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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示需求征求意见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一、 项目名称: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是长沙市民政局下属的参公管理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边山社区。主要职责包括长沙市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接护送返乡、安置、帮扶等救助管理服务及临时遇到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及返乡的求助人员; 16周岁以下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思想教育、技能培训、护送返乡等;负责与全国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查询联系特殊对象的跨省接送和省内转送。
根据《民政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湖南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中的专业作用,形成协调有力的救助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提升专业服务水平,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政府采购,引入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辅助探索救助管理工作新模式,建立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三、项目预算及服务年限
1.项目预算:76.09 万元 /年, 三年 共 228.27 万元
2. 服务年限: 三 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日常考核办法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
长沙市城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进入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求助的救助对象。
(二)服务目标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工作理念为基础,以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依托,通过向受助人员提供人性化、关爱型服务,建立 “爱心”救助,积极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服务对象增强自我认识,确立个人发展和生活目标,重新融入社会,回归家庭和学校。
(三)服务方式
1.社工驻站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引入专业社工,对站 内及 定点医院里的重点受助人员进行心理关爱、情绪疏导、思想教育、就业帮扶、法律援助、寻亲及协助护送返乡等服务,帮助受助人员杼解心结、重塑信心,回归社会和家庭。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对相关服务资料及时整理与归档,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加强对受助人员管理确保救助对象在站安全。驻站服务设三个工作岗位:大厅服务岗(全天24小时值守),主要负责求助对象的心理关爱、情绪疏导、救助指引和政策宣传等服务;成年人区服务岗和未成年人区服务岗,主要负责滞留在站和定点医院重点受助对象的心理介入、个案跟进、思想教育、就业帮扶、法律援助、寻亲及协助护送返乡等服务。
2.街面救助服务。发挥社工专业优势,组建义工队伍,采取“社工+义工”街面救助服务方式对主城区(内五区)辖区内人员聚集较多的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劝导服务,劝其正常就业、进站受助或返乡。对不听劝导的流浪乞讨人员可采取跟踪劝导、就业帮扶等方式对其进行持续救助服务;对需长期跟进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个案服务。开展走访调查,摸清主城区内露宿街头人员情况,编制流浪地图。协助开展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专项救助服务,保障24小时有专职社工值班待命。
3.个案管理服务。一是个人建档。根据街头需长期跟进的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建立重点流浪乞讨人员个人信息档案,并根据服务进度及时补充完善,做到一人一档。二是个案帮扶。根据个人档案资料情况,深入现场寻找发现服务对象,先行对其进行情绪疏导、感情抚慰、心理辅导等服务,摸清其真实情况及需求,视情进行针对性关爱帮扶,提高其生存能力,继而转为返乡教育,逐渐改变认知,树立信心,最终放弃乞讨,返回家乡。三是 转介 援助。根据有意向 弃讨 的流浪乞讨人员需求,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将其向司法、就业等部门 转介 。四是跟踪回访。对返回原籍的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跟踪回访,并促成流出地社会工作机构及时对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主动干预。
(四)服务内容
1.根据实际需要,在主城区设立服务站点,派驻5名社工开展街面救助服务,采取社工+义工街面救助服务形式,开展劝导、劝离、劝入站、劝返乡及指引就业服务,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与及时帮扶。
2.根据救助管理工作的流程及特点,与站内相关部门一起合理制定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及计划,为进入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庇护对象提供咨询接待、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交流互动、文化娱乐等专业服务,帮助救助对象纠正偏差心理和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最终实现重新融入社会。
3.以受助人员中的未成年、老年、残疾、精神障碍及其他长期滞留人员为工作重点,开展个案服务,确立帮扶援助计划,建立服务档案,助其及时回归家庭,并建立 转介 机制,适时跟踪回访。
4.协助救助站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和日常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及时发现、劝导、护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使其得到相应的救助和帮扶。
5.开展外展服务,协调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整合社会力量,积极链接相关资源,向广大民众普及社会救助、帮扶指引等知识,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宣传,提供救助服务指引。
6.为受助对象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服务,协助市站开展就业帮扶、寻亲服务、法律援助、回归安置、护送返乡等工作,帮助受助对象尽快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7.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工作服务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提炼推进救助管理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经验模式,研究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协助相关文档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服从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工作安排,完成符合项目目标的其他服务内容。
