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服务条款适用于招标采购网会员,若您使用指南针招标网提供的服务,您必须同意接受此服务条款。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本服务条款适用于指南针招标网用户,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服务条款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与指南针招标网达成一致,成为指南针招标网平台用户。阅读本服务条款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指南针招标网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我已经阅读并接受《指南针招标网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这表示用户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二、服务简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包括普通个人用户,免费企业会员,收费企业会员)注册时,必须同意:
1. 提供真实、准确、即时、完整的个人/企业资料。同时,应根据情况变化维护并及时更新注册信息,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即时、完整性。
2、一旦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用户资料含有不准确甚至是虚假内容,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利中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指南针招标网的注册帐号可以是英文、数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但是用户注册的帐号或者填写的昵称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机构的名称或者是它们的缩写。
(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您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对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名重开一个新用户名。
(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五、用户隐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南针招标网)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在使用指南针招标网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一旦您选择使用,即表示您已经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来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
1、本注册条款所涉及的隐私是指:在会员注册指南针招标网网站帐户时,使用其它指南针招标网网站产品或服务,访问指南针招标网网页,或参加任何形式的会员活动、培训活动时,指南针招标网会收集的会员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包括会员的姓名、昵称、电邮地址、出生日期、性别、职业、所在行业、工龄,真实头像,籍贯,公司名称,QQ号码,公司地址,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简介,公司固话传真,公司主页,公司主要做的项目等。指南针招标网网站自动接收并记录会员的浏览器和服务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IP地址、在线、无线信息、信件等资料。
2、指南针招标网收集上述信息将用于:提供网站服务、改进网页内容,满足会员对某种产品、活动的需求、通知会员最新产品、活动信息、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给会员带来更多商业机会等。
3、我们网站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务器备份数据和对用户密码加密。尽管我们有这些安全措施,但请注意在因特网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
4、指南针招标网可能利用工具,为合作伙伴的网站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有关数据也会作统计用途。网站会将所记录的指南针招标网会员数据整合起来,以综合数据形式供合作伙伴参考。综合数据会包括人数统计和使用情况等资料,但不会包含任何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数据。
5、信息的披露和使用:们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和交易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为方便您使用指南针招标网服务及指南针招标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服务(以下称其他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指南针招标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您同时接受其他服务的指南针招标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从为您提供其他服务的指南针招标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用于识别和(或)确认您的身份,或解决争议,或有助于确保网站安全、限制欺诈、非法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以执行我们的服务协议。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保护您的生命、财产之安全或为防止严重侵害他人之合法权益或为公共利益之需要。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改进我们的服务,并使我们的服务更能符合您的要求,从而使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得到更好的使用体验。您同意我们利用您的个人信息与您联络,并向您提供您感兴趣的信息,如:产品信息。您接受“服务协议”和本隐私声明即为明示同意收取这些资料。您同意,您的个人信息可以被搜索引擎搜索,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由此给您带来更多的合作机会。您同意并授权指南针招标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指南针招标网,指南针招标网关联公司、指南针招标网合作伙伴、指南针招标网会员,以助于指南针招标网给您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其他服务、合作伙伴等。法律规定的其他需披露您个人信息的情况。
6、关于会员在指南针招标网的上传或张贴的内容
(1)会员在指南针招标网上传或张贴的内容(包括照片、文字、附件、帖子、招投标信息、个人合作名片、公司名录和黄页、工程信息等),视为会员授予指南针招标网免费、非独家的使用权,指南针招标网有权为展示、传播及推广、促使合作等前述张贴内容的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等。该使用权持续至会员书面通知指南针招标网不得继续使用,且指南针招标网实际收到该等书面通知时止。指南针招标网网站、指南针招标网合作伙伴、指南针招标网关联公司均可使用。
(2)因会员进行上述上传或张贴,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索赔要求的,会员承担全部责任。
(3)任何第三方对于会员在指南针招标网的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进行复制、修改、编辑、传播等行为的,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行为人承担,与指南针招标网无关。
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指南针招标网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指南针招标网根据本注册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指南针招标网网站无法访问、访问速度缓慢、存储数据丢失、会员个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时,指南针招标网可中止履行本注册条款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六、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指南针招标网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服务提供是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指南针招标网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担保。用户不会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信息,指南针招标网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七、有限责任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或其他一切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形象受损,所以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八、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用户使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服务的权利是企业的。个人用户只能是一个公司或实体的商业性组织下的所属员工。用户承诺:未经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作其他商业用途。
九、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
用户承诺:
1、在指南针招标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部分法规请见附录),不得在指南针招标网的网页上或者利用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指南针招标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不利用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
5、遵守指南针招标网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指南针招标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指南针招标网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指南针招标网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用户使用指南针招标网电子公告服务,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也须遵守本条的规定以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专门发布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样适用于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十、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十一、结束服务
用户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服务。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指南针招标网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的追索权:
1、不再使用指南针招标网服务。
2、结束用户使用指南针招标网服务的资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十二、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时,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本站免费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十三、 参与广告策划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指南针招标网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四、 内容的所有权
指南针招标网对其独立采编的或从第三方获得合法许可的信息内容,内容的定义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全部指南针招标网虚拟社区服务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在本站发表、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站没有义务查实文章或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的出处及其真实性。如果您是文章、图片等资料的版权所有人,请与我们联系并说明具体文章标题,指南针招标网会及时加上版权信息,如果您反对指南针招标网使用,在收到身份证明、版权证明和删除要求后我们会立即删除有版权问题的内容。
十五、 法律
