,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
500kV
巴达线
21—25
号段迁改工程(以下简称
“
项目
”
)。
项目位于达州市渠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架空线路约
1.4km
,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导线采用四分裂,分裂间距
450mm
,设计输送电流
2820A
,新建铁塔
4
基;新建两根
72
芯
OPGW
复合光缆约
1.4km
;拆除既有
500kV
巴达线长约
1.18km
线路,拆除铁塔
3
基。
项目总投资为
784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3.5
万元。
|
一、主要环保措施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限制夜间施工等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拆除的塔材、导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绝缘子、建筑垃圾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严格控制作业区域,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植物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拟采取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根据线路分裂间距、塔型等情况,项目迁改段在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处导线对地高度
满足报告书有关要求
,确保电场强度满足
10kV/m
控制限值要求;在通过公众曝露区域时,居民处导线对地高度、厂房处导线对地高度
满足报告书有关要求
,确保居民区电场强度满足公众曝露限值
4kV/m
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影响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2
|
达州市中心医院风湿免疫科楼核医学科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达州市通川区南岳庙街
56
号达州市中心医院风湿免疫科楼(
1F
)
|
达州市中心医
|
四川同佳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达州市中心医院
拟对
达州市南岳庙街
56
号医院东南角风湿免疫科楼
1
楼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实施退役。
在退役活动实施之前,核医学科已于
2025
年
6
月全面停止使用
并封闭管理
,
其中放射性核素
131
I
、
89
Sr
、
18
F
于
2024
年停用,
99m
Tc
于
2025
年
6
月停用
,工作场所内
已无放射性药品
,
无放射性废气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贮存于
放射性
废物
暂存室
内
。
拟退役核医学科
使用
的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有
131
I
、
89
Sr
、
99m
Tc
、
18
F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1.13×10
9
Bq
,为乙级非密封
放射性物质
工作场所
。
本项目退役范围涵盖活性室、注射室、注射后等候室、
SPECT
室及控制室、
131
I
治疗室、运动室、抢救室、留观室、污洗间、储源室、衰变室、淋洗室、衰变池等;退役对象除以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墙面、地面、工作台、铅防护门和铅玻璃等)外,还包括通风橱、铅屏风、办公桌椅、柜子、铅罐、放射性废物桶、放射性排水、排风系统等防护用品和设备。
|
一、
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风湿免疫科楼核医学科(原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活性室、注射室、注射后等候室、
SPECT
室及控制室、
131I
治疗室、运动室、抢救室、留观室、污洗间、储源室、衰变室、淋洗室、衰变池等已达到清洁解控水平,无需采取进一步的退役措施。本项目风湿免疫科楼核医学科(原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可达到无限制开放的目标,场所内的设备用品等可以作为普通物品继续使用或处置。衰变池废水可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原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内的服药纸杯、棉签、纸巾、针筒等少量放射性固体废物以及通风管道活性炭滤芯已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可作为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衰变池内的少量底泥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可作为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排水管道及排风管道在退役过程中经监测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二、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退役对周围环境及公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
|
|
3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销售(含建造)和使用
40MeV
加速器项目
|
绵阳市绵山路
64
号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科学城所区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40MeV
加速器的设计、销售、建造调试及后续维修维护活动,年最大销售(含建造)、调试量均为
2
台,每名维修维护人员年维修设备最多
11
台。加速器电子线最大能量为
40MeV
,束流引出口
4
个(
A
、
B
、
C
、
D
),供束模式分
6
种(
A+B
供束、
A+C
供束、
A+D
供束、
A
供束、
C
供束、
D
供束),单个引出口最大束流强度为
0.25mA
(束流收集器调试工况)或
3.375mA
(靶室调试工况),最大束流强度为
0.5mA
(束流收集器调试工况)或
6.75mA
(靶室调试工况),用于用户单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属于
I
类射线装置。单台加速器分别按照
13.3MeV
、
26.6MeV
和
40MeV
三个档进行调试,出束时间共
640
小时,辐射工作人员年受照时间合计约
1280h/a
。单台加速器维修维护出束调试时间约
10h
,辐射工作人员年受照时间合计约
110h
。
|
一、
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
建设单位设计的加速器大厅和靶室拟
采
取
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一)
典型调试出束场所
实体屏蔽措施
本项目
建设单位为射线装置
用户单位
设计的
40
MeV
花瓣
加速器调试大厅、
3
个靶室
的典型射线屏蔽措施:
四周墙体和顶板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顶板厚度均为
2.
