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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 司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钢筋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湖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钢筋采购 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项目
二、 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 公开 招标
四、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详见本章第五条开标与评标)。
五、公告认领: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在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 http://ec.hnjgcg.com)报名领取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 10:00 时止。
六、投标规定: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 10:00 之后在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 http://ec.hnjgcg.com)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 2025 年 4 月 2 日 1 2 :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 12 :00 时。
4.开标地点: 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 (网址: http://ec.hnjgcg.com)。
5.本招标解释权归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 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文娟
电话 /传真: 15173732816
第
一
条
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1 |
项目名称 |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
1.2 |
招标人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 |
项目地点 |
桃源县漳江小学 |
1.4 |
招标范围 |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钢筋采购 ,具体范围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
1.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具备允许经营相关材料的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2)开户许可证(需加盖公章); (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无,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3、其他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招标中递交投标文件,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 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三年内申请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重大违规处罚的记录。 ( 4)近一年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财务能力 ( 1)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含)人民币; ( 2)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业绩能力:提供近3年内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超过 60 万元物资供应类似业绩,能满足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项目的具体实施需求。 6、质量保证能力:能提供厂家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全套资料; 7、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湖南建投及各分子公司有合作且无不良记录。 8、线上递交的资审文件格式要求: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 9、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为 þ 资格预审 / ¨ 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 þ 综合评估法,根据评标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
1.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1.7 |
质量要求 |
1.按现行国家验收检验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注:具体以投标须知正文部分约定的为准 ★; |
1.8 |
验收要求 |
参照招标文件第二条第 4条4.2.2条参照标准验收 |
1.9 |
结算方式 |
安装验收合格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资料(含乙方加盖公章的结算资料及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的《物资材料验收单》、甲方现场负责人开具的《结算任务单》等),工程量以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为准。甲方在 5日内审核完毕,开出《材料结算单》并完成结算手续。
|
1.10 |
付款方式 |
以银行转账 /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意一种支付方式。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付款,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是先履行义务,乙方未向甲方正式交接发票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按月供货完成后,一次性【 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月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货款供货完成后半年内无息付清。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且不计取垫资利息,本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均受制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故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乙方不按期对审结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 |
1.11 |
供货日期 |
1.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至本工程完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供货时间为准。 2.招标人提前3天向中标人报采购计划,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计划送货到工地。 |
1.12 |
领取招标文件 |
时间: 2025 年 3 月 31 日。 |
1.13 |
踏勘工程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4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15 |
书面提疑 |
疑问提交: 2025 年 4 月 1 日 10 : 00 时前在集采平台上将疑问在集采平台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答疑:招标人在 1 个日历天内在集采平台上对投标人给予回复。 |
1.1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投标文件编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1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成 |
1.18 |
投标截止 |
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 12 :00时前送达。 |
1.19 |
开 标 |
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 12 :00时 。 |
1.2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个日历天。 |
1.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提交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http://ec.hnjgcg.com)★。 |
1.22 |
最高投标限价 |
2865966.33 元。 |
1.23 |
其他事项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的先后顺序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4.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 |
1.招标范围: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钢筋采购 ,具体范围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2.供货时限: 招标人提前 3天用书面订单、传真或电话、信息将材料供应计划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招标人材料供应计划规定的时间交货,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3.质量要求:
