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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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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 •象山国际三期D3#栋、D5#栋、入口大堂及地下室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内容:充电桩电缆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CGRW-2025-142752
招标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 •象山国际三期D3#、D5#栋、入口大堂及地下室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5 年 4 月 3 日
招 标 公 告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 •象山国际三期D3#、D5#栋、入口大堂及地下室地下室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 “招标人”)现组织对 充电桩电缆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1.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面向“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公开招标形式。投标人须登录“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http://ec.hnjgcg.com/)进行注册,并经审核入库后方可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建工 •象山国际三期三区D3#、D5#栋及相应地下室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象嘴路与含浦大道交汇处
2.2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104842.96㎡,地上建筑面积:406814.42 m2,地下建筑面积:31096.53 m2。
2.3招标类型(品类): 充电桩电缆 ,总量暂定 ( 具体采购量以项目需求为准)。
2.3物资品牌要求: 以合同为准
2.4交货时间: 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 投标人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行政机关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2.7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的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 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 ”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3.3财务能力:
(1) 注册资金不低于 1万元(含)人民币 ;
(2) 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 /普通发票的能力;
3.4 业绩能力:提供近 3年内承接过单项的合同金额超过 5 万元物资供应。
3.5质量保证能力:能提供厂家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全套资料;
3.6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未被列入招标人限制合作名单。
3.7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湖南建投及各分子公司有合作且无不良记录。
4.线上递交的资审文件格式要求: 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为 þ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þ合理低价法,根据评标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6.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方式
6.1发放时间: 2025年4月15日9:00
6.2发放方式:在“ 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 ”(网址: http://ec.hnjgcg.com/ )进行发放,投标人登录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7.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应在 2025年4月16日 9:00 前将相关投标疑问提交 “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和招标联系人,由招标人通过平台统一答复(视需要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8.1本次投标采用线上网络投标方式,未完成线上投标的单位,本次投标作废。
8.2线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4月14日 9:00 前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8.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4月17日 12:00前 ,逾期不再接受投标。
8.4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无履约保证金) /年/月/日 ,逾期不再接受保证金交纳。
8.5 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8.6开标日期、中标结果公示日期均以“ 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 ”公布的时间为准。
9.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158号
联系人 : 段思莹
联系电话: 1897512833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信息 |
|
1.1 |
采购人 |
招 标 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 •象山国际三期D3#、D5#栋、入口大堂及地下室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象嘴路与含浦大道交汇处 联 系 人: 段思莹 电 话: 18975128334 |
1.2 |
招标项目 名称 |
充电桩电缆采购 |
1.3 |
地点 |
长沙市岳麓区象嘴路与含浦大道交汇处 |
1.4 |
资金来源 |
项目业主拔付的工程款 |
1.5 |
招标范围 |
建工 •象山国际三期D3#、D5#栋、入口大堂及地下室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充电桩电缆 |
1.6 |
采购量 |
暂定工程量 详见控制价文件 |
1.7 |
品牌要求 |
以合同为准 |
1.8 |
工作内容 |
□检验(送至招标人工地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 ☑损耗(包含但不限于场外运输损耗费、意外损耗费、安装过程中的损耗费) ☑包装 ☑提供资料 ☑送达至甲方工地仓库或卸货指定地点 ☑卸货(一般未包含) |
1.9 |
招标最高限价 |
512410.91元,明细详见附件 |
1.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11 |
现场考察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
1.12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投标人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 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 ”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3、财务能力: (3) 注册资金不低于 1万元(含)人民币 ; (4) 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 /普通发票的能力; 4、 业绩能力:提供近 3年内承接过单项的合同金额超过5 万元物资供应。 5、质量保证能力:能提供厂家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全套资料; 6、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未被列入招标人限制合作名单。 7、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湖南建投及各分子公司有合作且无不良记录。 |
2 |
合同要素 |
|
2.1 |
交货时间 |
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可以是书面、电话或者是电子信息) |
2.2 |
交货地点 |
送货地点: 建工 •象山国际三期三区D3#、D5#栋及相应地下室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
2.3 |
交货方式 |
交货方式: 送货到项目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 |
2.4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标准执行 |
2.5 |
验收要求 |
由甲方视具体情况进行约定, 与合同条款一致。 |
2.6 |
结算方式 |
由甲方视具体情况进行约定, 与合同条款一致。 |
2.7 |
付款方式 |
1、货款支付:甲方以 þ 银行转账 þ 商业汇票 þ 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一一种支付方式。 2、付款方式: 1、本协议分支箱、电表箱安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收到乙方相关付款资料后 14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 2、合同内容全部安装及调试完成并通电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相关付款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3、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办理完结算后,乙方提供 100%结算金额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相关付款资料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 97%; 4、结算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自本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乙方持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章认可的工程保修验收报告办理付款手续后,甲方在收到资料之日起 28 个工作日内扣除相应款项(包括如有违约金、赔偿金、维修款等)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 且视情况不计取垫资利息或协商优惠处理 ,本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均受制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故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乙方不按期对审结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 |
