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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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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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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兴山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以
宜农函
[2024]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榛子乡石柱村、板庙村、和平村、青龙村;峡口镇琚坪村
。
2.2
、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2.3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2024年兴山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
石柱村
|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答疑澄清时公布
|
2
|
2024年兴山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板庙村
|
答疑澄清时公布
|
|
3
|
2024年兴山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
和平村
|
答疑澄清时公布
|
|
4
|
2024年兴山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
|
青龙村
|
答疑澄清时公布
|
|
5
|
2024年兴山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
|
琚坪村
|
答疑澄清时公布
|
2.5
、项目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6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通则》(
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 号)的要求和标准。
2.7
、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或水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人,且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
岗位
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
近
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定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中
“类似工程说明”
)同时上传以下证明资料:
①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可查询的网址和网页截图(其它网站截图不予采信),且附超链接;②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未能提供正确超链接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8
、
投标人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在2021年~2023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财务报告)。②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提供银行出具的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0、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
2024年2月至4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11、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②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招标,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5、
本项目共计
5个施工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2日0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
(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4年5月22日08时30分-9时0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
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
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个月(
2024年2月、2024年3月、2024年4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合同签订
自
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24年4月2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
3 号
联系人
:张旭冉
电
话
:
130984016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
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
:卢炫政
电
话
:
13260569275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13260569275、招标人电话:13098401675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