3.1按国家标准执行,执行的规范规程有:
3.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5中标人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行政机关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3.6中标人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外观完整,没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等要求,质量达到要求。如外观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如送检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并在24小时内更换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中标人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4.材料验收:
4.1验收时间: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当日组织验收。
4.2验收方法:货运至项目现场查验。
4.2.1甲方的收货人按照样品和验收标准,对乙方供应的材料及时验收。
4.2.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4.3乙方分批次供货,应向甲方提供其分批次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产品合格资料、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发票一起交付甲方。
5.报价方式及内容:
5.1 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详见投标报价书;
5.2 报价内容: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生产费、加工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运杂费、运输中的损耗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及复试费、损耗(包括成活前的一切损耗)、保险、税金(开具相应税率增值税转用发票)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除增值税税率外货物价格不因市场及政策变化做调整。
5.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中标人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税率)),中标人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6.付款方式
6.1 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按月供货完成后,一次性【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月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货款供货完成后半年内无息付清。
6.2 在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不予付款。
7.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
8 .其他
8 .1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管理水平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合同条款规定、投标报价等)。
8 .2 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质量合格,按相关规范产品的规格,对数量、规格有偏差,破损,表面有瑕疵或超出允许偏差率范围以外的材料,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换货或者退货。
8 .3 本招标解释权归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项目经理部 所有。
第 三 条 招标要求及 招 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投标文件格式;
( 5)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投标人以书面的形式递交只招标人联系人邮箱,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3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第四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书编制的主要内容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报价
1)、投标文件商务标包括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授权委托书;
( 4)投标承诺书;
( 5)投标报价书;
( 6)公司证件资料;
( 7)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8)投标人已签订合同情况;
( 9)其他资料。
2. 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计价,按第三章“投标报价书”的要求填写价格;
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3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
3 .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
本工程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基础,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须知和项目信息。如果投标人的标书不能满足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则可视为不确定标书,招标方有权不予受理。
4. 投标答疑
1)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线上解释与澄清,并进行补充说明和答疑。
2)除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单位也应通过现场勘查、自行了解取得与本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费用有关情况,包括文件编制、考察、选材、税收属地化等。
5. 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书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所列内容、格式要求编制。投送的标书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扫描成PDF的格式上传至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http://zb.hnjgcg.com),否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http://zb.hnjgcg.com)上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单位。
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6 日 1 2 :00前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补充、修改投标书有效。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而且在该时间之前投标单位也未以任何可视为依据的形式告知招标单位原因并征得同意者,一律视为弃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不再予以接受 。
6. 其他要求
1)满足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各项要求。
2)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3)本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 五 条 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组织,开标时无须邀请投标人参加。
2)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完成的;
‚ 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名的;
ƒ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评标
1)评标内容保密: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人泄露。
2)投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出的须澄清事项进行答复、磋商。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在评标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比较,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分详见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http://zb.hnjgcg.com)。
第六条
授予合同
1 . 定标方式
根据评委评分,集采平台自行排列排名,按照排名选择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洽谈。候选人满足要求即确定为中标人。
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将于当天在集采平台进行定标报告评审。定标报告经过评审通过,当天在集采平台进行公示, 公示三天后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3.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
二
章
评标办法