8.遇到上级临时下达的紧急任务,须无条件配合,服从调配,加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人员配置要求 ( 投标人须针对以下要求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提供人员名单并按以下人员数量及资质要求配备到位,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未配备到位将视同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且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1.驻站服务:配备不少于5名专业社工人员。其中:项目主管1名和专业社工4名。项目主管须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2年以上流浪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应具备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社工须持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2.街面救助服务:配备不少于5名专业社工。街面救助服务人员应具备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2年以上街面流浪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组建30人以上的常态化、年轻化志愿者队伍,男性志愿者不大于55岁、女性志愿者不大于50岁,加强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
3.本项目须 聘请 至少 1名社会工作督导,督导人员每年不少于六次负责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情感支持和行政支持及提供治疗、培训、服务规划等服务。督导资质要求: 需为高级社会工作师或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工作督导证 ,具有丰富的流浪救助工作实务经验,从事实务督导的 督导 。
备注:驻站专业社工按照年均工作量 250天(含8小时外、双休日和节假日一个岗位值守),5名社工(含1名项目主管),每个社工全年工作不少于2000小时,2000小时×5人=10000小时;主城区(内五区)设街面救助服务社工5人,全年工作365天,每天每人次6小时,每天4人次,365天×4人次×6小时=8760小时。项目全年总工时不少于18760小时。
(六)专业服务指标
服务内容 |
评估指标 |
量化标准 |
成效指标 |
1. 街面救助 服务 |
|||
街面救助 服务 |
每天 跟进 劝导服务对象不少于 4 人次 |
不少于 4 个 /天 |
劝离,劝导进站,劝导返乡,帮扶,指引就业 |
个人建档 |
1人1档,建立服务档案 |
不少于 30个/年 |
建立服务档案,持续跟进 |
个案帮扶 |
情绪疏导,情感抚慰,返乡教育,指引就业、 寻亲返乡等 |
不少于 15 个 /年 |
街面重点服务对象的个案跟进,家访,转接,跟踪回访, 依据实际情况不少于年均 15人。 |
2.驻站服务 |
|||
心理服务 |
求助指引,心理关爱,情绪疏导,化解矛盾。 |
应做尽做 |
涵盖所有入站求助对象。 |
个案帮扶 |
情感抚慰,个案跟进;寻亲服务,让爱回家;思想教育,家庭回访。 |
应做尽做 |
站内重点服务对象以及定点医院的受助对象。 |
社区活动 |
大型共建活动;日常站内受助对象文体娱乐活动 |
不少于 4 次 /年 |
协助筹划开展大型共建活动,组织和指导站内受助人员开展日常文体娱乐活动。 |
项目调研 |
完成调研 文章 |
不少于 3篇 /3年 |
项目周期内,结合工作实际撰写 能体现救助管理社会工作服务 经典案例或调研文章 ,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 |
协助 更新完善 制度建设、编撰相关准则 |
救助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标准 |
3年 |
依据实际情况对现有服务标准、手册、流程等进行更新、完善、补充。 |
救助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技巧指引 |
|||
个案评估标准 |
|||
个案 转介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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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社会工作手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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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撰救助管理社工服务心理关爱及普法手册 |
心理关爱 手册 |
1份 |
内容需实用性强,印制发放 |
普法教育手册(成年人) |
1份 |
||
普法教育手册(未成年人) |
1份 |
||
就业指引手册 |
1份 |
||
3.社会倡导 |
|||
政策 推广 |
开展对生活无着人员 救助相关政策宣 讲 , 提供救助服务指引。 |
不少于 6 场次 /年 |
完成率 100% 每场活动服务人数 ≥80人 参与人员满意度 80%以上 宣传目标达到 ≥80% |
项目总结 |
完成总结报告 |
不少于 2份 /年 |
半年度、年度总结各 1份(未成年人的社工和心理关爱总结报告提供)。 |
4.专业支持 |
|||
督导与培训 |
每位社工全年应接受不少于 36小时专业培训、24小时专业督导 |
不少于 10人 /年 |
每位社工全年应接受不少于 60小时的督导与培训 |
教育培训 |
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
不少于 4场次 /年 |
( 1)参与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满意度80%以上 ( 2)培训目标达到≥80% |
志愿者培育 |
志愿者发展,志愿者培训 |
不少于 15 人 /年 |
每季度 1次志愿者培训 |
5.成果产出 |
|||
服务视频 |
拍摄、剪辑相关救助服务视频等影像资料 |
不少于 10个/年 |
含两个专项行动服务视频、日常救助服务工作开展视频、典型案例服务视频等 |
服务案例集 |
形成典型案例集 |
不少于 1册/年 |
典型个案案例不少于 10个 |
媒体报道 |
在相关纸媒、电视、网络自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对救助管理管理工作社工服务内容进行正向宣传报道 |
不少于 10篇/年 |
对相关服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正向报道 |
(七)办公配置
驻站专业社工在本项目驻地的办公场所、设施和硬件由采购人提供,相关水费、电费由采购人负责,日常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网络费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在站内配置与开展社会工作有关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设备配套资源。中标人及其派驻人员应本着厉行节约、爱护公物、合理适当的原则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配套资源。
(八)相关说明
1.本项目经费包含社工人员经费、社工统一服装费用、社工与义工的督导及培训、项目运营及管理费、税费、中标服务费、评估经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并承担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金额以外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3.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依法承担全部责任。社工及义工发生工伤、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均由中标人依法依规处置,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 强制行规定 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中标人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五、付款方式 ?
