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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JLSJ-1标段(HBSJ-202504GL-02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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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4GL-02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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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交投南六环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武汉交投南六环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项目主线起于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三门张村附近,接在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自西向东经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湖泗街道、舒安街道,黄石市大冶市金牛镇,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太和镇,止于太和镇谢埠村附近,接已建成的鄂咸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 36公里。同步建设涂家垴互通连接线约3公里。该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涂家垴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设置桥梁(含互通主线桥)11956.9m/27座(其中特大桥5343.9m/4座,大桥6498m/21座,中小桥115m/2座),桥梁占比33.2%。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5处,分别为山坡南、湖泗、舒安、涂家垴、太和南(枢纽),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其他:本标段投资估算: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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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含涉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含深化设计)、其他工程等)内的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等;(2)负责项目建设期(包括施工期、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期)各阶段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置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等)工作;(3)以及其他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4)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成果推广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LSJ-1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9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20。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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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 1915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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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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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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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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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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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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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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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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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 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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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JLSJ-1 |
近 5年内完成过1条15km及以上 新建高速公路的 勘察设计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满足条件的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但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3、近5年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投标人仅承担初步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仅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同时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 初步设计或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4、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出具: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JLSJ-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标段 |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JLSJ-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15km及以上 新建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15km及以上 新建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 限路线、路基、路面或桥梁专业 ) 。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满足条件的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但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4、近 5 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主要人员仅承担初步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主要人员仅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 初步设计或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出具: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8、 上表中 专业负责人 业绩指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担任岗位或专业负责人 ”栏中注明的 “ 路线、路基、路面 或 桥梁 ” 业绩 。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商务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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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 2) 商务文件 投标函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 3) 商务文件 投标函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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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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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技术建议书。 注: 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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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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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 “ 1915日历天 ” 。 |
8 |
质量要求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 “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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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目标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 “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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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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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备选投标方案 |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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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3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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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未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或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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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近5年内完成过1条15km及以上 新建 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 3)满足条件的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但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 4)近5年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投标人仅承担初步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仅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同时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5)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出具: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7)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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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级;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 7)不存在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8)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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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 1)高级职称; (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15km及以上 新建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 1)高级职称; (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15km及以上 新建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 限路线、路基、路面或桥梁专业 ) 。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 3)满足条件的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但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4)近 5 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主要人员仅承担初步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主要人员仅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 初步设计或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出具: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 6)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 7)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 8)上表中专业负责人业绩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担任岗位或专业负责人”栏中注明的“路线、路基、路面或桥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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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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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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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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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 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 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
5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