第一条 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从商务、投标报价、技术标三个评审因素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家。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标 |
20 |
100 |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制定《商务标评审计分表》 |
2 |
投标报价 |
80 |
100 |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制定《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
1.商务标评审计分表
招标项目工程名称:湖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投标人:
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企业资质 |
企业注册资本 万,得 5分;企业注册资本每低于上述标准 万,扣 0.6分,最低得分不低于2分;企业注册资本每高于上述标准 万,加 0.6分,最高得分不高于8分; |
8 |
|
2 |
合作情况 |
为公司分包合格名录者,得 9分;为公司项目合作良好者,得6分,否则计零分;未与公司合作者,得3分; |
9 |
|
3 |
类似项 目经历 |
承接类似项目的合同价款为 万,得 10分;承接类似项目的合同价款每低上述标准 万者,扣 0.6分,最低得分不低于7分;承接类似项目的合同价款每高上述标准 万者,加 0.6分,最高得分不高于13分; |
13 |
|
4 |
合 计 |
|
备注:
1.企业注册资本、合作情况、合同业绩等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限计算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合作情况中的每子项得分不累加,只计取投标人得分子项中的最高得分值作为该项的总得分;
3.企业类似项目经历得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或分包合同)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投标人弄虚作假者,则以废标处理。
4.类似项目经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采购合同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投标人弄虚作假者,则以废标处理。
5.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2.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招标项目工程名称:湖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
1 |
实际投标价>基准价
|
从 0开始每升1%减3分,即70-3*100X |
X为实际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X=|(实际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
||
2 |
实际投标价 =基准价 |
70分 |
|||
3 |
实际投标价<基准价
|
从 0开始每降1%加2分,即70+2*100X |
|||
投标人 |
实际投标价 |
基准价 |
X值 |
投标报价得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7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0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外,其他的实际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实际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在不同税率的报价下,投标人相对招标人实际投标价=A-A*抵扣税率/(1+抵扣税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注:A代表投标人含税价;
4.符合招标控制价≥实际投标价≥0.9×实际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实际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5.基准价公式:基准价=(A1+A2+……+Ai+……+An)/N,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实际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实际投标价的个数。
6.实际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第二条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 外(成本价为基准价的 92%)。综 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6.详细评审
6.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技术文件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1)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6.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 投标人得分=A+B。
7.投标文件的澄清 和补正
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8.评标结果
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商务标格式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钢筋采购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授权委托书;
( 4)投标承诺书;
( 5)投标报价书;
( 6)公司证件资料;
( 7)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8)投标人已签订合同情况;
( 9)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致: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钢筋采购 (招标编号: HCZY-HDKCG-WZCG-LJKT-11)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及款项。并按提供的样品、招标条款、合同范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条件以投标报价书的约定的投标报价。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对上述内容完全响应。
3.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最终结算金额按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应验收确认的规格数量和中标单价办理货款结算。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9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四、 投标承诺书
致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钢筋采购 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招标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意本承诺书作为分包合同的基础条款。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承诺函需要逐页签字盖章。
五、投标报价书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我司已熟读 贵司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钢筋采购 招标文件要求 (含合同条款),经过详细审阅分析项目工程情况,并了解施工现场环境、结合自身企业情况并按照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钢筋采购 自行打印后盖章进行报价: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 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 |
合价(元) |
1 |
圆钢 |
萍钢、湘钢、龙钢、 武钢、涟钢 、首钢、冷钢等大型品牌 |
HPB300 Φ6 |
吨 |
91.13 |
|
|
|
2 |
圆钢 |
HPB300 Φ8 |
吨 |
56.85 |
|
|
|
|
3 |
圆钢 |
HPB300 Φ 10 |
吨 |
34.07 |
|
|
|
|
4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0 |
吨 |
1.62 |
|
|
|
|
5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2 |
吨 |
150 |
|
|
|
|
6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4 |
吨 |
65 |
|
|
|
|
7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6 |
吨 |
18.85 |
|
|
|
|
8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8 |
吨 |
25 |
|
|
|
|
9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20 |
吨 |
80 |
|
|
|
|
10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22 |
吨 |
100 |
|
|
|
|
11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25 |
吨 |
35 |
|
|
|
|
合计 |
|
|||||||
说明 :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税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报价情况作相关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六、公司证件资料