3
m
,
底板厚度均为
0.65m
。
加速器调试大厅
东侧
墙体
厚度为
2.
0
m
(
与靶室
1
共用)
,
南侧墙体厚
2.
3
~
3.0
m
,
西
侧墙体厚
1.8
m
,北侧迷道内墙、外墙厚
度均为
1.5
m
,
与靶室共用墙体厚度为
2.0m
,
防护门为
15
0m
mPb
铅板
+5
0m
m
聚乙烯
。
靶室
1
、靶室
2
和靶室
3
外墙厚度均为
3.0m
,与加速器大厅共用墙体厚度均为
2.
0
m
。
靶室防护门采用活塞式混凝土结构,宽度为
1.2
~
1.8m
,厚度均为
3.0m
。
(
二
)
典型调试出束场所
两区划分
本项目
建设单位为销售对象设计的有关辐射工作场所,将
加速器大厅及各靶室
确定
为控制区,
其
相邻区域或房间由用户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对应环评手续中确定为控制区或监督区。
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
标明
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三)
典型调试出束场所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
1.
花瓣加速器固有安全性
(
1
)加速器系统
拟
设置多层次、高精度的运行参数联锁。当任何核心运行参数(励磁磁铁电流、电子束流流强、腔体射频功率、真空度、束流位置偏差)实时监测值偏离其设定值,且偏离幅度超过预设的容错阈值时,该联锁将被立即触发。
(
2
)加速器系统
拟
配备在线辐射剂量监测联锁系统,当加速器大厅内辐射剂量值突增至剂量阈值(加速器系统真空未发生明显变化),加速器联锁被触发而停止运行。
(
3
)加速器系统将设置登陆页面,所有操作人员均将设置不同的登录名和密码。加速器对不同的用户开放不同的权限等级,当操作人员下达没有使用权限的加速器指令时,加速器将不会执行相应的指令。
2.
加速器调试大厅、
靶室与防护门
拟
设置门机联锁,
加速器工作状态显示
(
门灯联锁
)
、
紧急停机按钮(带中文标识)、紧急开门按钮(带中文标识)、
视频监控系统、声光报警装置、
门与束流联锁、
火灾报警仪联锁
、
门与场所的辐射剂量率联锁、
通风延时开门联锁、
清场巡更系统联锁、
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辐射防护措施。
3.
调试出束场所
应
配备
便携式
X-γ
辐射监测仪、
便携式中子
监测仪
监控辐射环境
,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佩戴
个人剂量计
(
含中子
)、
个人剂量报警仪监控个人剂量。
(
四
)废气处理措施
用户单位在使用本项目加速器系统时,加速器大厅及靶室应至少设置
1
套排风系统,排风系统应设废气处理装置对运营期间产生的活化气体及
臭氧(
O
3
)
、
二氧化氮(
NO
2
)
进行处理,在放射性同位素生产时可能产生其他放射性气体,用户单位还应根据自身建设内容设置合理的废气处理设施(如二级活性炭过滤
+
中高效过滤器等)。加速器大厅及靶室内换气次数应不小于
4
次
/h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
。
(
五
)废水处理措施
用户单位应
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简易沉淀后重复利用
。
运营期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维修维护期间若需要向外排放冷却水时,由用户单位负责收集(收集装置有效容积大于等于
6m
3
)和后续的暂存、排放。活化的冷却水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取样测量,
3
H
、
7
Be
单次排放活度
满足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规定的
1.11
E+0
9
Bq
和
3.85
E+0
9
Bq
单次排放限值
1ALI
min
后,
可直接排入流量大于
10
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且每次排放后用不少于
3
倍排放量的水进行冲洗,并做好记录。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为既有工作人员,故建设单位所区不会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建造调试、维修维护过程中生活污水依托用户单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
六
)固废处理措施
加速器系统拆卸、维修维护、更换产生的含感生放射性结构部件,包装后交接给用户单位,最终由用户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为既有工作人员,故建设单位所区不会新增生活垃圾。建造调试、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用户单位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交市政环卫统一清运。
