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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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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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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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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微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废气治理项目
E 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CL-ZTB-2025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微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废气治理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人为北海综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微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废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2.1项目地点:北海综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
2.2项目概况:主要根据现场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完成无组织排放及清洁运输改造。满足国家相关工程质量要求及国家钢铁行业相关超低排放验收标准《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和《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中环协〔2020〕4号和招标人要求。
2.3 招标范围
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具体改造内容及招标范围如下:
(1)T1-T4矿渣输送皮带廊道建设及密封改造;
(2)一期、二期3个矿渣预均化堆棚密封改造;
(3)一期、二期2个原料配料堆棚密封改造;
(4)一期、二期2个粉磨车间框架密封改造;
(5)一期矿渣预均化堆棚与配料堆棚联通改造施工;
(6)二期矿渣预均化堆棚、原料配料堆棚出口增设洗车机系统、封闭房廊道;
(7)矿渣预均化堆棚、配料堆棚地面修复;
(8)一期、二期3台粉磨生产系统辊压机、排料口、上料皮带扬尘收集改造;
(9)新建2台配料除尘器,分别负责处理一期、二期多个配料卸料槽、皮带称、辊压机等点位扬尘。包括捕集罩、管网、阀门、风机、电机、烟囱及土建、电气配套;
(10)原料配料智能粉尘识别系统及雾炮装置;
(11)机制砂车间密封改造。
以上内容包括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土建基础施工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招标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贰仟陆佰捌拾捌万元整(¥26880000.00)
2.4计划工期
80个日历天,工期从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算至完成所有施工的内容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止(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方发出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3)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需提供2023年度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揽过1项钢铁企业或水泥企业除尘项目施工或EPC业绩(合同金额350万(含)以上)。
注: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对应发票为准,只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有合同范围内容、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冶金专业相关安全工程类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经查询还存在其他不良信息,则招标人将根据风险情况取消有效资格。
(3)投标人无不良业绩记录,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不得被列入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商业伙伴名录》;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制造厂家、施工单位等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或制造厂家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限2家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7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付款转账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金海公司1306室领取招标文件。如电话购买的,购买人需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身份证扫描件、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gxjhxuan@163.com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日内核实后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购买人邮箱。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
开户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450015941510507056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3 月 20日10 时 00 分(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10时00分),地点在北海市北海大道东珠华庭2幢一单元1403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安全风险、交通车辆和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海综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标办、陈志鹏
电话:0779-8527307、18977929523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兴港镇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禤工、麦工
电话:18277015696
地址: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06室
电子邮件:gxjhxuan@163.com
9 .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审计部/风控合规部
监督电话:0779-852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