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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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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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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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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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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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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项目概况
慈城镇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SCG[2024]214
项目名称: 慈城镇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7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元):详见前附表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慈城镇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500000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后续合同采购单位根据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2024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 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3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2.5.3投标文件制作:
2.5.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5.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5.3.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如有)
2.6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8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
3.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595379
质疑联系人: 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595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218号凯德上江邑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陆轩宇、孙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730719
质疑联系人: 刘瑜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3808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传 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