2.8 |
履约担保 |
担保金额: 无 |
3 |
招、投标要求 |
|
3.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 4.合同 |
3.2 |
投标文件的构成 |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5.投标报价书 6.承诺书 |
3.3 |
招标文件获取 |
通过 “湖南建投集团采购平台”(网址:zb.hnjgcg.com)进行发放 |
3.4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封面及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 |
3.5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 年 4 月 17 日 12 时 0 分 (北京时间)。 |
3.6 |
递交投标的要求 |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为 “湖南建投集团采购平台(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 线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格式: 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 ; |
3.7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线上递交至 湖南建投集团履约采购平台。 |
3.8 |
招标人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短信 /微信 |
3.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
3.10 |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 ,账户 : / |
3.11 |
评标小组的组成 |
由招标人所属分公司从评委库中 抽取组建 5人评标小组 |
3.12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3.13 |
中标公示 |
1、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主动向投标人解释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2、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通过“湖南建投集团采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 3 个 自然 日。公示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
3.14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合同签订。 |
3.15 |
废标条件 |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互相串通投标、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 2、 以他人名义投标。 3、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向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小组人员行贿。 5、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6、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书。 8、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及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线上及线下投标文件递交。 9、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11、未按密封要求签字盖章。 1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 13、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 |
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约定与合同匹配) |
|
4.1 |
其他要求 |
1、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人制度要求为准; 2、本次招标,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议标,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进行检查,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澄清或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投标人应对该项目所有事项予以保密。 5、投标人应全额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第二章 评审办法
1.评标办法
1.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照 “ 评标办法 ”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 “ 评标办法 ”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经济评标(通用)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说明 |
分值 |
1 |
价格得分 |
最低价为满分55分,以最低价为标准高出1%扣减2分,中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以此类推,最少为30分。 |
55 |
2 |
付款条件 |
能满足付款条件得5分,不满足则废标。(注:招标文件要列明,什么样的付款条件视为满足,一般从主合同。) |
5 |
3 |
合计 |
60 |
2、材料采购招标技术标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说明 |
分值 |
1 |
资质 |
投标单位有相应业务范围的,满足得12分,不满足则废标 |
12 |
2 |
资信情况 |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所有证件为有效证件,每一项为6分,满分12分 |
12 |
3 |
质量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满足得8分,不满足不得分 |
8 |
4 |
产品规格型号 |
产品的规格、型号、品牌(若有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得8分,不满足不得分 |
8 |
|
合计 |
40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 •象山国际三期D3#栋、D5#栋、入口大堂及地下室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内容:充电桩电缆工程)
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 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五、投标报价书
一、 投标 函
致: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
我司已收到贵司的 (项目部) 采购 招标文件 ,经详细研究,我司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我司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l、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交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司已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文件,已全部理解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不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
3、我司所报的价格,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要求中标人(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司已包含在报价中。
4、 若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履行中标人的义务;中标后,不得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严格按照招文件约定的 内容 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
5 、我司承诺不会因贵方对供货合同中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异议。
6 、我司同意本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90 天(以递交投标文件日期为开始时间),如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
7 、我司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文件资料。
8 、我司接受合理低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同时我司也理解招标人有权不解释未中标原因,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9 、我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贵单位废标要求无异议。
10 、若我司中标,我司同意本投标承诺书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不得将中标业务转嫁给第三方。
11 、我司对招标文件的采购合同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并严格保证按本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的 内容 与贵司签订正式合同。
1 2 、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1 3 、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型号要求提前做好备料,确因某些型号材料短期缺货将积极配合项目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进行替换。如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及不按照项目要求时间延迟送货的,我公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
元的违约金。
14、 我司保证不因建设单位延付工程导至贵方资金延付的情况而发生断供断货行为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如有此情况发生贵方对已供货部分不与付款,我方不予追究贵方的延付责任和违约责任 以及延付利息 。
