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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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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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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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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五、用户隐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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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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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指南针招标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指南针招标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公告发布时间:2025-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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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中区环境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2-00017 项目名称:辽中区环境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8000 最高限价(元):4208000 采购需求: 查看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水体治理第三方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辽中区开展水体污染防治治理相关工作。完成核查验收迎检材料及汇报演示材料,在辽中区创建驻场技术服务。 (一)服务需求 1.工作内容及数量:编制辽中区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污染源清单,建立一支水环境综合管控和污染源监督排查队伍,主要负责数据整理、成因分析及组织调度水污染防治,对区域内水环境问题进行全域巡查,对污染源排污与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完成检查后的数据汇总与分析报告;定期汇报巡查与检查成果并完成文字整理;接收上级督办与回复的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检查后的数据汇总分析,定期形成辖区内各项生态环境工作情况通报,按时完成需方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现状分析,各类实施方案编制或管控措施制定,蒲河、浑河、辽河断面达标分析、对比分析、环比分析,并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制定监测计划并组织定期监测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绘制辽中区河流水质变化示意图,明确标示断面水质变化趋势。 (1)开展水质量研判分析:实时关注团结水库、蒲河沿、于家房、红庙子断面自动监测数据,对辽中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趋势进行实时研判分析,结合重点污染源现场排查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利用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发布相关管控和实时调度信息,明确工作重点,跟踪工作进展,督导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期间每周提供数据分析周报,做好工作日报、周报工作,并且按要求整理工作简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日志。 (2)绘制辽中区河流水质变化示意图,制定监测计划并组织定期监测分析,根据河流历史污染及目前水质情况,开展达标分析、对比分析、环比分析,并形成分析评估报告。 (3)绘制辽中区水重点源地图。更新辽中区水重点源地图。逐条河流开展溯源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台账,全年开展二次全区水重点源检查,形成污染源整治档案,并完成定位标示,绘制重点源地图。 (4)开展污染源巡查:组建专业化巡查服务团队,建立“复查-整改-督办-评估-销号”的工作体系,开展水污染问题排查工作;同时针对市级通报的重点问题进行每日跟踪复查,对每周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确保通报问题及时整改。服务期间提交巡查报告,每周、每月提供问题整改及分析报告。 (5)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及管控,在甲方对在册入河排口进行例行复核,对区域内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入河排污口的标识牌样式、标识牌内容、入河排污口设置规范程度及排水水质进行检查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 (6)开展现场快速监测和例行检测服务。采用现场步巡、车巡、无人机巡查、热成像排查与技术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以辽中区地表水体为核心的环境质量技术咨询服务,对排水进行精准判别,区分排水类型,对污染问题开展溯源。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拍照、影像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取证,提交报告; (7)开展畜禽污染专项排查。加强畜禽养殖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养殖户环保手续及转运协议办理、监督养殖粪污合规化贮存转运、通过车巡、无人机巡的方式,追溯水体黑臭源头、排查偷排暗排等违法行为,彻底根除我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8)开展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地下水等监测类工作。 (9)协助区需方完成其他本项目所涉及的工作。 (10)配合区政府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3.数据审核及质量评估 (1)对资料的完整性、报告文本的规范性、内容的真实性、相关数据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2)提供质量核查,做好全过程有关环保技术质量控制。 (3)档案管理 ①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②按一源一档分别建立团结水库、蒲河沿、于家房、红庙子断面各类污染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4)不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4.技术报告及总结 (1)污染源清查和电子台账及纸质档案。 (2)编制总结相关问题及提出合理建议及解决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二)人员要求 组建专业驻场管理团队,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要具备环保类专业或具备5年以上环保技术服务工作经验。环境管理技术负责人1人。生态环境分局驻场服务内勤人员1人。组织专业化的巡查服务团队,巡查人员不少于4人,平均每周巡查不少于20个点位,使用热成像仪、无人机对现场问题进行排查。采用现场巡查和技术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污染问题溯源。巡查包括步巡、车巡,配合热成像设备,对问题进行精准判别。对发现问题进行影像识别,并配合定位等技术手段进行取证,即时反馈,并定期提交巡查报告。 (三)设备要求 1.配置3辆专用车辆,车况佳。合同期内全时段为需方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供方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供方承担。 2.针对本项目配备专用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热成像无人机拍摄设备、便携快速检测设备。 (四)咨询成果 1.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或水质提升方案、调研报告、污染成因分析报告、水质情况及对比分析报告、河流污染源地图; 2.断面水质检测数据分析月报; 3.服务团队现场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市聘请的第三方问题整改复核报告; 4.畜禽污染专项排查报告; 5.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报告; 6.地下水监测报告; 7.农村小型污水站监测报告。 二、大气治理第三方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辽中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完成核查验收迎检材料及汇报演示材料,在辽中区创建驻场技术服务。 (一)服务需求 1.工作内容及数量:编制辽中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重点区域污染源清单,建立一支大气环境综合管控和污染源监督排查队伍,主要负责数据整理、成因分析及组织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对区域内大气环境问题进行全域巡查,对污染源排污与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完成检查后的数据汇总与分析报告;定期汇报巡查与检查成果并完成文字整理;接收上级督办与回复的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检查后的数据汇总分析,定期形成辖区内各项生态环境工作情况通报,按时完成需方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现状分析,各类实施方案编制或管控措施制定,空气质量分析评估报告,大气检测分析、无人机巡查、污染源巡查、问题整改评估、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完成情况及做法总结。 (1)开展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实时关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辽中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污染趋势进行实时研判分析,利用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发布相关管控和实时调度信息,明确工作重点,跟踪工作进展,督导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期间每日提供数据分析日报,每一次污染过程提供污染成因分析报告。做好工作日报、周报工作,并且按要求整理工作简报,形成工作日志。 (2)大气网格化监管及监测服务:以中心街点位周边为核心区域,利用走航检测设备对PM10、PM2.5、VOCs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分析,对于高数值区域开展污染源排查,并督促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每月进行1次数据分析工作,并提供监测分析报告。 (3)污染源专项诊断评估服务:服务期内组织团队对需方要求的涉气重点企业、供暖单位开展废气治理专项诊断评估,对标企业环评、最新行业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状况进行诊断评估,提出治理建议或管理重点,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为管理人员加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针对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工业企业进行专家论证,协助需方完成环保手续审核工作。 (4)开展秸秆禁烧管控专项督查:开展辽中区秸秆禁烧专项督查。构建“日常管控—整改通报—落实问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体系,秋冬春季通过车巡、无人机巡航等方式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及时交办国家、省卫星及省、市巡查、市铁塔监控发现火点,并开展现场核实工作。建立秸秆焚烧清单台账,督促上报追责。 (5)开展污染源巡查:组建专业化巡查服务团队,建立“复查-整改-督办-评估-销号”的工作体系,开展以辽中区重点区域为核心的环境空气质量问题排查工作;同时针对市级通报的重点问题进行每日跟踪复查,对每周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确保通报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污染巡查台账,根据巡查情况绘制辽中区大气污染源地图。 (6)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指导工作。对辽中区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行修订。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沈阳市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部署管控通知,编制重污染天气攻坚任务清单,对实施减排措施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应急减排措施对应的生产线、生产工序和具体操作流程,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日报和总结。 (7)强化低矮面源污染整治:采暖期持续对重点区域民房区开展走航监测,协助选取环保燃料、监测烟道排烟情况、排查核实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提供专业的技术分析报告、制定有效的建议举措,把低矮面源污染对大气点位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8)开展移动源、非道路机械监督性监测等其他监测类工作 (9)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论证审核,排污许可证变更论证审核、对标企业排污许可证对企业进行专项诊断评估 (10)协助区需方完成其他本项目所涉及的工作。 3.数据审核及质量评估 (1)对资料的完整性、报告文本的规范性、内容的真实性、相关数据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2)提供质量核查,做好全过程有关环保技术质量控制。 (3)档案管理 ①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②按一源一档分别建立锅炉、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裸露地面、混凝土搅拌站、餐饮油烟等各类污染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4)不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4.技术报告及总结 (1)污染源清查和电子台账及纸质档案。 (2)编制总结相关问题及提出合理建议及解决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二)人员要求 1.组建专业驻场服务团队,不少于8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需要具备环保类专业或具备3年以上环保技术服务工作经验,环境管理技术负责人1人。生态环境分局驻场服务内勤人员2人。专业化的巡查服务团队,巡查人员不少于4人,平均每周巡查不少于20个点位,使用热成像仪、无人机对现场问题进行排查。采用现场巡查和技术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污染问题溯源。巡查包括步巡、车巡,配合热成像设备,对问题进行精准判别。对发现问题进行影像识别,并配合定位等技术手段进行取证,即时反馈,并定期提交巡查报告。 2.服务团队确定专人负责,辽中区24小时值班制度,即时调度各责任单位,及时跟踪反馈,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反复催办,确保整改率。 (三)设备要求 1.配置3辆专用车辆,车况佳。合同期内全时段为需方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供方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供方承担。 2.配备专用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热成像无人机拍摄设备、气体检测分析仪、便携快速检测设备。 (四)咨询成果 1.形成调查数据表、污染源排查调研报告、走航监测报告、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日常工作简报、各类污染源台账、冬季夏季空气质量分析报告。 2.编制辽中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等相关工作方案。 3.巡查点位情况周报,巡查点位情况月报,巡查点位情况季报,巡查点位情况年报。 4.辽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及现场核实报告。 5.秸秆禁烧巡查记录、火点台账。 6.废气重点企业专项诊断评估建议书。 7.每周开展电话、微信调度,做好问题派发、催办、档案整理工作。 8.形成年度大气工作档案。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合同签订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本项目分四次付款。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之后每4个月付合同总价款的25%至结清。(每次付款节点前乙方提供相应的4个月工作成果资料,甲方审核通过后付款) (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5日内向甲方开具税率为6%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逾期开具,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 联系方式: 13840252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27890588 邮箱地址: sysz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4000800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微 电 话: 18524270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