(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 5)委托授权书
( 6)资质证书复印件
(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七、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文字或框图说明)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八、投标人 已签订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完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描述 |
提供合同扫描件。
|
备注 |
|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认为对其评标有利的相关资料。
第 四 章 合同条款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钢筋采购 合同
甲方: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2025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HCZS-ZJXX-CG-001
购货单位(需方):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9143000018376036XT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788 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号: 368100100100222027
项目部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
乙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 现场 负责人为 。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变更后 【 5 】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 项目采购 钢筋 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 。
1.2工程地点: 桃源县漳江中路 。
第二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 本合同相关的招标文件(若有) ;
2.2 本合同相关的投标文件(若有) ;
2.3 本合同及附件 ;
2.4 补充协议
2.5 除总包合同价款和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合同标的物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 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 |
合价(元) |
1 |
圆钢 |
萍钢、湘钢、龙钢、 武钢、涟钢 、首钢、冷钢等大型品牌 |
HPB300 Φ6 |
吨 |
91.13 |
|
|
|
2 |
圆钢 |
HPB300 Φ8 |
吨 |
56.85 |
|
|
|
|
3 |
圆钢 |
HPB300 Φ 10 |
吨 |
34.07 |
|
|
|
|
4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0 |
吨 |
1.62 |
|
|
|
|
5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2 |
吨 |
150 |
|
|
|
|
6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4 |
吨 |
65 |
|
|
|
|
7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6 |
吨 |
18.85 |
|
|
|
|
8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18 |
吨 |
25 |
|
|
|
|
9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20 |
吨 |
80 |
|
|
|
|
10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22 |
吨 |
100 |
|
|
|
|
11 |
螺纹钢筋 |
HRB400E Φ25 |
吨 |
35 |
|
|
|
|
合计 |
|
|||||||
说明 :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税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3.1 本 合同 含税 暂估总 金额为人民币:【】元, 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2146872.04 】元 , 增值税税率为 % ,增值税额元(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 = 原含税单价 / ( 1+ 原税率) * ( 1+ 新政策文件税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 上述总金额为暂定甲方根据合同计价条款以及乙方实际供货按实结算。乙方应当充分理解,甲方有权调整乙方供货内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并提出索赔。 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3 . 2 乙方供料产品或产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的, 须经 甲方公司审批 通过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变更材料产地,导致材料 不符合合同约定或 成本增加,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
4.1.钢材质量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确保产品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 圆钢符合《 GB1499.1-2024》标准(包括盘圆、直条),螺纹钢符合《GB1499.2-2024》标准;质量体系符合(ISO9001)的国家标准。 供货期间 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材料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 上涨 。
4.2 每批次钢筋进场时须同时提供相关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材质证明书(包括铭牌)。材质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产生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根据乙方不同批号材料随时抽样送检,如甲方现场抽样送检不合格,则该产品均视为不合格,乙方应当换货,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质量事故责任。
4.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 24小时联系畅通,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时内给予答复。
第五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应当按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企业标准 捆扎,包装不散捆 , 不回收 。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6.1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 ( 1 ) 】 项执行:
( 1 ) 乙方送货或 乙方采取代运形式 。在正式交货前 , 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毁、灭失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承担完成运输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人工费、路桥费、修理费等)。
( 2 )甲方自提自运。
( 3 )其他: / 。
6.2 运输方式: 汽车 。 货物应包装牢固,按货物的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损等措施 。 。
6.3 到货地点: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 项目部 。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收交货的联系人以下表为准 , 甲方签收人员必须由以下 2人共同签收方为有效签收,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且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
联系人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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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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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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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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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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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以上 指定 收 货人签收的,不得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 未经甲方以加盖 行政印章 的函件 或有效公示形式 通知变更的收货人,一律不作为有效签收人 。
6.4 现场卸货 及费用 由 乙方 负责。
