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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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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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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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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用户和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以及使用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产生的争议交由仲裁解决,但是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选择采取诉讼方式,并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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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广西 盐业集团 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 文化宣传阵地及 7S规范化
管理标识建设项目
询价比选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 GXYY- hz -采购 2024101200 3 号 )
采购人签章位置
采购人: |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 分公司 |
二〇二四年 十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 “采购人”)对 __广西 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文化宣传阵地及 7S规范化管理标识建设项目 _ _(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GXYY- hz -采购 20241012003 号 )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比选采购,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广西 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文化宣传阵地及 7S规范化管理标识建设项目 _
2.项目范围: 建设文化宣传阵地及 7S规范化管理标识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
4.建设地点/服务地点/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贺州市西约街西南一巷 55号
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 一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 满足如下要求 :
( 1 )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2 ) 业绩要求: 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5万 以上业绩 1 个 。 (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 。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被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或采购人所属的子公司或广投集团两家及以上子公司列入“取消资格”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子公司是指广投集团依法投资并直接管理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二级公司)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 、 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0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 7 : 3 0 时;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
3.采购文件售价: 0 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CA办理事宜:
CA数字证书为供应商参与响应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响应文件的签章、递交。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已办理CA的供应商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因未办理 CA证书导致响应文件递交不成功的,采购人不做解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已办理完成 CA证书但未及时获取CA密钥的供应商有且只有一次申请办理临时密钥的机会,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申请临时密钥用于递交响应文件,临时密钥有效期为7个日历天。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及开启
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 2024 年 1 0 月 2 5 日 17:30 时 ,递交 (开启) 地点为 电子采购平台 。
2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五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贺州市 西约街西南一巷 55号
联 系 人: 邹桂战
联系 电话 : 13 3 87745373
邮 箱: 2 436468266 @qq.com
平台客服电话: 4000200518转1
六、 帮助
如需帮助, 请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 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 查看 。
签章位置(章)
2024 年 1 0 月 2 1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详见第一章 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
2 |
采购方式 |
询价比选采购 |
3 |
采购类型 |
R 工程 □货物□服务 |
4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7:30 时前通过采购平台发出澄清问题; 采购方将在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回复。 |
5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6 |
报价说明 |
R 施工类: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竞标报价应包含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保险、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
7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R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70024.50 元 |
8 |
现场踏勘 |
R 不组织, 供应商 自行踏勘时,请提前与 采购 人联系 备注: 1、不论采购人是否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2、不论供应商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采购人始终认为供应商的竞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 3、成交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工程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 |
9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保证金: R 不要求 |
10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
11 |
响应 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址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
12 |
询价比选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开启地点:详见第一章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
13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14 |
响应和偏差 |
关键条款: “★”系指关键条款,响应文件应当对关键条款作岀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允许偏差的范围: 允许偏差的项数: 项 |
15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 排序 |
16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递交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 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供应商:指响应询价比选采购,参与询价比选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4 采购文件:本文所称采购文件指采购人发出的询价比选采购文件。
2.5 响应 文件: 本文所称响应 文件 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应答承诺文件。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第一章询价比选采购公告/邀请书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采购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后方可参加询价比选。
4. 合格的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4.2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
5. 询价比选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比选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比选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
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比选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现场踏勘
6.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6.2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 响应和偏差
7. 1 关键条款均以 “ ★ ” 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关键条款作岀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 ,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二) 采购文件
8. 采购文件的构成
8.1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比选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邀请书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评审办法
合同协议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8.2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下载期内联系电子采购平台在线咨询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采购平台不承担责任。
8.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询价比选被拒绝。
8.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8.5 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比选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9. 采购文件的澄清
9.1 任何要求对 采购文件 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如有必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采购人将同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至每一个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不再逐一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的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 采购人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并已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参加答疑会。
10. 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文件的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24小时内采购人未接到回复确认的,采购人将视其已收到,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
10.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1. 通知
11.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 采购人 将通过 电子采购平台 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并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三) 响应文件
12. 编制基本要求
12.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1 2 .2 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 2 .3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 采购人 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1 2 .4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 2 .5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内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逐项逐条 应答 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1 2 .6 供应商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竞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备选方案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只有成交后,采购人才有可能考虑其备选方案。