15、我方保证按量足量供货,如发现有缺斤少两的不诚信行为, 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采购合同,我公司除立即赔偿因 缺斤少两 问题给招标人及工程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贵方可对已供货部分不与付款,我方承诺不予追究贵方因此的延付责任、违约责任及延付利息,并接受每次按 供货 额处 %的违约金。
16 、如我司提供的 货品 质监部门及需方质量检查中确认为假冒商品或非约定送货品牌,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采购合同,我公司除立即无偿清退出场该批货物及赔偿因质量问题给招标人及工程造成的全部损失外,我司还必须承担送货总 量 %的 违约金。
1 7 、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如中标,我司货运车辆载重不超过核定载重质量,货运车辆以及汽车吊在正常使用年限内,驾驶证以及上岗证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 ( 盖 章)
法人代表: ( 盖 章)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部)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 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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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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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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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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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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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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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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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文字或框图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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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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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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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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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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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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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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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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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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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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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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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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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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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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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5.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近3年主要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签字盖章): 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供货内容及数量 |
合同金额 (元) |
结算金额 (元) |
开竣工时间 |
总包 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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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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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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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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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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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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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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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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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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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标报价 表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 :
我司收到了贵司的 “ 招标文件 ”,我们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我司承诺以下报价为我司唯一报价:
1.报价表(通用):
产品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产地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
合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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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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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1上表综合包干单价(固定单价)包括乙方材料由来源地采购、运输、送达至甲方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料场全部费用以及安装费,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从来源地采购或加工/制作、装车、运输、损耗、采保、包装、财务、配合墙改办专项基金返退、提供资料以及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车、堆码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1.2乙方仅限于供应上表中约定材料给甲方,如乙方供应其他材料应另行签订合同进行明确,否则不视为采购方所采购材料。
1.3 最终结算数量以 甲方 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
第 四 章: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工程总承包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9143000018376036XT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788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号: 368100100100222027
项目部联系电话:
专业工程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位)
地址: (以营业执照为准)
开户银行:
账号: (主管国税机关备案账号)
资质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
乙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 项目 负责人为 。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变更后【 5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 的 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m2,地上建筑面积: m2,地下建筑面积: m2。
1.4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住宅 /栋,每栋/层;商业/栋,每栋/层;......