6.5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过磅交货,磅差不超过 3 ‰。验收需经甲方复磅,若磅差在 3 ‰范围内的,以乙方磅单结算;若磅差超过 +3 ‰范围的,按乙方磅单结算;若磅差超过 -3 ‰范围的,通知乙方再次复磅,按双方确认后的实际磅数结算。
6.6 自 甲方签收 产品时起,产品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6.7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所需编制用货计划,及时通知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次计划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供应材料,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安排运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地点卸放整齐,在运输途中、装卸货过程中如有人身损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
6.8 如甲方临时变更用货计划,乙方应按甲方新变更的计划供应材料,运输费、装卸费等因变更产生的费用不得另行向甲方收取。
第七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收到上述指定联系人通知后 3 日内 。
第八条 货物验收
8.1 数量确认:由甲方现场的 验收 人员和乙方供货人员 经核对后 进行 签收 ,并且同时附上相关影像资料(如:送货的车辆、卸货的地点及验收人员的照片,且在照片上标注时间和施工具体部位等),再加上过磅材料的磅单,依据以上材料,由甲方 验收人员 办理验收单。影像资料、验收单据或过磅单作为一份完整的结算附件。
8.2 验收时间:甲方收到产品后【 1 】日内组织验收。 由甲方指定的人员验货签收并签字后的单据为结算和质量认可凭证。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以 5000元/次处罚。
8.3 验收方法:由甲方 验收人员 对进场材料数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材料质量存在争议的,可由 双方共同 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 若鉴定合格,则 鉴定费用由 甲方 承担, 若鉴定不合格或性能达不到使用功能, 鉴定费用由 乙方承担, 并承担 对甲方造成的 一切责任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8.4 乙方分批次供货,应向甲方提供其分批次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产品合格资料、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发票一起交付甲方 , 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签字后生效。
8.5 验收单必须经甲乙双方 指定签收人 验收签字确认后为准 , 非指定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签收的,不得作为对账结算依 据 。 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数量有变化, 甲方验收 资料 仅作为过程付款资料,最终结算以双方签订的结算单为准。
第九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支付
9.1 履约保证金
9.1 .1 本合同 【 无 】 履约保证金 。 额度 为: 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不含税)的【 / 】 %或【 / 】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9.1.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办法
正式 供货 前【 / 】日内,乙方须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公司唯一账户收款人、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 ,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2 价格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执行 :
( 1)采用固定单价供货,按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单价结算,合同有效期内不予调整。该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损耗费、运输费、吊车费及过磅费、保险费、税费等,不包含现场抽检试验费(由责任方支付)。
( 2)采用浮动单价供货,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 地区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交货当日公布价为基准价 上调 【】 元 /吨,其他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损耗费、运输费、吊车费及过磅费、保险费等 )为固定价 【 / 】 元 /吨 ,上述单价均含税率 13 % 增值税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如一天内出现两次报价,则取两次报价的均价为结算单价。周末没有网价的周六参照周五,周日参照下周一的价格,节假日送货,则参照放假前一天网价。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如果属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延期,遇材料价格上涨, 按 约定交货日的基准价 结算 ;遇材料价格下跌,按交货时的基准价结算。
( 3 )其他: / 。
9. 3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以 月 为结算周期,乙方在结算周期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周期内实际供货对账资料,甲方在结算周期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开出《材料结算单》并完成结算手续。 因合同承包范围、内容、工程量、单价等因素引起合同总价超过原合同暂定总价时,需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超过本合同暂定总价的部分不予支付。
9.3.1 公司未授予任何项目个人单独审定结算单、对账单的权限, 结算单必须使用甲方结算单范本并 由乙方加盖公章,甲方 物资 部门、商务部门、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审批 方可生效,未使用结算单范本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结算单均无效。
9.3.2 因合同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或单价等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需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则 超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资金 不予结算、 不予支付。
9. 4 付款方式 按以下第 ③ 种方式执行 :
①现款现货:自货到工地并办理结算后 / 个工作日内付款。
②赊销付款:自从货到工地签收次日起,按 / 计算垫资利息,乙方应当每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付款与计息金额。
③分期付款: 按 每次 月 供货完成后 【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 % , 主体 工程完工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全部货款的 【 】 % ,工程竣工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100 】 % , 每次付款均为无息支付 。
9. 5 货款支付 : 以 银行转账 /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 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 任意 一种支付方式。 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 正式发票 后付款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等 ) ,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是先履行义务,乙方未向甲方正式交接发票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户名为:,账号为 : 4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 6 税票要求 :乙方应 确保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与距离发票开具日期在【 20 】天内。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开票抬头: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桃源县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430725MAE4092E8X
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浔阳街道洞庭宫社区临沅路桃师院内现有展馆二层楼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
账号: 43050168763600002871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工程名称: 桃源县漳江小学校区扩容提质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桃源县漳江小学