1.付款人: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当年合同总金额和考核结果,按照比例进行拨付。具体如下:
(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 服务地 后10天内,第一次付款年度合同总额的25%;
( 2)第二次付款额为年度合同总额的25%,在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3)第三次付款额为年度合同总额的25%,在项目执行期的第九个月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4)最后一次付款额为年度合同总额的25%,在项目末期评估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注:每次付款前如考核成绩为不合格,按考核办法中规定扣除对应的服务费同时再按要求在一个月内整改至合格后再进行拨款,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但如果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则不再整改且终止合同,不拨付当次费用。
3.中标人请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1)中标通知书;
( 2)正式等额发票;
( 3)合同。
六、考核办法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社工 服务 项目日常考核办法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赋分说明 |
考核得分 |
一 |
项目管理 ( 15分) |
1.人事管理、服务管理、督导、培训、服务对象权益保护等制度完善,并按制度实施。 |
10 |
制度不完善,每缺一项扣 1分。 制度完善但实施不到位,扣 1-3分。 制度实施存在 突出 问题,扣 5-8分。 |
? |
2.人员精神面貌佳,团结友善,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督和工作指导。 |
5 |
工作态度消极,影响较小,扣 1-2分。 团队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对工作有一定影响,扣 3-4分。 不服从甲方监督和工作指导,严重影响项目开展,扣 5分。 |
? |
||
二 |
人员配备 ( 1 2 分) |
3.按合同约定,人员配备到位,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验证,复印件备案。 |
5 |
人 员配备未完全到位,缺 1 人扣 2分 , 依次递增 。 |
? |
4.人员相对固定,变动少,甲方不满意人员三日内调换到位;人员变动程序规范,无缺岗现象。 |
7 |
人员变动较多,对项目工作有一定影响,扣 1-2分。 人员变动频繁,缺岗现象明显,且变动程序混乱,扣 3 - 4 分。 |
? |
||
三 |
档案管理 ( 9 分) |
5.纸质文档管理规范,文件盒内文档有目录与编号编码,并备有存档总表。 |
2 |
文档目录、编号编码或存档总表存在部分不规范,扣 0.5-1分。 文档管理混乱,无目录、编号编码或存档总表,扣 1.5-2分。 |
? |
6.所开展的工作,如个案、小组等,有完整的文字、影像记录,无遗漏且有分类、汇总,方便查找。 |
2 |
部分工作记录存在遗漏,扣 0.5-1分。 大量工作记录缺失,或完全未进行分类、汇总,扣 1.5-2分。 |
? |
||
7.服务记录信息真实、清晰、有条理。 |
5 |
服务记录信息存在少量不真实、不清晰或条理不清晰的情况,扣 0.5-1.5分。 服务记录信息多处存在问题,对服务追溯和评估造成较大困难,扣 2-3.5分。 服务记录信息严重失实、混乱,扣 4-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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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项目执行 ( 3 2 分) |
8.根据甲方需求,制定专业服务计划,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可评估性。 |
2 |
服务计划可行性、可操作性或可评估性存在部分不足,扣 1分。 服务计划严重缺乏可行性、可操作性或可评估性,无法有效指导服务开展,扣 2分。 |
? |
9.按照服务计划开展服务,有明确时间安排,有相关进度管理工具。 |
10 |
部分服务未按计划时间开展,或进度管理工具使用不规范,扣 1-3分。 较多服务未按计划开展,或进度管理混乱,扣 4-7分。 |
? |
||
10.目标任务按计划完成,定期与甲方交流沟通,有详细反馈资料。 |
10 |
目标任务部分未按计划完成,或与甲方交流沟通不及时,反馈资料不完整,扣 1-3分。 目标任务较多未完成,或沟通反馈存在较大问题,扣 4-7分。 |
? |
||
1 1 .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一总结,有反思,有服务质量评估。 |
4 |
每月小结或季度总结存在部分缺失,或反思、服务质量评估不深入,扣 1-2分。 长期未进行工作小结或总结,或小结、总结内容敷衍,无实质意义,扣 3-4分。 |
? |
||
1 2 .工作中遵循专业步骤、专业规范、专业伦理,完全能够按照专业要求开展服务;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
