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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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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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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5-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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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安沈河”视频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3-00031 项目名称:“平安沈河”视频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包号:001 包组名称:“平安沈河”视频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总体服务要求 1.1服务模式 1.本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2.服务期内因系统建设、管理、维护所产生及涉及到的一切费用、责任与后果(包括产品采购、产品质保、网络线路、IDC机房使用、前端取电、前端电费、工程赔补、工程维保、涉及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及违反政府相关法规要求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3.采购人只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每年支付服务费,不承担除服务外的任何其他费用、责任及后果。 4.服务期内由系统产生的所有视频录像、图片、音频及其它一切数据信息归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严禁供应商私自外泄或用于其它用途。 ★1.2服务内容 1.提供沈河区60个公安点位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服务,视频监控录像需存储30天,卡口点位图片需存储1年。 2.提供沈河区出入口整合服务100套。ETC服务11套。 3.提供沈河区原11558视频点位、60公安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服务点位和100个出入口整合服务至IDC机房所需的网络线路租用服务(包括40个无线设备的流量数据卡)。 4.提供沈河区原11558视频点位、60公安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服务点位和100个出入口整合服务及网络配套设备维护。 5.提供智慧化视频网络运维服务平台,提供平安沈河所有视频点位的运维数据服务。提供用于安装部署满足各项服务要求所需的相关设备及系统的IDC机房服务。提供视频数据处理终端30套。 6.提供视频作战解析服务1套。 7.提供边缘计算智能运维采集终端服务300套。 二、服务标准要求 2.1视频监控服务要求 2.1.1总体服务要求 1.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视频监控相关产品(包含前端高清合围卡口摄像机、运维管理平台服务、停车场上传设备服务、视频作战解析服务等)必须保证各系统的兼容和可靠运行。 2.在采购人能够提供其它第三方厂家视频监控产品、系统、平台的SDK及对接协议的前提下,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产品、系统、平台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兼容及接入其他第三方厂家视频监控产品、系统、平台。 3.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产品、系统、平台必须保证开放性,能够被其他第三方厂家的视频监控产品、系统、平台所兼容,无条件提供SDK及对接协议。 4.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关键产品必须满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28181-2022)及补充协议。 2.1.2光纤线路服务要求 1.负责提供11558监控点位线路,保障监控点位通信服务。 2.线路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需保证11558监控点位线路竣工,具备交付条件。 2.1.3全球眼维护服务要求 1.沈河“平安沈河”需维护监控点位11558个,其中学校监控点位4798个,其它为路面及小区监控点位,对沈河区145个重点监控点位运行状态进行7*24实时监管,要求快速准确定位故障原因。 2.平安城市维护服务范围 (1)负责项目所含的DLP大屏、LED屏幕、网络交换机、DVR、路由器、解码器、RGB矩阵、视频矩阵、存储设备、应用服务器、数据管理服务器、媒体服务器、UPS等设备维护、维保和设备软件升级; (2)负责对二级监控中心、三级监控中心的计算机、交换机、解码器、电视墙等设备的维护和维保; (3)负责对所有监控点位的摄像头(定点、动点)、WIFI、卡口、立杆、电源、综合箱等设备的维护和维保。 (4)负责对项目中核心交换机、OLT设备、EPON设备、接入交换机、架式光转、独立光转、光猫等网络设备的维护和维保。 ★3.平安城市维护服务要求 3.1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采购人技术服务标准开展工作,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及合同约定进行月度管理考核。中标单位需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相应的管理能力,达到开展维护工作的能力和要求,接应采购人派发的工单、工作安排以及其他管理工作要求,具备相应的系统、软件使用能力,自维护服务交接时间起始点开始,中标单位不得以不熟悉资源、不会录资源、不了解情况、找不到线路、找不到客户等任何理由为借口,逃避维护责任。不具备能力和水平的单位,按照考核清退机制坚决予以清退;对未按照合同要求及相关考核办法有效开展工作的,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有权解除合同。 中标单位在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时间起点日期前,完成中标区域内的维护班组建设及与本区域原维护单位的交接工作,交接时间控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为确保维护工作的连续性,须在中标区域整合熟悉现网资源、具备代维维护工作能力的维护人员开展维护工作。中标单位维护班组建设完成后须提交采购人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将在维护考核中重点考核。 中标单位要根据《安全法》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同时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所有培训记录及培训材料要上报采购人,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 中标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的各种保障措施,需要为现场维护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对生产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其它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维护区域内,因所维护的设备、线缆、杆、箱体、电源等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意外伤害由中标单位负责。 3.2人员要求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区域常设维护驻地,开展维护工作,负责班组内工作统筹实施,组内配备车辆、工器具仪表、安防物品、备品备件以及车辆停放和备件备料存放场地,并进行车辆使用、物资领用、库存统一管理,同时具备基本的监控、通信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可以调试视频服务器,电视墙服务器,全球眼客户终端;熟练掌握视频平台数据技术,按要求可以及时调试数据;具有监控系统及组成部分的基础知识和安装技能;具有低压布线和低压电子线路接线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读懂各种终端设备手册内容的能力,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组织好人员出发寻找故障点,按照平安城市维护服务标准要求时限内完成抢修。 (2)驻场技术人员(2人)。中标单位需派驻场工程师,要求自备电脑,工作地点在一级监控中心,由采购人统一管理,须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各类保险(五险),负责项目日常工作调度指挥、网络监控、故障受理、记录、存档、派发、跟踪、反馈、处理、结单等闭环管理除故障与投诉外的其他生产任务工单的派发,并全程跟踪工单执行情况,将最终处理结果反馈生产任务工单管控人。 中标单位要如实提供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资格证等级、证书编号情况等,在采购人备案,中标单位要与所有用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最高额度的雇主责任险及其他相应社会保险(五险),特殊工种视情况增加意外伤害或其他保险,确保在开展工作全过程中均有劳动合同及保险(五险),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为方便工作开展,维护单位人员、维护经理及骨干员工还需配备应急电话,并保证7×24小时开机。 ★4.平安城市维护服务工作内容 (1)负责7×24小时故障响应、处理及跟踪; (2)负责招标范围内监控点及配套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的擦洗、点位维护、更换、系统巡检、抢修等),配套网络设备机柜及配件的清洁、线缆整理整治、标签的制作和更新; (3)负责设备安装、割接替换、远程配合等操作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各类整治、割接、测试、交付、验收工作等; (4)负责对所有监控点位的电源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维护、提供设备维保、更换; (5)负责对所有监控点位的光缆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维护; (6)负责系统的巡检,每月至少对每个监视点进行一次巡检。主要查看基础设施,控制设备等有无遭到损坏(被车磕、撞、碰、绊等)和人为破坏(被撬、砸、拆、偷)以及是否整洁,并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过程中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及时处理解决,把故障清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如有发现损坏和破坏的则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换,但必须报信息中心监控室进行确认后再实施; (7)负责系统的保养、维护,以一个季度为一个保养周期,对监控设备中的云台、球机、摄像机系统进行必要的保养;擦试防护罩,前视玻璃的除尘等,并做好保养记录,遇有大雪、沙尘等恶劣天气应在一周内完成防护罩、前视玻璃的除尘,除尘操作必须留下电子照片记录,以备检查。每年两次大型检修,春检(4月)、秋检(9月),主要检查内容:各监控点的加固件情况、线路情况、设备状态、各汇聚点设备情况; (8)负责性能测试,以三个月为一周期,对各类电源设备及电源线路进行检测、并做好参数记录。在每年的3月份雷雨季节来临前,着重对所有监控点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和数据记录,并检查所有的监控点的避雷是否正常。对测试后数据达不到要求的点采用增加接地桩等措施解决,以减小接地电阻。并更换被雷击穿的避雷器。同时,检查各接地线是否正常,以避免在雷雨季节避雷器被击而造成设备损坏。依据接地电阻测试要求,对接地电阻六个月为一测试周期; (9)负责图像质量检查,每半个月轮询一遍监控点的图像传输质量,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10)负责监控中心设备的保养,每个月对一级监控中心机房的设备进行一次清洁保养和检查,每次保养和检查前需向采购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未批准则顺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控制系统持续、稳定、安全地运行。二、三级监控中心按照各委办局要求实施; (11)负责系统维修,通过巡检和图像质量检查,对出现的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在平时日常的维修过程中,同时进行例行的维护。对出现的突发故障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修复,并要求维修人员作好维修记录及反馈; (12)负责监控点的定期巡视,特别是在施工区等特殊地段和恶劣天气之后。巡回时的主要工作内容:检查监控点附近有无动土或施工等可能危及监控点安全的异常情况,检查监控点电源线路有无损坏情况;发现问题时应详细记录及早处理,遇到重大问题时及时上报,当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列入维修计划尽快解决; (13)负责上报维护作业计划、故障报告(内容包括故障点、故障原因、故障报修时间、维修完成时间、更换备品备件情况、报修人、报修人联系方式)和工作报告; (14)负责提供设备维保服务的项目须确保备件充足且及时供应,具备多品牌设备维护、维保能力; (15)负责日常维护中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负责及时整改,尤其是监控杆和设备用电安全,中标单位须在有需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粘贴相应的安全提示标识。 (16)负责承担维护项目中拆装迁改移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杆等拆装迁改移) (17)负责配合其它临时工作安排。 ★5.平安城市维护服务标准 中标单位应满足以下维护服务标准的各项指标要求 (1)系统在线率分级 点位在线是指该点位可见、可控、图像不卡、不抖、色彩正常,图像分辨率达到设计要求,声音、报警等功能正常。全部点位系统的在线率按天统计,分为下述三级: (a)系统在线率大于等于98.00%时为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 (b)系统在线率大于等于95.00%小于98.00%时为系统的告警工作状态; (c)系统在线率小于95.00%时为系统的故障工作状态。 故障工作状态的天数不再计入告警工作状态的天数。如遇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告警工作状态或故障工作状态,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故障天数。 系统在线率的质量评价指标 (a)在一年内系统正常工作状态(在线率大于等于98.00%)的天数应达到340天; (b)在一年内系统告警工作状态(在线率大于等于95.00%小于98.00%)的天数应少于20天; (c)在一年内系统故障工作状态(在线率小于95.00%)的天数应少于10天。 (2)故障分级 (a)2小时内修复的故障,此类故障是无需更换设备即可修复的,如系统线路连接故障、系统死机等。 (b)4小时内修复的故障,此类故障是指需要更换前后端设备,如摄像头、8路以内的光端机、编解码器、存储设备等,及汇聚点内的故障。 (c)8小时内修复的故障,此类故障是指需要更换交换机、8路以上的光端机、编解码器、存储设备及供电、光纤线路断线等; (d)48小时之内修复的故障,指线杆损坏、多路光纤或供电线路损毁,点位迁移与应急的汇聚点迁移。 (e)72小时之内修复的故障,指没有本地备件设备的损坏,如高空点30倍摄像机、云台、防护罩等,及汇聚点的正常迁移。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0日内。服务期内由供应商负责整体项目的运行维护、电费、线路租用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并且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16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信息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巷 联系方式: 刘军024-24858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024-23883380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建、温小辰、王新光 电 话: 024-23883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