9. 6.1 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且发票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9.6.2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则按无 效发 票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发票,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 6.3 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 项目 经理部 财 务负责人 (姓名 邓雅 ,联系方式 18508451355 ) 办理发票交接手续, 无 甲方财务负责人 签认 的 ,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 6 . 4 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十条 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材料设备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所需货物数量减少,双方按甲方实际签收货物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本合同第九条约定为准),若此种情形发生在货物已交付至现场之后,多余货物由甲方退回乙方,甲方可按实际需求确认货物数量。退回货物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乙方系专业供应商,多余货物退回可自行处置不至产生损失,故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制或特殊产品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甲方退回的货物,且不得以此追究甲方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1.1 甲方验收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1.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1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1.3 若乙方出卖的产品质量存在隐蔽瑕疵,甲方可在发现该隐蔽瑕疵后【 两年 】内要求乙方更换或修复,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二条 售后服务
12.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12.2在产品交付【 2 】年之内,甲方可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产品及产品内部相关原器件;
12.3在产品交付【 2 】年之后,乙方仍应及时周到 地 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费双方协商,但收费标准应低于乙方所提供的同期市场标准。
第十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1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施工场地。
13.1.2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及支付货款。
13.1.3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材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合格后,给送货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实行一车一单制。
13.1.4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13.1.5甲方有权根据 甲方 相关 制度 对乙方进行履约情况考核。
13.1. 6 其他: / 。
1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3.2.1对需要送检的材料,乙方必须配合提供送检样品并送检合格。
13.2.2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材料生产供应任务。
13.2.3车辆进出要听从甲方现场指挥,应保证进出车辆不对施工现场造成污染,乙方工作人员要服从甲方现场相关管理规定。
13.2.4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如不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13.2. 5 乙方应强化现场管理,执行当地政府部门如环保、消防、环卫、公安等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各项规定,做到美化工作环境,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
1 3 .2. 6 如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含影响甲方其他工序的所有间接费)、人工费、窝工费、材料、机械使用费、返工费用等)。
1 3 .2. 7 乙方负责车辆进入工地外的所有手续,全权负责车辆的安全事故;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因司机违反工地甲方负责人员指挥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1 3 .2. 8 在材料使用阶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接到甲方的通知后 24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技术问题(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3.2. 9 其他: / 。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4.1甲方负责对本工程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监控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为乙方指定材料堆放区域。
14.2甲方负责协调、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14.3甲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事故救援。
14.4乙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规定,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4.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不准带家属及小孩进入现场。
14.6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按甲方指定区域进行堆放,分规格堆码整齐,保持场地整洁、卫生。
14.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14.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整改并反馈。若未按相关要求,甲方将按文明施工及管理办法中相应条款给予处罚,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处理费用及经济损失。
14.9供方在运输租赁物的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和费用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5.1.1 乙方不能 按时 交货 、中途停止供货、提供伪劣产品、 质量 或 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以及因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 对甲方及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的,应向甲方 按本合同暂估总金额 的【 20 】 % 支付 违约金 ,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
15.1.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接货,应当重新调整价格;如果甲方不能接货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 不能按时 交货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5.1.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偿付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和赔偿。
15.1.4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 以 逾期交货 部分 货款 累计金额为基数 ,按合同订立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利息,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15.1.5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可拒绝接收;如甲方已接货,则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15.1.6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5.1.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15 】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按乙方不能交货处理;逾期不答复的,视为甲方不需要。
15.1.8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10 】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1.9 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20 】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1.10 因乙方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5 .1.11 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材料等事件,违反一次罚款【 10000 】元,并列入甲方 限制合作伙伴 名单 , 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5.1.12 乙方 承诺对本采购合同下的货物享有知识产权或者已获得合法授权,确保其提供的货物不会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因 甲方 使用 乙方 提供的产品对第三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由 乙方 承担。