(七)
噪声防治措施
用户单位应
选用振动小、低噪声设备,机房内安装消音板,风机与风管连接处设置软连
接,送风主管道上设置
消声器
等措施
减小噪声影响
。
二、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
FLUKA
蒙卡模拟预测,
典型调试出束场所的
加速器调试大厅及靶室屏蔽体外
30cm
处辐射剂量率分别满足
2.5μSv/h
(居留因子
T>1/2
)和
10μSv/h
(居留因子
T≤1/2
)的限值。
经预测
,
加速器建造调试
辐射工作人员受到附加有效剂量
和
设备维修维护
辐射工作人员受到附加有效剂量
均
小于
5
.0mSv/a
的剂量约束值;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小于
0.1mSv/a
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
典型调试出束场所调试运行期间
产生的
41
Ar
、
O
3
和氮氧化物
经过滤后对环境影响
较
小;加速器活化冷却水中
3
H
、
7
Be
单次排放活度分别
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规定的单次排放限值
1ALI
min
;
生活污水
依托用户单位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放射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均
可得到妥善处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用户单位所在声功能区相应
标准
限值
要求
。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4
|
四川雍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钇
-90
经动脉放射栓塞微球等核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中试研发平台一期)
|
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夹江核技术应用产业园
3#
标准化厂房
|
四川雍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上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四川雍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夹江核技术应用产业园
3#
标准化厂房(已建、地上
4
层)内一层设置放射性制药区域、三层设置办公区域。其中放射性制药区包括
2
条放射性药物生产线(两个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
1
个质检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1.
厂房
一层
厂房一层建筑面积约
2035.21m
2
,布置
1
个微球制备区
、
2
条生产线、
1
个质检区及配套的辅助房间。
(
1
)微球制备区
微球制备区位于厂房一层西
部
区域,建筑面积约为
142.0m
2
,为非放射性工作场所,主要由制球间
1
、制球间
2
、走廊等组成。
微球制备区拟制备钇
-89
玻璃微球和钬
-165
聚乳酸
微球,均为非放射性,两种微球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一致,仅部分原辅材料不同。钇
-89
玻璃微球每批次最大生产
45
瓶
,
年最大生产
50
批次,年最大生产
225
0
瓶
;
钬
-165
聚乳酸
微球每批次最大生产
45
瓶,年最大生产
50
批次,年最大生产
225
0
瓶
。
建设单位将制备好的玻璃微球或聚乳酸微球封装入石英管内靶管后,
委托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第一研究所开展入堆靶件制作、靶件入堆
辐照
、
靶件切割,并铅罐包装成满足标准要求的内靶管产品(最终
用于本项目放射性药物生产
)
。
(
2
)生产线
生产线一、生产线二的生产工艺、产品、操作量均相同,均包括钇
-90
玻璃微球和钬
-166
聚乳酸
微球。
两条生产线
均
位于厂房一层中部区域,生产线一建筑面积约为
151.0m
2
,生产线二建筑面积约为
147.0m
2
,均由换鞋脱外衣洗手间、洁净服间、气锁间等用房组成。
两条生产线的操作间内均设置
1
套生产屏蔽工作箱(机械臂操作),以经外单位辐照后的封装在石英管中
的
钇
-90
玻璃微球和钬
-166
聚乳酸
微球为原料,经分装压盖、消毒灭菌等工序生产钇
[
90
Y]
玻璃微球药物和钬
[
166
Ho]
聚乳酸
微球药物。单条生产线钇
-90
玻璃微球每批次最大生产
45
瓶,年最大生产
25
批次,年最大生产
1125
瓶
;
单条生产线钬
-166
聚乳酸
微球每批次最大生产
