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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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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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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河北省安新县气象局 |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22:45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09:00 | ||
| 预算金额 | ¥793.01011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禄祥、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4078986 |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安新县气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356县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同同150031738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禄祥、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0312-4078986,18811088853 |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北省安新县气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XAPR.G202500004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禄祥、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项目联系电话:0312-40789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安新县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356县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同同150031738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禄祥、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0312-4078986,188110888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省气象局、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以 《关于开展河北雄安新区国家气候观象台 ( 二期 ) 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 1 〕 103 号) 、《关于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气函〔2024 〕 205号)、《关于同意变更河北雄安新区国家气候观象台(二期)基建项目前期工作函有关意见的复函》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气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安新县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安新组团。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1 ) 业务用房建设 : 新建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1000平方米 ;( 2 ) 基础配套设施 : 给排水管网铺设280米 ; 电力线路的铺设440米,设置160KVA 箱 式变压器一 台 ,并配备柴油发电机一台 ; 垫土填方约16220立方米 ; 建设消防水池及水泵房,铺设消防网280米 ; 道路建设1740平方米 ; 场地硬化1010平方米,围墙建设460米 ; 修建大门一座 ; 污水管网长约200米,雨水管网约460米,建设化粪池一个 。
2.3工期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工程取得竣工备案表: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不含相关沟通及审批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完成二函报审设计成果。取得相应阶段的政府部门批复后5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审核后及发包人书面确认初步设计成果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36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7930101.11 元。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图及单体设计、各类报规方案等。还包括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总图(含地块内综合管网)、竖向、场地、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采暖、景观、小市政等与各类专项的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地块范围内全部管线的综合管网图(如有特别约定,按特别约定执行)。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空调及采暖、智能化、BIM、绿建设计及咨询(满足国家及新区对绿建星级要求)、装修工程、通信、交通(机动、非机动)、无障碍等专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应符合项目国家规范、河北省及雄安新区要求。本项目若涉及装配式则按国家、省级、新区及地方标准完成相关装配式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应符合项目当地要求,还需负责本项目设计配合所需的全部工作;按照新区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求及《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机电市政条件征询管理制度》进行市政征询,配合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货物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配合基坑开挖的勘察、设计及试桩工作,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以及派驻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做有关设计服务,按发包人要求开展设计巡检,及时解决现场设计问题。设计单位还应负责结合业主要求及业主提供的相关国家标准手册,完成气象设备区及设备预留区的设计工作。特别约定:①其余各市政系统,各管线的设计范围均至市政接驳点(井),并负责对接相关运营单位及相关设计单位。②市政工程,包括红线内道路与周边市政道路接驳、出入口的留设、标高等,并负责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发包人等单位的对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③负责项目内的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空间、业务用房、门卫、卫生间、公共区域、设备用房等。
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物拆除,土方开挖、护坡、排水、地基与基础、土方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建筑给水、消防及消防水池、消防电、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箱变及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利旧)、光伏、充电桩、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室外工程、小市政工程、化粪池、园林景观工程、大门及围墙和挡土墙工程、照明及弱电智能化工程、标识标牌工程、BIM、给排水工程、场地平整及垃圾外运工程、工艺设备安装配合、临时围挡大门工程、临时管线拆改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上级开关站至本项目变配电室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报装、施工、维护等,直至取得国网验收合格意见,不论项目上级开关站是否在本项目红线内)、临水(含拆改)、临电(含拆改)、临时道路、安全文明施工等临时工程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养护等。具体详见施工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设计资质、 ② 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具 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已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 (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注:a.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个标段规模不满足评审条件的,但属于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标段实施的,不同标段可以累积计算。
b.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其中该合同中该项目经理负责范围内对应的施工内容及规模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该项目经理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本项目共设 1名 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 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之间不得兼任。
(6)财务要求: / 。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z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A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项修改为本条)。
B .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C .以上u、v、w、x、y、 z、 A、B与“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u、v、w、x、y、 z、 A、B条要求为准。
D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 其中全部设计工作由一家单位承担 ;
b.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c.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内容中工作量预估占比(即分工金额权重)高的成员方 , 项目经理需 由 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委派,并兼任施工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 本 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采购 , 预留预算总额的 40 % ( 即317.204045万元 ) 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 , 并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 工程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小微 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 小微 企业承担的部分应达到上述 金额 。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 份额 要求时,允许独立进行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 08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应分开制作。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导出PDF格式再进行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安新县气象局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356县道
联系人: 李同同
电 话: 1500317385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 赵禄祥、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电 话: 0312-4078986,18811088853
电子邮件: zhaolux@sstc20.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和https://www.xaprtc.com。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318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禄祥
电话:0312-4078986,18811088853
电子邮件:zhaolux@sstc20.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邮箱:yshhjjjyjd@163.com。
10.17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10.19①请各市场主体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
② 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10.20本项目同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二、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93.010111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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