1 5.1.13 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自行向本项目任何有关个人及单位缴纳施工保证金、银行保函、现金或其他财物的,均与 甲方 无关。如发生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行贿追究法律责任。
1 5.1.14 乙方不是甲方唯一的 材料 供应商,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随时增加 X X ( 材料名称 ) 供应商,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 5.1 .1 5 如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金额小于已支付金额,乙方须无条件退还 超付款项 。 如乙方拒不退还,则应以超付金额为基数,按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承担违约责任。
15.1.16 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结算款 或履约保证金(若有) 中扣除违约金。
15.2 甲方的违约责任
15.2.1 甲方依据供货计划需要乙方供货时,应提前【 1 】天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15.2.2 甲方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可顺延付款时间【 90 】天,期间乙方无权停止供货。若超过【 90 】天,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以上顺延和停止供货期间不计利息,双方应另行协商付款时间,若超过另行约定的付款时间,甲方仍不能付款,双方仍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按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欠付货款总 额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但利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资金的【 1 】 % 。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 10 】 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 不可抗力事件 的认定结果以项目 建设方 确认结果为准。
16.2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6.2.1 承担原则:由此产生的 乙方相关的 一切费用(包括材料、设备、机械、人身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6.2. 2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 30 】 天或累计超过 【 30 】 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诚信合规承诺条款
17.1乙方承诺已熟悉适用的反腐败或反贿赂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及 甲方 的合规政策(包括《诚信合规政策和程序》《合作伙伴行为守则》等) , 文件内容可在 湖南建投集团 官网获取 ( http://www.hncig.cn/channel/30446.html ) , 并承诺遵守该等政策。
17.2乙方承诺所提交给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版或通过 甲方 集中采购履约平台所提交的电子版)均是合法、准确、有效的。
17.3甲方郑重提示: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合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合同约定外的利益的,或不配合甲方处置甲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害的,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4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人员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甲、乙方人员的亲属、朋友或其他特定关系的人员。
17.5如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任何不正当利益,请乙方通过以下方式向 甲方 进行举报:受理电话: 0731-85628967; 邮箱: law-zcb@qq.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 南路一 段 788 号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八条 保险
1 8 .1 乙方必须为自聘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必须将已办理相关保险凭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如果查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并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1 8 .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 工伤赔付
乙方应加强对送货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如出现车辆故障、交通安全 等 人身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如现场卸货由甲方负责,乙方现场相关人员或乙方代办运输人员应服从甲方安排,否则 导致乙方人员出现 人身 事故 或造成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 二十 条 争议解决
20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 如双方未经协商或乙方未书面催告甲方支付欠付款项,乙方直接发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索取高额违约金、冻结甲方账户、虚增诉讼标的等情形,甲方有权依据 甲方制度将 乙方 纳入甲方限制 合作 名单 。
20 . 3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 力、双方后期发生的补充 协议 、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 、对账单 等 任何文件涉及重新约定 争议解决方式 的均为无效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
第 二十一 条 合同解除
2 1 .1 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 1 )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前,甲方与建设单位 / 工程发包人合同终止的。
( 2 )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
( 3 )乙方被列入甲方限制合作名单的。
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在【 10 】日内撤离现场,就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款,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结算支付。乙方延期撤场的,按【 10000 】元 / 天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暂缓支付全部款项。
21 .2 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或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 二十二 条 特别约定
根据乙方的请求与承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凡合同中与特别约定有抵触的地方,均以特别约定为准。
22. 1 关于材料款中间支付与竣工结算时的结算款支付,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 付款 也应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2.2 在施工周期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 、货品质量问题 或货品价格调整,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可另选供应商,但乙方之前所供货物付款方式不变。
22.3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第三方。乙方 未经甲方同意, 擅自转让的视为 乙方 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 的 【 20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22.4乙方已知晓: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仅限于甲方内部及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使用,不加盖任何经济类文件或凭证文书,加盖经济类凭证的均为越权使用,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二十 三 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并加 盖 行政公 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项目 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售后服务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当全部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本合同一式 【 陆 】 份,甲方执【 伍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项目经理 :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