45
瓶,年最大生产
25
批次,年最大生产
1125
瓶。
两条生产线均涉及放射性核素钇
-90
、钬
-166
,活动种类为生产、使用和销售。
两
条生产线单日
均
只操作
1
种核素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均为
1.35×10
13
Bq
,均属于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3
)
质检区
质检区位于厂房一层中部区域,建筑面积约为
302.0m
2
,主要由质检总更、监测去污间、走廊、检测间、暗室、不溶性微粒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卫生通过间、换鞋脱外衣洗手间、洁净服间、无菌内衣间、无菌外衣间、气锁间、阳性对照室、灭活室、培养间、准备间、菌种间、暂存间、内毒素检查室、无菌检查室、微生物限度室、
放射收样登记留样室
、
稳定性室
、
非放射收样登记留样室
等用房组成。
质检区主要对自产产品(包括非放射性微球和放射性微球)进行相关质检。
单条生产线送检的
钇
-90
日最大操作量为
1.5
0×10
10
Bq
、
钬
-166
日最大操作量
均
1.39
×10
8
Bq
。
质检区钇
-90
日最大操作量为
3.0
0×10
10
Bq
(两条生产线送检合计),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3.0
0×10
9
Bq
,年最大操作量为
7.5
×10
11
Bq
;
钬
-166
日最大操作量为
2.78
×10
8
Bq
(两条生产线送检合计),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2.78
×10
7
Bq
,年最大操作量为
6.9
5×10
9
Bq
。
质检区
每天只操作
1
种核素,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为
3.0
0×10
9
Bq
,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
厂房三层
厂房三层为非放射性工作场所,建筑面积约
2035.21m
2
,包括办公区、综合办公区、会议室和研发办公室。
3.
配套及辅助工程
厂房一层建设与生产配套的放射性成品库、放射性收发货厅、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铅罐清洗间、铅罐暂存间、放射性废液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非放射性库房、非放射性库房物流大厅、配电房、弱电间、蒸汽发生器机房、空调机房、制水间、洗衣间、整衣间和车间工作站等辅助房间。拟在蒸汽发生器机房设置
2
台
1.2t/h
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为本项目厂房洁净区提供蒸汽加湿与升温、设备升温和纯化水消毒。同时配套蒸汽发生器废气排气筒、非放废水格栅沉淀预处理池、放射性废气过滤排放系统等环保工程和供电、给排水等辅助工程。本项目不设住宿、食堂等生活设施。
项目总投资
80
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52.5
万元
。
|
一、
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
环保措施:
(一)实体屏蔽措施
本项目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外墙为
200mm
厚烧结页岩多孔砖、一层底板为
100mm
厚混凝土、顶板为
120mm
厚混凝土;生产、质检区内隔墙拟采用
50mm
厚双玻镁岩棉手工彩钢洁净板;放射性成品库、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放射性废液暂存间墙体均为
200mm
厚实心砖、底板为
100mm
厚混凝土、顶板为
120mm
厚混凝土;生产线
2
个工作箱六个面均为
3mm
(铁)
+70mm
铅当量铅板,观察窗为
72mm
铅当量铅玻璃;质检区手套箱六个面屏蔽体均为
12mm
有机玻璃
+10mm
铅当量铅箱;放射性固废收集
/
转运桶、放射性固废暂存桶屏蔽体均为
12mm
有机玻璃
+10mm
铅当量铅板;待检验的放射性样品屏蔽体为
12mm
有机玻璃
+10mm
铅当量铅罐;检验时拟设置
12mm
有机玻璃防护屏,高纯锗
γ
谱仪自带
100mm
厚铅材质的铅室屏蔽。
(二)
“
两区
”
划分
控制区:生产线操作间(前区)、操作间(后区)、外包间、退更气锁间、监测去污间、接收
/
传递间、废弃物传递间、洁净走廊、洁具间、清洗灭菌间、准备间、缓冲间,质检区监测去污间、走廊、检测间、暗室、不溶性微粒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二、换鞋脱外衣洗手间、穿洁净服间、穿无菌内衣间、穿无菌外衣间、气锁间、阳性对照室、灭活室、培养间、准备间、菌种间、暂存间、内毒素检查室、无菌检查室、微生物限度室、放射收样登记留样室、稳定性室、非放射收样登记留样室,放射性成品库、放射性废物暂存间一、铅罐清洗间、铅罐暂存间、放射性废液暂存间、生产线东侧走廊