13. 语言和计量单位
13.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 采购人 之间的凡与询价比选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13.2 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4. 响应文件的构成
14.1 供应商准备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
1 4 .2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其内容应至少包含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全部构成。
14.3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釆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完整的进行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对于供应商擅自更改格式而带来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15.2 分标段进行询价比选的,供应商应按标段分别编制、递交响应文件。
16. 供应商报价
16.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6.2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6.3 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16.4 响应文件中每一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6.5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7. 询价比选货币
17.1 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
18. 响应保证金
18.1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截止期 同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期一致。
18.2 响应保证金是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8.5款,发生这种行为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依法还应对超出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8.3 任何未按第18.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8.4 采购方最迟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交纳履约保证(如合同要求)后5日内退还响应保证金。
18.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撤销)其响应文件;
( 2)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的。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
19.1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生效,并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 期限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9.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响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
20. 响应文件制作和签署
20.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供应商可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0.2 响应文件需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盖章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0.3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不加遗漏的编制相应、连续的页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 供应商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响应文件。
21.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采购平台 。
22.2 根据本须知规定,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 迟交的响应文件
23.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
2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响应文件。
24.3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将按规定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五)开启与评审
25. 开启
开启采用网上开启的方式。
25.1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确认已完成网上响应文件的提交(考虑到系统上传速度,请自行于12小时前错峰进行网上提交)。
25.2 网上开启将于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启大厅准时进行。如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启不能正常进行,采购人将在交易平台另行通知开启时间。
25.3 网上成功递交(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系统返回响应文件递交成功的提示,此时为成功递交未逾期);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评审小组
26.1 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由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26.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厉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6.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26.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 评审
27.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7.2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授予合同
28. 定标
28.1 采购人按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人。
29. 成交通知
29.1 根据定标结果,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9.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2 发岀成交通知书后,釆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0.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31. 特殊情形处理
因成交 供应商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 供应商 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 可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七)纪律和保密
1)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2)参与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供应商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5)询价比选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供应商,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或授标工作。
7)供应商若违反上述要求,其询价比选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八)特别说明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附件 1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___ )
(供 应商 名称 ) :
评审 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前递交至 电子采购平台。
评审 小组组长 : ________(签字)
年 _ 月 日
附件 2 问题的澄清
问题 的 澄清
(编号 : ___ )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 澄清、说明和补正 如下:
1.
2.
………
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 盖单位章 )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________(签字)
年 _ 月 日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审 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2.1 |
初步评审(形式评审 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 |
(1) 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以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邀请书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为准) ; (2)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足额提交响应保证金 (若 采购 文件未规定 提交响应保证金 ,则本条不适用); (3) 响应文件经供应商盖章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 4)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竞标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 5 ) 响应文件无重大技术偏离或商务偏离 ; ( 6)响应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7 ) 供应商 竞 标报价 未 超出最高限价(若 采购 文件未规定最高限价,则本条不适用); ( 8 )供应商无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条款。 |
2.2 |
评审价格和排序 |
( 1)价格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 ( 2)成交候选人排序: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相同时,按供应商业绩从多到少排序;若业绩仍相同,按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排序;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 |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 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 供应商 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 供应商 。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1 评审 小组依据本章第 2. 1款规定的标准对 供应商 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供应商 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评审 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 供应商 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 供应商 优先顺序。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 供应商 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釆购人推荐候选成交 供应商 。
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贺州
甲方(发包方):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
负责人: 何李发
纳税人识别号: 91451102708698547P
注册地址:贺州市西约街西南一巷 55号
联系电话: 0774-5276413
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贺州分行
银行账号: 45001647403050500917
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邹桂战 13 387745373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 维修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广西 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文化宣传阵地及 7S规范化管理标识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贺州市西约街西南一巷 55 号。
1.3 施工范围和内容: 建设文化宣传阵地及 7S 规范化管理标识。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即 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工程价款不因施工期间材料价款的变动而变动。
1. 5 工程价款: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该价款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工程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税费。
二、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工作
( 1 )甲方委派的项目现场联系人为 ,负责材料验收、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
( 2 ) 甲方向乙方提供除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有关资料,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等及时予以书面签字确认。 未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乙方不能擅自更改设计和工程量 。