第二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可以根据实际调整)
2.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2内部中标通知书; (如果有)
2.3内部投标书及附件; (如果有)
2.4除总包合同价款和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合同具体范围及内容
3.1 承包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的 栋的 专业工程施工,具体参考建设单位提供的加盖好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 等包含的工作内容以及 。
注: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范围提出变更,乙方要无条件接受并保持合同单价不变,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闹事,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没有及时按进度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派第三方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凭照片或相关人员证明签字,无需乙方签字的情况下,从乙方的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2 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垂直机械以外所有机械、措施费、检验试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修、劳保及安全用品、福利、赶工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 环境保护及治理、 材料多次搬运及装卸车、成品保护、 竣工后的维修、 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高温防寒费 、 管理费(含人员进出场交通费及特殊情况政策性的补贴)、利润、施工期包耗材、成品保护、场地清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包配合(含检测、试件制作等)、安全责任、设备风险,总包单位仅 有偿 提供职工生活场地、电源接至二级配电箱等所有费用。 (签约时根据具体情况增删修改)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本合同 工程造价暂定为: 【 】 元(含税价) ,大写: 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增值 税率为 %, 增值税为【 】元。
4.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选择 1种,列明具体序号 ) :
4 . 2 .1固定费率。 甲方 按 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工程结算 总造价 下浮 【 】 %向乙方 支付工程款 。
4 . 2 .2固定 总价: 【 】万元,其中增值税为 【 】 元。即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为实施本合同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 除 本合同 明确 约定可调整的项目外,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4.2.3 固定单价:详见附件《承包单价价目表》。
4 . 2 .4其他: 。
4 . 3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 (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 =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税率)) ,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的价款,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4 . 4 合同外工程签证:单价如下表。(计日工为含税价,含管理费及工伤保险)
工种 |
单价(元 /工日) |
工种 |
单价(元 /工日) |
… |
|
… |
|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工作,乙方应每天提交以下报表送甲方审查,并提交以下相关信息资料:
(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和耗用工时;
( 3)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第 五 条 合同工期
5 .1工期:总工期为【 】 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如因为实际情况需要更改进场日期,甲方提前【 7 】 日书面通知乙方。
5 . 2 工期可顺延的情况
5 . 2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
5 . 2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经甲方与建设单位方共同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5 . 3 甲方有权利对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配合,且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补偿和索赔。
5 . 4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 质量标准
6 .1工程验收标准:
6 .1.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施工总包合同有关质量 与检验 的约定、国家现行的 ;其他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标准,以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建设方要求的【 】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 】质量标准。 本项目专项方案、勘察报告等作为工程质量的标准。其他未列出的工程质量标准可参考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中规定。
6 .1.2工程所用材料质量标准: 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他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6.2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6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第七条 材料与设备
7 .1乙方根据与甲方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产品,产品及各种配件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材料到货【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货。乙方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建设方和监理的检查和送有关部门检测,送检费由乙方承担。如材料送检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 退换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造成工期影响,则工期不予顺延。虽经送检合格,使用中又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并重新采购,且承担发生的费用和赔偿甲方的损失,拖延的工期不予顺延。
7 .2甲方对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的具体要求: 。
其他未尽事项需遵循甲方与建设方协商一致的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需经甲方及建设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延误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 .3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工程图纸的要求,对市场无货而替代材料须通过甲方、监理及设计 方 签证同意;采购使用的材料需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如违背该条款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可能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返工、结算、验收等损失。
7 .4乙方对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承担保卫责任,须自聘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材料和设备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和设备丢失与盗损的责任;也不得损坏或拿用他人的材料,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5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检测检验或复验无论是否达标,检测费或复验费皆由乙方承担。
7 .6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正常的常规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权利和义务
8 .1.1提供施工图【 】 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提供工程及生活用水电,费用分摊按 收费标准由乙方承担 。
8.1.2甲方指派 【 】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变更签证和其他事宜,但无权对于变更工期、工程量、合同价款、结算等重大事项进行签证。
8.1.3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乙方的工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则甲方可相应延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和停止施工。
8.1.4乙方同意并授权由甲方负责民工工资代发,甲方可监督乙方是否按时支付工资和自购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如甲方当次结算时发现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下次结算的工程结算款。当乙方因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租赁设备等费用而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代为支付,该费用从乙方已完成的结算款中扣除。
8 .1.5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本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8 .1.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乙方权利和义务
