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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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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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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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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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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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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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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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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十一、结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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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再使用指南针招标网服务。
2、结束用户使用指南针招标网服务的资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十二、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时,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本站免费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十三、 参与广告策划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指南针招标网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四、 内容的所有权
指南针招标网对其独立采编的或从第三方获得合法许可的信息内容,内容的定义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全部指南针招标网虚拟社区服务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在本站发表、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站没有义务查实文章或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的出处及其真实性。如果您是文章、图片等资料的版权所有人,请与我们联系并说明具体文章标题,指南针招标网会及时加上版权信息,如果您反对指南针招标网使用,在收到身份证明、版权证明和删除要求后我们会立即删除有版权问题的内容。
十五、 法律
用户和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以及使用指南针招标网的服务产生的争议交由仲裁解决,但是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选择采取诉讼方式,并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十六、 指南针招标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指南针招标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债券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标段一、二、三)招标公告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债券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标段一、二、三) (招标编号: ZTJS-002968-202502-0005 ),已由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现委托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选聘中介机构为金融债券项目提供项目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各项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 服务期限:3年,具体以各标段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家数 |
报价内容 |
预算/限价 |
标段一 |
券商类主承销商选聘 |
选取5-10家入库 |
承销费 |
0.15%/期 |
牵头费 |
0.05%/期 |
|||
标段二 |
1家中标,1家备选(如有) |
法律顾问费 |
25万元 |
|
标段三 |
信用评级机构选聘 |
首次评级费用 |
35万元 |
|
跟踪评级费用 |
5万元/年 |
注:
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所投标段的服务能力,各标段独立评审,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2)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仅对某一标段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二、 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格证照。 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就本投标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3.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2.4. 被招标人列入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中,且该黑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6.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详见《投标人声明函》。
2.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详见《投标人声明函》。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记录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声明函》。
2.9.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最终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的网站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0. 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2.12. 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需提交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明;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同时提供其法人机构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明。 (仅适用于标段一)
2.13.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参与投标需提供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总所的执业许可证及总所就本投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仅适用于标段二)
2.14. 投标人须为评级结果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使用的评级机构,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评级结果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使用的评级机构名单”查询为准。 (仅适用于标段三)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默认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全部内容。
3.2 获取时间: 2025年3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3 文件费用: 售价 200 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退还。
3.4 平台相关费用: CA 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以平台提示为准。
3.5 投标人须通过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完成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下载操作, 各操作路径详见《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s://www.ebidding.com/e-portal/help-center/view.html?docPath=/e-portal/help-center/doc3) 。
(1)登录(及注册)网址 : www.ebidding.com 。 如遗忘账号,可通过国e平台客服电话或发送邮件进行询问。如有账号,先检查企业信息有无变更(如公司名称等),修改成功再完成投标登记;
(2)注册审批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未注册该平台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审批所需的时间,如因注册、缴费等原因所造成未完成投标登记而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存在疑问或存在紧急情况的,可致电平台客服咨询。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请在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国e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获取及下载操作,否则将影响参与投标。
3.6 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均属无效。
四、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3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平台: 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
4.3. 开标地点:国e平台在线开标。
4.4. 本项目以国e平台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为准。
4.5.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 CA办理须知:
5.1 投标人须使用国e平台办理的上海CA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作为本次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
5.2 办理CA证书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办理CA证书所需的申请资料递交、资料核查审批及获取实物等环节产生的时间,以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取得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及上传操作。如因证书申请、缴费、快递时限等原因所造成未取得CA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已具备CA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检查CA证书的有效期是否涵盖开标解密当天。
5.3 办理U盘实体CA(上海CA),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递交到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审核后办理CA证书:
(1)办理单位向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缴纳办理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
(2)办理单位登录国e平台,在(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功能处点击下载《投标人CA证书申请资料》,解压文件后按《附件1-1、办理资料,需要提交》要求填写并盖章,并彩色扫描所有资料(电子印章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务必清晰鲜明)上传至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
(3)上述纸质文件需按照要求递送或者邮寄至指定地点。
(4)CA证书机构联系方式:020-37860671。
(5)CA证书办理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预留至少72小时用于CA证书办理)
(6)CA证书领取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0楼。
(7)CA证书领取方式:投标人可以到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8)请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与办理CA证书之间并不冲突,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办理CA证书。
5.4 其他补充事宜:
因国e平台日常会有不定时更新和系统维护安排,投标人需合理考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尽量避免周五17:30至周一上午8:30前进行标书递交,期间如有操作问题的,国e平台客服或不能提供有效帮助。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网(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相关的修改、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本公告/公示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81号
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22361020( 工作日9:00-12:00,下午2:00-6:00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81号天伦控股大厦11楼
邮 编:510000
项目负责人:彭经理
电 话:13533410607、18148610004、17724049873(工作日9:00-12:00,下午2:00-6:00,如遇【电话未接听、占线等无法拨通的】,请发短信或邮件进行咨询)
电子邮件: zt_bidding@163.com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