。
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
。
监督区:生产线换鞋脱外衣洗手间、穿洁净服间、气锁间、外清间、废弃物收集间,质检区质检总更、卫生通过间,放射性收发货厅、卫生通过间、缓冲间。
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
标明
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三)射性药物生产线均设置有长柄操作机械手;
人流出入
口
设置门禁系统;在厂区内和各放射性工作场所内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在控制区、监督区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性
废物
暂存间
、
放射性废液暂存间
和成品
库
均设置双人双锁。
设置专门的卫生通过间,配置人员出入口污染监测仪、固定式
γ
辐射剂量率监测报警仪、便携式
γ
辐射监测仪、固定式或移动式气溶胶取样监测设备、气载放射性流出物取样监测设备
、
个人剂量计
(
γ
)、
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控环境辐射和个人剂量。
(四)辐射工作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工作前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在有负压的手套箱内进行放射性核素的操作,每次操作完成后应当使用污染监测仪器对地面、操作台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监测,被污染情况下须进行去污处理后方能离开。
(五)
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销售和去向都必须有完整记录并长期保存,并由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单位内部所有的放射性物质进行核查,确保
“
物
-
账
”
统一。
(六)
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依托
园区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七)废气处理措施
1.
放射性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共设
12
套放射性废气排风系统和两个放射性废气排气筒,排气筒距地面高度均不低于
24.5m
。
生产线及配套房间共设
5
套排风系统。两条生产线工作箱放射性废气分别先经自带独立排风机及前置过滤器(
HMH
无隔板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再分别通过独立管道接至楼顶的普通高效过滤风机组(包含预过滤段、中效过滤段
F8
和高效过滤段
H14
)过滤后引至
2#
排气筒排放。两条生产线操作间、包装间及其配套房间放射性废气分别通过独立管道接至楼顶的普通高效过滤风机组过滤后引至
2#
排气筒排放。厂房一层南侧区域设置
1
套排风系统,用于收集放射性成品库、放射性废物暂存间一、铅罐清洗间、铅罐暂存间、放射性废液暂存间、放射性收发货厅、卫生通过间、缓冲间放射性废气,经独立管道接至楼顶的普通高效过滤风机组过滤后引至
2#
排气筒排放。
质检区共设
7
套排风系统,阳性对照室生物安全柜、微生物限度室生物安全柜、
检测间手套箱(
自带管道过滤器预过滤
)
、阳性对照室及其配套房间、微生物限度室及其配套房间、无菌检查室及其配套房间、其他房间(质检区
走廊、准备间、
放射收样登记留样室
、
稳定性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二、检测
间
、
监测去污间、灭活室、培养间、内毒素检查室、暗室、不溶性微粒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洁具间
等房间
)
各
1
套
,各排风系统分别通过独立管道接至楼顶的普通高效过滤风机组过滤后引至
1#
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过滤装置前后均拟设置压差监测口,用于过滤效率试验的取样。过滤装置设置压差表,当过滤器两端压差值小于初阻值或大于
2
倍初阻值时进行清洗或更换;应对各排放口进行信息标识,并对废气排放口楼顶进行封闭管理,除监测采样、设备维护、检修等特殊情况外,禁止人员在楼顶长期居留。
2.
非放射性废气处理措施
蒸汽发生器废气经楼顶
3#
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距地面高度不低于
24.5m
,内径为
0.55m
,顶部安装锥形风帽,排气筒拟按要求预留人工取样口。微球制备区质检区涉及使用乙醇用于消毒灭菌擦拭,
TVOC
产生量较少,经各区域排风管道排出室外。微球制备区的少量成球废气,经球化装置顶部抽气装置抽出后外排室外。
(八)废水处理措施
1.