8.2.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等,满足本合同的要求。
8 .2.2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8.2.3担任本工程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满足建设单位、监理的要求,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同时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应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和工程进度的要求。
8.2.4乙方指派 【 】 为工地负责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 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工地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向甲方相关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并委托施工现场的代班负责人后才能离开工地。乙方实际工地负责人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 5 】 天,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按照【 】 元 /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工地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造成上级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并按照【 】元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5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织施工。如造成了质量、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8 .2.6 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年龄不得未满 18周岁,男女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年龄,且身体健康没有疾病,如果隐瞒不报发生疾病,项目部概不负责,所有进场施工工人需提供健康证明。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 .2.7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8 .2.8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负责将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垃圾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8 .2.9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图纸交底;按甲方认可的正式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8 .2.10甲方将 (设计单位名称) 提供的 设计图纸发给乙方,乙方负责深化设计,乙方要确保深化设计技术可行,并经过 审图同意并盖章认可。
8 .2.1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8 .2.12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样品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接受甲方监督,遵守施工现场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8 .2.13乙方不得执行直接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收到的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将变更指令交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8 .1.14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8 .2.1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实名制民工工资发放。
8 .2.16乙方在劳务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每位劳务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确保个税全员申报,甲方不再承担乙方所发生的个税成本,并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内含社会保险费用”;如劳务人员自愿放弃在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可建议其向户口所在地缴纳并向乙方所在劳务公司递交缴纳证明;如既不愿意在企业所在地缴纳也不愿意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则今后发生有关社会保险争议事宜与甲方无关,由劳务作业人员自行承担。
8 .2.17甲方提供职工生活场地,场地所有设施请务必爱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职工宿舍每间每月用电量限额30度,超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根据电表度数按月从进度款中扣除。
8.2.18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予以积极配合,保存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条件进行索赔。
8.2.19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 九 条 安全文明 、 环保 施工
9 .1安全施工
9 .1.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9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治安管理法规及安全生产协议书。
9 .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应有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交底,在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开始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9 .1.4乙方班组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现场安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违反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造成的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 .1.5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元 /平方米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
9.1.6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必须及时组织抢救及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事后处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20 % 违约金,并按照 《 安全生产协议书 》向甲方缴纳罚款。
9 .1.7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书 》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9 .2文明施工
9 .2.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9 .2.2 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9 .2.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9.2.4 甲方根据制定的《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考评办法》每月对乙方进行考评,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承担 【 】 元 /次的违约金,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 】 元 /平方米或一次性按【 】元 /次扣除文明施工费,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9.3环保施工
9.3.1 乙方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工程范围内的农田灌溉系统、路基边沟、桥涵构造物的排水畅通,确保农田灌溉和防止水淹农田,乙方施工中的废渣、废水、废浆、场地清理、扬尘等应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场内集中堆弃及场外运输,随时清理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机具,违者每人次处罚【 】元。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和外运工作,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夜间施工应控制噪音,不得造成扰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环境责任,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
9.3.2 乙方需满足甲方绿色施工要求,具体要求参照 文件。
9.3.3 乙方需满足甲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营造绿色建筑,促进员工安康,持续提高绩效。
第十条 成品保护
10.1明确成品保护负责人 【 】 ,明确责任范围,对成品采取 “护、包、盖、封”等保护措施。
10.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赔款和一切经济损失。
10 .3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应有补救方案,且在第一时间报甲方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甲方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经批准的补救方案进行补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及赔偿费由责任方承担。
10.4其他 。
第十一条 变更
1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 3 】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工程施工。