( 3 )甲方 对乙方施工给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 如施工所需的水、电 等, 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4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调查和监督,如乙方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和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 , 甲方有权从工程结算中扣留相应部分 , 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
2.2 乙方的工作
( 1 )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为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 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 6 天在现场负责工程进度,若因事不在现场,应提前通知 甲 方,并征得 甲 方的同意。抽查时项目经理不在岗者,每次按200 元予以处罚。
( 2 )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工期组织工程设计和施工,并制定施工、质量、安全实施方案,对施工负全责。施工标准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 、 工程预算书及甲方要求执行。 未按规范和甲方的合理要求施工、造成的返工、误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 3 ) 乙方应按工程预算书列明的材料 、 设备的规格、品牌、数量等采购工程所需 的材料 、 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 4 )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对于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工种,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关从业证件。
( 5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相关工作内容的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
( 6 ) 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废料,乙方负责及时外运,保证施工现场清洁。
( 7 )乙方 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 乙方应足额发放 工人 工资 , 如工程由于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合同工 期
3 .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 。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2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 1 ) 甲方未能按规定提供所需条件;
( 2 ) 不可抗力因素;
( 3 ) 因甲方变更施工或设计要求等原因致使工期顺延;
( 4 ) 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 工程质量及验收
4 .1 工程质量标准: (优良或合格) 。
4 .2 甲方委派的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验收认可后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对容易在结算时出现争议的隐蔽工程,乙方可拍照留存,由甲乙双方签证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4 .3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接受甲方现场代表验收。工程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竣工验收确认书》。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如乙方返工时,延误合同工期的,乙方同意按 8.1 条承担违约责任。
五、 安全施工
乙方应慎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施工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施工, 采取 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及 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 , 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因此造成甲方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六、工程 结算
6.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照工程总价款提供全额增值税 专用 发票给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并扣除工程总价款的5% 作为质保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95%,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6.2 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满 1 年质保期后,甲方 接到乙方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 甲方根据维保服务情况扣除 乙方 应承担维保费,余款无息退给 乙方 。
七、 工程质量保修
7 .1 质量保修期:室内外装修工程质保期为 1 年,天面防水、墙面防渗漏质保期为 5 年,土建工程的质保期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款结算金额的 5 % ,保修期从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 .2 保修期内,凡属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 48 小时内派人到场响应,对于影响甲方日常业务开展的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 24 小时内派人到场响应。乙方人员到场后应于 24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在 24 小时内解决的,乙方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明确解决时间报甲方审查。
7 .3 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 1 年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_7_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质保金(需扣除质保期内发生的乙方应付未付的质量保修费用)。
八、 违约责任
8 .1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工,实际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5‰ 计扣乙方延期违约金;延期超过 10 天,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外还有权提前 解除 合同 ,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 由乙方 承担 。
8.2 如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缺陷,或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由乙方承担返工、维修、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质量隐患及缺陷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由 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双方平均预交,鉴定结果显示对某一方不利的,最终鉴定费用由不利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工程质量等级未达到乙方承诺质量等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8.3 保修期内,凡属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项目,如乙方未及时到场响应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
8.4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5 本工程不能转包,如乙方转包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除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并有权要求乙方 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20 % 的违约金。
8.6 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 10 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配合工程备案及移交相关工程资料,乙方不能因双方结算产生争议而拒绝提交相关工程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相关工程资料的,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10 % 的违约金。
8.7 如 乙方提供虚假 、 伪造 、 变造等发票的,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发票外 , 乙方还须按 应 开发票票面 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且须赔偿甲方 所受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的行政罚款 、 补开发票产生的税款 、 鉴定费等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8.8 本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不存在违约责任的情形下,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未付工程款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法依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该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书面证明。
十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本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 . 1 本合同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2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是双方通知、来往信函送达及司法机关送达司法文书的有效地址和方式,如任何一方的地址、联系人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及时通知的,仍以双方约定的地址、联系人作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一方拒绝签收的 , 以邮寄之日 起第三日视为邮寄送达。
11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书面形式由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接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 10 日内作出答复,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默认。
11 . 4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 施工设计图 、竣工验收确认书 等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 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 因本合同履行完毕终结、任意条款无效或者合同解除的,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送达 和清理结算 条款仍然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 盖章 )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竣工验收确认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由乙方包工包料承接的 工程,于 年 月 日完工,工程内容包括: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填写) ,合同约定的包干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 元)。经甲、乙双方代表现场验收合格,双方签字认可后,以此作为竣工验收凭证以及《 合同》(合同编号: )附件。同时工程保修期即时生效,即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需求编制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响应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五章中 “技术标准与要求” 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3 . 工程说明
主要包括建设文化宣传阵地及 7S 规范化管理标识。(详见工程量清单)。
4 . 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等工程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5 . 工期要求
总工期 60 个 日历天,包括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工作内容、设备安装及调试以及竣工移交等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须严格履行工期要求,按期完工。
6 . 施工要求
质量标准、适用规范及标准、施工工艺、 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治安保卫、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要求 等要求详见附件。
7 . 质量要求
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
8. 其它 管理及技术人员要求
1 、必须选配经验丰富、技术成熟的管理人员;
2 、进场设备必须属于合格设备,具有检验合格证;
3 、工程验收按照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书、设备技术说明书、国家或部颁的现行规程、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4 、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但不得超过承包人的响应总报价。