用户和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以及使用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产生的争议交由仲裁解决,但是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选择采取诉讼方式,并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十六、 指南针招标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指南针招标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S31鄂咸高速南延线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CS-1标段勘察设计招标(HBSJ-202412GL-13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12GL-13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S31鄂咸高速南延线工程已纳入《咸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小中期调整项目。本项目招标人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石市已同意由咸宁市牵头开展本项目相关前期工作。本项目前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招标,工可报告已编制完成,各专题进展顺利。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项目保障服务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4号)的文件精神,现对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黄石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黄石市大冶市金牛镇鄂咸高速终点,改造金牛互通衔接蕲嘉高速,路线往南经祝山村后进入咸宁市咸安区,经双溪镇孙鉴村设孙鉴互通接G351,路线继续往南经大幕乡设隧道穿越白云山后进入通山县境内,经黄沙铺镇梅田村设大幕山互通接S356,经柏树村、新屋村设黄沙铺枢纽互通与杭瑞高速交叉,经大畈镇长滩村设富水湖特大桥跨越富水水库至慈口乡茶园村设富水湖互通接南岸公路,经蟠溪村、九宫山镇富有村设九宫山北互通接X081,经程许村跨G106,经南成村设闯王互通接S209,路线止于闯王镇宝石村附近设闯王枢纽互通接在建咸九高速。本项目路线全长61.932km,其中大冶市5.5km、咸安区8.2km,通山县48.232km。全线共设桥梁 13787m/36 座,其中特大桥 1917m/1座,大中桥 11288m/29 座。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标准路基宽度26m。总投资约106.98亿元。(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CS-1标段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标段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智慧高速、BIM设计、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做好配合概算调整(如有)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安全性评价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初步设计单位应配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单位做好专题报告,并根据设计进程及时向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单位提供相关专题资料,与招标人、施工图设计单位等及时做好相关资料交接。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负责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总体评价、比选方案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最终出具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SJZX-2标段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机电、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智慧高速、BIM设计、其他工程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和地勘监理工作;对勘察单位的勘察质量、进度、中间性资料检查和勘察外业工作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并编写监理报告;为本标段提供咨询、审查服务工作,向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咨询及审查意见,直至全部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并负责项目相关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CS-1、SJZX-2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7。其中: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对项目进行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仅CS-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SJZX-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0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CS-1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SJZX-2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xianning.gov.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2月27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 审查 条件( 资质最低 要求 )
注 :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 各成员证明材料 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 、投标人应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5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注: 1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并在 该 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当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时 , 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 , 均需要满足该专业的资格审查条件。 3 、 近5 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 20 20 年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 日期前一日 。 4 、 CS-1 标段、 SJZX-2 标段勘 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2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SJZX-2 标段设 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需同时出具 ①合同协议书 (或项目委托书) ; ②中标通知书(如有); ③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截屏资料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 、单 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 (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 ,仅计算一次。 6 、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 行业审查意见文件 )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 行业审查 意见文件)为准。 7 、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 、 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 或联合体成员 ) 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1 、本表中 “ 近三年 ” 是从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 独立 投标人 或联合体各成员均 应 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CS-1 |
项目 负责人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近 5 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近 5 年作为桥涵分项负责人负责过 1 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1. 高级职称; 2. 近 5 年作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负责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近 5 年内作为路线交叉分项设计负责人担任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1. 高级职称; 2. 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3. 近 5 年作为工程造价(或概算或预算)分项负责人负责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
SJZX-2 |
项目负责人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 ; 2 、 近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 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 |
设计咨询负责人 |
1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 2 、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 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 |
|
地勘监理负责人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 ; 2 、 近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 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
注: 1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 、 CS-1 、 SJZX-2 标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截屏资料 (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 、 SJZX-2 标段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中标通知书(如有);③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截屏资料 (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 、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仅计算一次个人业绩;
6 、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7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4 年 6 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4 年 6 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8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9 、近 5 年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时间、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10 、同一标段内,项目主要人员不允许兼任。
11 、 本附录 “注”的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的要求为准。
12 、分项负责人汇总表与分项负责人资历表不一致的,以附的资料为准。
13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CS-1 、 SJZX-2 |
近三年(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无亏损,净利润≥ 0 (提供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 证明材料应附: 2021 、 2022 、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满足上述要求。
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财务最低要求,联合体各 成员应分别填写 “近年财务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 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6.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多标段投标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参加了多个标段投标,但未在标段编号在最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 |
2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3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4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 )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2 )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3 )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联合体投标的 , 联合体协议书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
5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联合体协议书 ( 如有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关于优先中标顺序的承诺(多标段投标时)。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质量要求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
9 |
安全目标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10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超过 2 家; (3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
11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12 |
备选投标方案 |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13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4 |
资质要求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或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CS-1 标段: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同时具备有效的: (1) 营业执照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 ( 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 ) 甲级资质。 注 :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 各成员证明材料 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 、投标人应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5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