11.2甲方施工变更原因导致乙方需要返工的,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所需货物数量减少,双方按甲方实际签收货物结算,若此种情形发生在货物已交付至现场之后,多余货物由甲方退回乙方,甲方可按实际需求确认货物数量。退回货物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乙方系专业供应商,多余货物退回可自行处置不至产生损失,故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制或特殊产品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甲方退回的货物,或以此追究甲方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11.4变更数量和价款确定方式:
11.4.1变更单价确认: 参照与业主方主合同设计变更计价规则及单价分析表和承包内容双方协商确定。
11.4.2变更返工工程量确认: 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2 .1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 【 24 】 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合格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 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不含税)【 20 】 %的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按【 70 】 %结算,并限期15天内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第十三条 合同结算、支付方式
1 3 . 1 工程量计量规则: 。
13.1.1 因项目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无法满足要求,甲方指定其它分包单位完成本合同内的相关工作时,按实际发生费用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1 3.2 工程结算: 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结算一次,签证及点工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结算。因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或单价等因素发生变更引起合同总价超过原合同暂定总价的情况,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 超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资金部分 不予结算、 不予支付。
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根据收方记录和收方单甲方商务成控人员编制 “ 工程结算单 ” ,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提交的扣款依据扣除相关费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甲方审批。未按 本 要求进行工程量确认的,无论甲方何种岗位人员个人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均不具有结算效力,甲方均不予计量。
1 3.3 本项目按下列第【 】项约定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
(一)按施工进度付款
( 1)本工程【 (有 / 无) 】 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暂定总额(不含税)的【 】 %;预付款扣回方式为: 。
( 2)进度款支付:拨付工程进度款时,甲方根据验工计价情况编制“内部价款结算单”(应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超用甲方材料款等应扣款项)作为中间拨付款依据,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及考勤表,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本合同范围拨款后【 30 个 】工作日内,按【 】 %给乙方拨付。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增值税发票。
( 3)最终支付
A、全部工作完成 并验收合格 ,经甲方认可后【 15个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
B、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15个 】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 15 个 】工作日内编制 “内部价款结算单”,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超用甲方材料款等应扣款额后进行最终结算, 经甲方及消防等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 在收到建设单位拨款后【 30个 】工作日内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额的【 95 】 %,扣留【 5 】 %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该工程结算价款100%的增值税发票。
C、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保金后视乙方完成工程质量情况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后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二)按施工节点付款
具体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 (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描述) 。
(三)其他付款方式: 。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本条由项目据实自行选择适用 )
13.4 履约保证金 (根据各项目情具体况确定。)
13.4 .1 本合同 【 】 (无 /有) 履约保证金 。 额度 为 : 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不含税)的【 】 %或【 】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 3 . 4 . 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办法 (如有) :
正式开工前 【 】 日内, 乙方须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公司唯一账户收款人、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 】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 3 . 5 工程结算款支付
13.5.1公司未授予任何项目个人单独审定结算单、对账单的权限,结算单必须使用甲方结算单范本 并由乙方加盖公章,甲方材料部门、商务部门、综合部门、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审批 方可生效。乙方办理进度付款或结算时必须提交上述甲方签批完成的结算单(包含已完形象进度描述及工程量计算式),及乙方加盖公章的参建人员工资费用清单(应有参见人员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并提交其劳动合同)和资金流向计划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
1 3 . 5 . 2 支付方式:甲方以 银行转账 /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 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 正式发票 后付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 3 . 5 . 3 ( 本条由项目据实自行选择适用 ) 乙方承诺 :对甲方届时未收到建设单位相应款项而未按时支付本合同工程款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乙方因此确认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工程款不构成违约。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须在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方能支付给乙方。该约定构成甲方向乙方支付每一笔款项的附加条件,此条件不成就的,可以成为甲方拒绝付款的理由。建设单位未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导致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甲方不承担利息及违约责任。
13.6税票要求
1 3 . 6 .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 专用 /普通 发票(包括后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货清单)。并确保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与距离发票开具日期在【 20 】天内。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开票抬头: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或 **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分公司的填写分公司号码)
地址:
开户银行: ( 分公司的填写分公司账号信息)
账号: (分公司的填写分公司账号)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 项目名称或项目地点等) 信息。
1 3 . 6 .2 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且发票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则按无效票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发票,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6.3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 专用 /普通 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1 3 . 6 .4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 甲方 项目(经理部 /指挥部 )财务负责人
(姓名,联系方式) 办理发票交接手续, 无项目财务负责人 签认 的 ,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
1 3 . 6 .5 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十 四 条 质量保证期
1 4 .1双方协定质量保证期为【 60 】 个月,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当天算起。
