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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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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指南针招标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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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衢州市人民医院拟采购衢州市 VTE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监理服务,现按照医院内控管理要求,开展招标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无
二、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 式 : 比选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被监理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人为衢州市人民医院,项目为衢州市 VTE 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含 1套市域VTE 质控平台, 23 家公立医疗机构院内 VTE 系统),项目总预算 350.027 万元。本项目通过打造区域化 VTE 质控管理平台,与市域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院内 VTE 系统进行无缝数据衔接,实现对市域内各医疗机构的 VTE 大数据全面且精准的质控管理,全面提升市域 VTE防治质控管理水平。
六、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监理服务内容是对衢州市 VTE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各个阶段的基础建设、应用软件部署和系统集成进行监管;在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应用培训、试运行和项目验收、项目移交等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监理;完成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的起草、归档、移交等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全面负责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服务工作。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控制价 |
|
1 |
衢州市 V TE 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
1 |
项 |
3.95 万元 |
七、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 〕24号)第六条规定, 且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工程监理服务的公司。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需求
(一)监理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
对衢州市 VTE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调研、总体实施方案、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调试、系统单元测试、项目培训、系统试运行和项目验收;做好项目移交及相关文档的起草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涉及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并提供现场全程监理服务。
2、服务目标
中标方按照被监理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设备和系统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 “按期、保质、高效”地完成。
3、服务内容
按照 “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预定目标。具体内容包括:
3 .1 项目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 1)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总体设计方案。
( 2)审核和确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
( 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组织和实施方案以及项目计划。
( 4)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
( 5)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源代码管理方案。
( 6)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测试计划。
( 7)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3.2 项目质量控制
( 1)系统集成的质量控制
①系统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②审核关键设备、系统软件选型方案,协助系统集成商和采购人进行选型。
③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④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⑤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 2)应用软件开发和实施的质量控制
①应用软件开发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②在对项目建设内容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协助项目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单位和业主单位对各个分系统、子系统应用软件的详细需求分析、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系统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进行监督。
③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审核。
④对源代码、开发文件进行移交验收。
( 3)软件应用培训的质量控制
①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②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③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3. 3 项目进度控制
(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 3)当工期严重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3.4 项目投资控制
( 1)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 2)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并向采购人就资金支付提出合理化建议。
3.5 项目变更控制
( 1)与承建单位确定项目变更流程和程序,对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
( 2)协助采购人与承建单位就变更、索赔、有关争议进行谈判。
3.6 项目合同管理
(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 4)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3.7 项目信息管理
( 1)做好监理项目大事记。
( 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 5)管理好项目周报。
( 6)管理好监理建议书。
( 7)管理好监理通知。
(8)管理好阶段性项目总结。
3.8 项目安全管理
(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敏感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3.9 项目协调沟通
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中标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
3.10 项目知识产权管理
(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采购人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监理服务准则
1、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采购人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5)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6)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建设任务。
2、监理服务遵照的依据
( 1)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法规。
( 2)采购人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
( 3)采购人与中标方签订的监理合同。
( 4)国家和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
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
GB/T 19668.5-2018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 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GB/T 19668.6-2019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以及其他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制度等。
(三)监理人员工作要求
▲1、监理服务团队成员需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 、中标方需保证至少有 2名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
3、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重要节点必须到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1000 元 /次对中标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从合同应付金额中扣除。
▲4、监理服务团队成员不允许外聘。需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近3个月社保证明。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更换监理服务团队成员;如确需更换,采购人有权要求新派驻工作人员的监理工作能力不低于原驻场人员;如采购人对驻场人员工作表现不满意,有权要求中标方在一周内更换驻场人员。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被监理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直到被监理项目通过验收。
2 、服务期内,中标方需提供 5x12 小时支持服务,保证 15 分钟内响应, 3小时内到达现场。
3、项目验收
( 1)监理项目的验收与被监理项目的验收同时进行,被监理项目验收通过视作监理服务完成,通过验收。
( 2)监理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方应指导项目承建单位按规定编制竣工文档。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包括监理范围内项目配套的监理管理文件和监理基础资料。监理文档须按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应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积累与整理,且是真实、准确的。
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进入服务期后,自收到中标方提供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发票之日起 4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项目验收合格且中标方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监理服务成果,自收到中标方提供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发票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60%。
九、其它要求
1、标“▲”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即被否决。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十、确标规则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小组将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技术、商务、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 =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4. 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 1) 商务技术分 ( 9 0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小组 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评分办法 ),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小组 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 价格分 ( 10 分)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0 分,最低得 0 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 为 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10%×100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
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 响应 文件及 报价 地点
衢州市闽江大道 100号1号楼3楼信息处办公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按时参加(或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并保持通讯畅通)。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格式见附件)、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其他投标文件等资料。
十三、采购需求相关资料由衢州市人民医院信息处负责解释。
十四、发布公告平台
衢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十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70-3121345;
2.联系地址:衢州市闽江大道100号1号楼3楼信息处 ,邮政编码: 3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