放射性废水处理措施
生产线质检区产生少量含极短寿命核素(钇
-90
、钬
-166
)的应急去污冲淋废水通过特排管道重力流入放射性废液暂存间。放射性废液暂存间内设置
1
个初级过滤箱以及
2
个放射性废水衰变箱(并联、交替使用),均为
304
不锈钢材质,氩弧焊接,具备防渗漏能力,初级过滤箱容积
1.5m
3
,放射性废水衰变箱容积
1m
3
。放射性废水暂存超过
10
倍最长半衰期(保守按
30
天)并经检测达标(总
β≤10Bq/L
)后,由厂房北侧格栅沉淀池预处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利用木城镇污水处理厂现有排口排入青衣江。
放射性废液暂存间内拟设置
1
套集成控制系统,可自动控制各箱体的废液进出及实时显示水位状态。放射性废水首先进入初级过滤箱(内置
2
台铰刀泵、
1
用
1
备),再排至放射性废水衰变箱内暂存衰变。定期对放射性废水特排管道进行检修,防止
“
跑、冒、滴、漏
”
情况出现,不得随意对特排管道进行改线或接入非放下水管道,若需新建或改造特排管道不得设置
U
型下水管路,保持管道内径光滑并具有一定的下水坡度,防止出现放射性物质沉积。
2.
非放射性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场所和设备卫生清洁废水、清洁下水
经厂房北侧格栅沉淀池预处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依托木城镇污水处理厂青衣江排口排放。
(九)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放射性固体废物包括无尘纸、无尘布、石英管、铅罐清洁擦拭物、废过滤器滤芯、用于吸收质检废液的卫生纸或脱脂棉球、灭活培养基、注射器、实验一次性耗材(废西林瓶、移液枪枪头、毛细管、废试纸、一次性口罩、手套、擦拭物等)等质检废物、去污废弃材料和污染衣物等。放射性固体废物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转入放射性废物暂存间贮存衰变,暂存超过所含核素最长半衰期的
10
倍(保守按
30
天)后,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
β
表面污染小于
0.8Bq/cm
2
后进行清洁解控。其中
灭活培养基、注射器、废过滤器滤芯
转入危废
暂存
间,
暂存达一定数量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其他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2.
非放射性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蒸汽发生器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定期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原料包装废材、产品包装废材、非放射性沾染的一次性口罩、手套、鞋套、擦拭物等实行最大程度的资源化分类处置,对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置,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微球制备区产生的非放射性一次性坩埚、不合格产品拟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十)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和增加软管接头等方式减少噪声
影响
。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
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
二、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
在
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辐射环境影响
经
计
算,
工作箱
、手套箱
外
表面
30cm
处正对人员操作位
的
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2.5μSv/h
,非正对人员操作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25μSv/h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辐射工作场所墙体外表面
30cm
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2.5μSv/h
,
其中成品库楼上为屋顶平时不上人,其
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10μSv/h
。
经预测
,
本项目运行所致
辐射工作人员最大受照射剂量小于
5
.0
mSv/a
的剂量
管理约束值
;
生产线和质检区贯穿辐射使得
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
,
综合考虑
叠加
园区已有其他核技术利用单位
放射性气载性流出物
所致
公众年有效剂量
后
,
满足
0.1mSv/a
剂量管理
约束值
。
(三)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
各环境保护目标及网格处
PM
10
(
95%
保证率
)、
PM
2.5
(
95%
保证率
)、
SO
2
(
98%
保证率)、
N
O
2
(
98%
保证率)
日均浓度
与
年均浓度
均分别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
,
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NO
X
,申请总量为
0.2704t/a
。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过滤后对环境影响
较
小
,
PM
10
、
PM
2.5
、
SO
2
、
N
O
2
日均浓度
与
年均浓度
均达标排放
。
放射性废液
暂
存
30
天并经检测达标(总
β≤10Bq/L
)后,由厂房北侧格栅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非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
厂房北侧格栅沉淀池预处理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本项目废水最终通过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
)表
1
中标准限值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的一级
A
标后排入青衣江
。
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和
4
类标准要求
;放射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均
可得到妥善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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