1 4 .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如若乙方不能按时修复,甲方可以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金额中扣除。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并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工作转包给他人。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能力完成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结算与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并非乙方完成的已经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不含税)【 20 】 %的违约金。
15 .2 延误工期责任 :
15 .2.1 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造价千分之【 】的违约金,延误工期累计超过【 30天】的,乙方 另 承担合同造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2.2 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并按每人【 】元 /工日在乙方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乙方所完成 验收合格 工程量的【 】 %结算,其余【 】 %作为乙方对甲方所造成工期延误的赔偿, 如果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 5 . 3 因 乙方 原因 造成或 施工 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延误工期责任。且乙方应按合同价款(不含税)【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相应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
15.4 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15.5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发现一次乙方须赔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
1 5 . 6 乙方施工进度滞后或履约不力,在甲方要求整改或发出书面指示后,仍无改观或无明显改观迹象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工程部分收回或直至全部收回,自行组织施工或交由第三方施工。甲方为完成乙方遗留工程可以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施工设备,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 5 . 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停工,在甲方发出指示后仍拒绝复工;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分包工作量或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 5 . 8 乙方驻现场代表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 25 】天,否则每少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 5 . 9 乙方应对所有参建人员实行银行工资卡制度,避免工资纠纷,确保参建人员权益。对乙方发生工资纠纷而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及甲方生产经营和声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任何款额内直接代扣代发,从任何应付乙方款额内扣除,同时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如发生乙方工人向甲方讨薪的,乙方应当按每人次【 】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果发生工人以自杀威胁方式讨薪的,乙方按每人次【 】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乙方工人群体性向甲方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乙方工人群体性向政府机构申诉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且以上情况发生任何一项当即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
1 5 . 10 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劳资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工伤事故善后处置、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材料等事件,违反一次罚款【 】元,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 5 . 1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仅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 】 %作为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合同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及费用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 5 . 12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次,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 5 .1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乙方未按约开票或未按实开票的违约金一般不低于不合法金额的 10% )
1 5 .1 4 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乙方开具无效发票或提供违法发票的违约金一般不低于不合法金额的 10% )
1 5 .1 5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 5 .1 6 劳务班组的作业人员不允许在项目部配有大食堂的前提下,购买外卖并带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由此发生的食物中毒等情况与 甲方 无关。
1 5 .1 7 施工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应由甲方安排专人驾驶、维护,若乙方人员自行开启机械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 5 .1 8 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不能进入工地。严禁招录童工及年龄偏大和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工作。若甲方发现劳务人员精神或身体有问题,可无条件劝退。
1 5 .1 9 工地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嫖宿等行为,违者罚款每人每次【 】元。对工地打架、闹事的每次处以【 】元以上的罚款。由打架、闹事及违反此条规定所引起的相关医药费、伤残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 5 . 20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进场劳务工人的管理。甲方对乙方进场的劳务人员实施全覆盖人证比对和实名认证,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卫处录入电子信息并拍照采集人脸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进行人脸比对和人脸识别验证。确保工人队伍的纯洁性和信息档案齐全。本次验证过程主要验证劳务人员的身份,身份确认后方可进出施工现场,项目部强制执行全天候人脸识别考勤。项目部建立考勤专用通道,由项目部安排专职安保人员值守把关,要求项目全体人员必须从考勤通道出入生产作业区。对工人不从实名考勤通道进出的,处罚对应班组【 】元 /人次,同时处罚当值安保人员【 】元 /人次。乙方新进劳务人员必须先进行信息录入登记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否则因未进行信息录入而产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证件人员不视为项目人员,列入不在册责任,不享有工伤保险及一切相关权利。
1 5 . 21 因乙方产品 、 服务引发的 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
1 5 . 22 若合同履行中,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额(不含税)的【 20 】 %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 5 . 23 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 5 .2 4 甲方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甲方顺延付款【 9 0 】天,期间乙方无权停工。以上顺延期间不计利息,双方另行协商付款时间,若超过另行约定的付款时间,甲方仍不能付款,双方仍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按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欠付款项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但利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资金的【 1-3 】 %。
第十 六 条 不可抗力
1 6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
1 6 .2 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 6 .2.1 由此产生的 乙方相关的 一切费用(包括材料、设备、机械、人身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 6 .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6.3.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60 】天或累计超过【 60 】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保险
17.1乙方必须为自聘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必须将已办理相关保险凭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如果查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并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十八条 工伤赔付
1 8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甲方不负责任何相关责任与经济赔偿。