项目询价比选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函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致: (采购人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询价比选,我方 (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2、我方报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3、若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履约,为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
4.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如果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采购人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或本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 (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响应保证金
(适用于缴纳保证金的情况)
致: XXXXXXX公司(采购人)
我代表 (供应商名称) ,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的,或者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附:电汇凭证扫描件(采购人以实际到账为准)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致 : 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进行询价比选。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业绩等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我公司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被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投集团”)或采购人所属的子公司或广投集团两家及以上子公司列入“取消资格”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
特此声明!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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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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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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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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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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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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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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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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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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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总人数: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2、高级工程师人数: 工程师人数: 助理工程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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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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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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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每年承担的合同收入(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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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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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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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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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资质情况、业绩情况等) |
注: 本表后应附
1、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如有)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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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 |
X年 |
X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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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规模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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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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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风险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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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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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盈利 |
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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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动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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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评估机构资信等级 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结算记录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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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信等级银行 /评估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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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还应将下列资料附后:
1、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 盖章 签字的近三年《审计报告》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2、银行/评估机构资信证明材料(应由银行提供,如该行对企业有信誉评级,请提供信用评级证明。若无银行资信证明,请提供评估机构资信等级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均无,请填写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结算记录证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具体内容 |
合同执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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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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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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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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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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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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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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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
2.项目名称: 广西 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分公司文化宣传阵地及 7S规范化管理标识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约街西南一巷55号
二、编制范围
建设文化宣传阵地及 7S规范化管理标识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单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里计算规范》(GB50856-2013);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计价规范: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里定额》(2013年)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里定额》(2015年);
(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
(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6年);
(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8)《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
(9).《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要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文)的规定。
投标报价一览表 货币: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人 报价 元(大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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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
三、 技术部分
(一)技术实施方案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函
技术条款差异表
序号 |
采购文件 |
响应文件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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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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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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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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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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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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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已将此次询价比选的所有差异列于上述表格,除上述表格中的内容再无其它差异。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比选采购
采购人: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igeps.com)供应商。
(2)在【供应商管理】-【申请成为供应商】-搜索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申请成为供应商-提交审核并等待通过。
(3)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非招标采购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4)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
202410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