15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CS-1 标段: 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 成员 均 应满足下述要求: ( 1 )在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 1 条里程 20km 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 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 ) 。 ( 2 ) 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 1 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1 、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当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时 , 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 , 均需要满足该专业的资格审查条件。 3 、 近 5 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 4 、 CS-1 标段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2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 、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 、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16 |
主要人员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CS-1 标段 ( 1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2 )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 5 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3 )桥涵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 5 年作为桥涵分项负责人负责过 1 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 4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高级职称,近 5 年作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负责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5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 5 年作为路线交叉分项设计负责人负责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6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高级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近 5 年作为工程造价(或概算或预算)分项负责人负责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 1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 、 CS-1 标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 、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个人业绩; 5 、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6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4 年 6 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4 年 6 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7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8 、近 5 年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时间、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9 、同一标段内,项目主要人员不允许兼任。 10 、本附录“注”的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的要求为准。 11 、分项负责人汇总表与分项负责人资历表不一致的,以附的资料为准。 12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17 |
信誉要求 |
CS-1 标段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 1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 2 )投标人在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 3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 D 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3 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 D 级;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7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8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有一成员未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8 |
财务要求 |
CS-1 标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近三年(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无亏损,净利润≥ 0 (提供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 证明材料应附: 2021 、 2022 、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满足上述要求。 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财务最低要求,联合 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近年财务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 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6.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20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2 )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3 )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报价文件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 2 )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3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则属于重大偏差: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 ) 有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 4 )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多标段投标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参加了多个标段投标,但未在标段编号在最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 |
2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3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4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 )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5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关于优先中标顺序的承诺(多标段投标时)。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 )一份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报价,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
7 |
服务期限 |
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质量要求 |
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
9 |
安全目标 ( 如有 ) |
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10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
11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12 |
备选投标方案 |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13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4 |
资质要求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或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 SJZX-2 标段 同时具备有效的: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 ( 同时具备公路、 特大桥梁、 交通工程专业) 甲级资质。 注: 1 、投标人应附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
15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 SJZX-2 标段 ( 1 )近 5 年独立完成过 1 条里程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 ) 或设计咨询 ( 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 ) 工作。 注:1 、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 近 5 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 3 、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 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需同时出具 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中标通知书(如有);③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2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 、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仅计算一次。 5 、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6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 、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16 |
主要人员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 SJZX-2 标段 ( 1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 ( 2 )设计咨询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 ( 3 )地勘监理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主持过 1 条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注: 1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 、 SJZX-2 标段项目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 、 SJZX-2 标段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中标通知书 ( 如有 ) ;③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 、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仅计算一次个人业绩; 6 、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7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4 年 6 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4 年 6 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8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9 、近 5 年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时间、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10 、同一标段内,项目主要人员不允许兼任。 11 、本附录“注”的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的要求为准。 12 、分项负责人汇总表与分项负责人资历表不一致的,以附的资料为准。 13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17 |
信誉要求 |
SJZX-2 标段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 1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 2 )投标人在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 3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 D 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3 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 D 级;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7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 、本表中“近三年”是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8 |
财务要求 |
SJZX-2 标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近三年(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无亏损,净利润≥ 0 (提供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 2021 、 2022 、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 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20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 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