1 8 .1.1 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1 8 .1.2 酗酒导致伤亡的;
1 8 .1.3 自残或者自杀的。
1 8 .2 工伤事故补偿标准:最高补偿额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工程所在地省市《工伤补偿标准》执行。
1 8 .3赔付原则:工伤发生赔付金额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积极主动协调配合解决问题,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在合同结算金额中按赔付标准和原则扣除工伤发生费用 ,不足部分,甲方可随时向乙方追偿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1 9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按以下第 种 方式解决:
① 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限湖南省外项目选择)
由此产生的案件受理费、处理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发生方自行承担。
19.2 如双方未经协商或乙方未书面催告甲方支付欠付款项,乙方直接发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索取高额违约金、冻结甲方账户、虚增诉讼标的等情形,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度将乙方纳入甲方限制合作名单。
1 9 . 3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 、对账单 等涉及到 重新约定 争议解决方式 的均为无效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
第 二十 条 合同解除
20.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在【 10 】日内撤离现场,就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劳务报酬,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结算支付。乙方延期撤场的,按【 】元 /天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暂缓支付全部款项。
20 .2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如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不向建设单位索赔或未能得到建设单位给予的相应补偿,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的索赔须以甲方向建设单位索赔成功为前提)
20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 一 条 特别约定
根据乙方的请求与承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凡合同中与特别约定有抵触的地方,均以特别约定为准。
2 1 .1甲方不承担由于建设单位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窝工、停缓建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自行安排劳动力、材料去向。
2 1 .2关于顺延工作时间或工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可以在满足建设单位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的前提下予以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得顺延。
21.3 乙方最终送审结算造价不得高于建设单位对乙方完成部分最终审定金额的 %,若审减金额超过 %(含本数),乙方须按超过部分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比例 建议 根据 项目 总承包合同调整)
21.4 乙 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第三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 【 20 】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21.5乙方已知晓: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仅限于甲方内部及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使用,不加盖任何经济类文件或凭证文书,加盖经济类凭证的均为越权使用,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21.6 (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可予协商补充)
第二十二条 通知与文件送达
22.1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工作往来文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通讯地址。如以邮寄的方式,在按照本合同列明地址寄出后,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文件送至指定收件人视作已送达。
22.2 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乙方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对甲方公司或者所属项目部名义的发函和文件进行签收,任何情况下不得拒绝,不回复则视为默认同意函件内容。
第二十三条 诚信合规承诺条款
23.1 乙方承诺已熟悉反腐败或反贿赂的法律禁止性规定以及甲方的合规政策(包括《诚信合规政策和程序》、《合作伙伴行为守则》等,文件内容可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官网( http://www.hncig.cn/channel/30446.html )获取并承诺遵守该等政策。
23.2 甲方郑重提示: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合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合同约定外利益的,或不配合甲方处置甲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害的,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人员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
23.3 如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任何不正当利益,请乙方通过以下方式向甲方进行举报:受理电话:0731-85628967;邮箱:law-zcb@qq.com;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788 号,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条 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需要补充的内容必须在此进行更改)
第二十 五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到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当全部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签订前 , 乙方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由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需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由甲方备案。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除另有授权外,补充协议签订主体需与本合同签订主体保持一致。任何超越甲方授权或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的经济活动,甲方均不予认可,所引起的各种事项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实际责任人或单位承担。
本合同一式【 】份 (可根据需要增加合同数量)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承包单价价目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如签约栏单独成页或空白留存,请标注 “此页无正文”或“以下无正文”)
备注:
1、本示范文本中的斜体字为提示性语言,请在拟定具体合同时,根据提示语言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应将斜体字删除。
2、拟定的合同成稿中原则上本方承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本示范文本中确定的标准,争议管辖不得约定为合同相对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
3、不得与集团限制合作伙伴名单中企业签订合同。
4、 如签约栏单独成页或空白留存,请标注 “此页无正文”或“以下无正文”
承包单价价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单价 (含税) |
增值税 % |
单价 ( 不 含税) |
暂定 数量 |
金 额 (元) |
费用组成 |
工作内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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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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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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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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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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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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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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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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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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