2 |
偶尔出现未遵循专业步骤、规范或伦理的情况,或保密措施存在小漏洞,扣 0.5 分。 违反专业要求,或发生保密事故,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扣 2分。 |
? |
||
1 3 .服务过程中,能积极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跟进处理。 |
4 |
收集意见和建议不积极,或对部分意见未跟进处理,扣 1-2分。 很少收集意见和建议,且对收集到的意见基本未跟进处理,扣 3-4分。 |
? |
||
五 |
风险管理 ( 22分) |
1 4 .尊重服务对象,不引发矛盾、不激发矛盾、无冲突发生、无舆论事件。 |
10 |
与服务对象发生轻微矛盾,未引发严重后果,扣 1- 3 分。 引发一般矛盾冲突,对服务对象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扣 4 - 6 分。 发生严重冲突或引发舆论事件,扣 7-10分。 |
? |
1 5 .形成风险应对及管理机制,并针对实际发生的风险及时应对且未发生问题。 |
10 |
风险应对及管理机制不完善,或对部分风险应对不及时,扣 1-3分。 机制存在较大缺陷,对实际发生的风险应对不当,导致问题出现,扣 4-7分。 无风险应对及管理机制,或对风险完全未采取有效措施,扣 8-10分。 |
? |
||
1 6 .与各区购买机构良性互动,互通信息,共商共处疑难问题。 |
2 |
与各区购买机构互动较少,信息互通不及时,扣 0.5-1分。 基本不与各区购买机构互动,不共商共处疑难问题,扣 1.5-2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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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财务管理 ( 10分) |
1 7 .服务承办机构按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具备基本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能力,服务承办机构实施政策及程序以确保有效的财务管理,各项支出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经费没有用于不当用途。项目经费预算合理,科目清晰,专项经费使用合法合情合理,执行有保障。 |
10 |
会计科目设置存在部分不合理,或财务管理存 部分轻微 问题,扣 1-3分。 会计科目设置混乱,财务管理能力不足,或部分经费使用存在疑问,扣 4-7分。 会计科目设置严重错误,财务管理失控,经费存在明显不当用途,扣 8-10分。 |
? |
总分 |
1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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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甲方: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乙方:中标单位 1.乙方当季度考核达85分(含85分)视为及格,考核及格则甲方全额支付当季度服务费。 2.乙方当季度考核低于85分视为不及格,并按以下比例相应扣除服务费作为违约金:84分扣除当季度1%服务费;83分扣除当季度2%服务费;82分扣除当季度3%服务费;81分扣除当季度4%服务费;80分扣除当季度5%服务费;79分扣除当季度6%服务费;78分扣除当季度7%服务费;77分扣除当季度8%服务费;76分扣除当季度9%服务费;75分扣除当季度10%服务费。如乙方考核得分低于75分(含75分),视为与甲方要求严重不符,甲方有权根据不符合程度扣除当季度10%至30%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针对扣分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4.本考核表由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负责制订和解释,在实际运作中,如需对上述考核内容作出调整,双方可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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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响应 /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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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 即日起 至 202 5 年 3 月 26 日,在此期间,社会公众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 或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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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