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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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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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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机构的名称或者是它们的缩写。
(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您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对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名重开一个新用户名。
(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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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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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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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5-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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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0872 项目名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维修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58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时限: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7个市内管理部、6 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 个档案室、 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 。 2.服务面积:26120.30 ㎡。 3.服务区域: 负责中心机关及、7个市内管理部、6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个档案室、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 二、维修需求 负责中心机关及、7个市内管理部、6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个档案室、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的服务大厅日常维修、维护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服务内容 服务大厅日常维修、维护主要包括办公房屋主体设施及附属用电、用水、用气、采暖等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及其他应急维修等(包含:水电、泥工、木工、漆工、铺地面,墙面刷乳胶漆,做踢脚线、石膏线、挂镜线,吊顶,包门窗套,做工艺门、做窗帘盒,包暖气罩,改走线路,一般水暖改造,修缮服务等) 四、服务质量目标及要求 (1)维修维护工作: 1.人员资质:供应商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维修、维护技能。 2.响应时间: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或服务需求后,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3.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4.建立完善的维修、维护档案,做好后续服务保障。 五、验收标准 维修维护工作验收:在规定时限内高效化、快捷化、科学化、标准化完成维修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按中标单位的规章制度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约束管理。 2.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调换不适合在采购人工作的中标单位工作人员。 3.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价赔偿。 4.采购人应尊重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二)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单位对维修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人提出改进意见,采购人应认真研究解决。采购人未采取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2.中标单位负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行为约束工作,对于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不当给予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 3中标单位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换。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日内作出调整。 4.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因履行职务负伤、致残以至死亡,中标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处理,赔偿所需费用。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2.预算费用已是全额费用,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额外付费。 3.中标单位应于中标后48小时内与采购人完成项目交接工作,且交接工作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 4.采购人若对中标单位的服务不满意,可随时中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40700 最高限价(元):3407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时限: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7个市内管理部、6 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 个档案室、 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 。 2.服务面积:26120.30 ㎡。 3.服务区域: 负责中心机关及、7个市内管理部、6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个档案室、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 二、维修需求 顶棚、门前台阶、窗户、亮化、电力设备、玻璃幕墙等大厅专项工程改造。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服务内容 顶棚、门前台阶、窗户、亮化、电力设备、玻璃幕墙等大厅专项工程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按中标单位的规章制度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约束管理。 2.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调换不适合在采购人工作的中标单位工作人员。 3.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价赔偿。 4.采购人应尊重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二)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单位对维修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人提出改进意见,采购人应认真研究解决。采购人未采取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2.中标单位负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行为约束工作,对于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不当给予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 3中标单位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换。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日内作出调整。 4.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因履行职务负伤、致残以至死亡,中标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处理,赔偿所需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2.预算费用已是全额费用,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额外付费。 3.中标单位应于中标后48小时内与采购人完成项目交接工作,且交接工作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 4.采购人若对中标单位的服务不满意,可随时中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5400 最高限价(元):2054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时限: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7个市内管理部、6 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 个档案室、 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 。 2.服务面积:26120.30 ㎡。 3.服务区域: 负责中心机关及、7个市内管理部、6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个档案室、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 二、维修需求 消防系统维修及保养服务。 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上备案截图。 三、服务内容 消防系统维修及保养服务: (1)消防维保服务 1.中心机关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涵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所有消防设施,详细记录巡检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对市内 6 区(沈河、和平、铁西、大东、皇姑和浑南)管理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按需巡检”的方式进行巡检,巡检周期不得长于 2个月,每次巡检均需对各类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细致检查,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保障各管理部消防设施的可靠性。 (2)消防器材采购及安装更换 1.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负责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水带、应急指示灯、灭火毯等。所采购的消防器材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2.负责消防器材的配送、安装及更换工作,在甲方提出需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配送及安装更换任务,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对于新安装和更换的消防器材,需进行调试和功能测试,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3)档案室消防系统整改 1.按照档案室消防系统建设标准,对档案室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配套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数量不少于 15 个;充装七氟丙烷药剂,总量不少于 1853 公斤。 负责整改过程中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整改后的档案室消防系统能够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具备可靠的灭火和防护能力。在整改完成后,需提供详细的整改报告及相关验收资料,并协助甲方完成消防系统的验收工作。 (4)中心机关、管理部消防设施、设备零星维修 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如需维修,由中标单位负责按照消防要求维修整改。 四、服务质量目标及要求 1.人员资质:供应商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技术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确保能够熟练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消防器材的安装更换技术。 2.响应时间: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或服务需求后,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质量保证:消防维保服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率达到 98%以上。所采购的消防器材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具有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档案室消防系统整改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水平。 4.文档管理: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制度,对每次消防维保服务、消防器材采购及安装更换、档案室消防系统整改等工作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形成完整的服务档案。服务档案应包括巡检记录、故障处理报告、采购清单、安装调试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定期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 五、验收标准 1.消防维保验收:每月对消防维保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现场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查阅巡检记录和故障处理报告等方式,评估维保服务质量。如发现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或维保工作未达到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消防器材验收:对采购的消防器材进行逐一验收,检查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同时对消防器材的安装和更换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消防器材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署验收报告。 档案室消防系统整改验收:在档案室消防系统整改工程完成后,由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整改报告、设备清单、调试记录等相关资料。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或邀请专业第三方机构按照档案室消防系统建设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安装质量、药剂充装量、系统功能测试等。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按中标单位的规章制度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约束管理。 2.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调换不适合在采购人工作的中标单位工作人员。 3.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价赔偿。 4.采购人应尊重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二)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单位对维修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人提出改进意见,采购人应认真研究解决。采购人未采取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2.中标单位负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行为约束工作,对于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不当给予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 3中标单位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换。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日内作出调整。 4.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因履行职务负伤、致残以至死亡,中标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处理,赔偿所需费用。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2.预算费用已是全额费用,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额外付费。 3.中标单位应于中标后48小时内与采购人完成项目交接工作,且交接工作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 4.采购人若对中标单位的服务不满意,可随时中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71000 最高限价(元):71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时限: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7个市内管理部、6 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 个档案室、 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 。 2.服务面积:26120.30 ㎡。 3.服务区域: 负责中心机关及、7个市内管理部、6个郊区和郊县管理部、1个档案室、2个分中心(含分中心下属管理部)。 二、维修需求 大厅空调维修及保养服务。 三、服务内容 服务大厅空调维修、维护、调试及保养服务:主要包括顿汉布什、海尔两组中央空调;美的27台、海尔64台、奥克斯25台、格力51台、TCL2台、京裕1台等1P、1.5P、2P、5P等壁式、柜式、内嵌式空调的维修、维护。(常见维修项目:中央空调机组的日常维护、添加制冷剂、系统调试、故障消除等;分体设备的添加制冷剂、维修更换叶轮、压缩机、电机、控制板、四通阀、传动轴等。) 四、服务质量目标及要求 1.人员资质:供应商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维修、维护技能。 2.响应时间: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或服务需求后,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3.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4.建立完善的维修、维护档案,做好后续服务保障。 五、验收标准 在规定时限内高效化、快捷化、科学化、标准化完成维修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按中标单位的规章制度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约束管理。 2.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调换不适合在采购人工作的中标单位工作人员。 3.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价赔偿。 4.采购人应尊重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二)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单位对维修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人提出改进意见,采购人应认真研究解决。采购人未采取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2.中标单位负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行为约束工作,对于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不当给予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 3中标单位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换。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日内作出调整。 4.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因履行职务负伤、致残以至死亡,中标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处理,赔偿所需费用。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2.预算费用已是全额费用,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额外付费。 3.中标单位应于中标后48小时内与采购人完成项目交接工作,且交接工作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 4.采购人若对中标单位的服务不满意,可随时中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及002包: 3.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003包: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上备案截图 004包:无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1号 联系方式: 024-22527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 邮箱地址: 261193597@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春艳、张冬妮 电 话: 02431918388-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