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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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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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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N0.2020G07地块A02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清单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控制价修正为:105811014.83元(其中暂估价450000元)
2、本项目图纸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及时至原网盘链接中下载更新。
3、本项目投标函附录格式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盖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盖章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材料要求”增加“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增加:“总承包服务费(含总承包管理及施工配合费):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不单独计取,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与总包单位产生的配合费用,实际施工时须与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由此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均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并与总承包单位自行结算。如投标人报价时考虑不足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与此相关的总包服务及其它任何费用。”合同条款3.1(6)16)条同步修改为“发包人按承包人投标时的费率执行计价程序向承包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自行与总包单位进行结算(包含由此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等)。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已充分考虑与总包单位产生的所有配合费用,且该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与此相关的总包服务及其它任何费用。”
7、本项目《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以招标文件第118页发布为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 其他说明”修改为:“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品牌以及其他要求:①发包人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对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提供了参考品牌,投标人投标时,可以使用发包人推荐品牌表中的品牌产品进行投标;
②投标人若不选用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中任一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材料或设备所选的品牌,同一设备、材料限报一个品牌,投标人同时需要承诺其所使用的产品与发包人推荐品牌为同等档次及以上的产品,且中标后发包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报品牌进行考察、调研(承诺书格式自拟)。经发包人考察、调研后认定投标人所报品牌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则只能从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当中进行选择,且价格执行投标时单价。
③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选用何种品牌的,视为投标人所投品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中选择推荐品牌的任一品牌,且价格执行投标时单价。”
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工期修改为“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日期顺延180天对应的日期为准。”
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第21条增加“21.12本合同项下,样板间仅作为确认工艺、工法、材料效果及验收标准的实物参照,其制作、修改及最终确认均不视为对设计图纸的变更。承包人应依据建设方及发包人书面指令制作或调整样板间,直至取得建设方及发包人签字的《样板间书面确认单》。为实现最佳展示或使用效果,建设方及发包人有权在样板间制作过程中及确认前,要求承包人进行不限次数的修改与优化。因拆改、重做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调整。样板间最终确认后,其确认的标准方作为后续大面积施工的基准。”
二、投标人提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47页“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 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请问此条款是否仅针对方法五?方法一、方法二是否 无需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
答复:此条款仅针对方法五,方法一、方法二无需扣除。
2、在厨房设备清单中,设备参数过多,指向性明确,厂家不予报价,建议取消 设备参数。
答复:已修改,详见本次答疑上传的招标控制价及清单文件。
3、招标清单文件中灯具型号、物料表与图纸型号规格不同,例如:清单中吸顶 灯规格为18W, 按照图纸为24W, 物料表为18W,三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 准。
答复:清单为准。
4、(内装报审版)国金A02 栋初步设计图纸2025.12.26所涉及的灯具点位和实施 版图纸灯具点位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份图纸为准。
答复:两版图纸都需要,先按报审版图纸施工并验收,后期按照实施版图纸拆改并施工。
5、图纸以及招标文件中未说明具体的界面划分,此次报价范围是否为楼层箱(含)至用电末端,请明确。
答复:楼层照明总箱涉及内部元器件改造,其他配电箱至用电末端
6、电气工程图纸中配电箱未标注新增或者改造,无法判断清单中的配电箱为新 增或者改造且清单编号与图纸不符,请明确。
答复:一次机电电气图纸中需增加,拆改配电箱已圈注,见一次机电电气图纸
二次机电电气图纸中,楼层照明总箱为原有配电箱,进线电缆及开关均未改动。仅改动出线电缆及开关,层分照明配电箱进线及出线均为新增。以最新的清单图纸为准。
7、根据招标文件消防工程范围要求,消防电气不在此次范围内,但是清单有相 关子目,请明确具体的界面划分。
答复:已取消
8、应急照明灯具配合装饰改造,施工内容包含包括保护性拆除、移位、安装费 用等,那已损坏的灯具若需重新购买是否包含在内,请明确;相应的配管配线若 需重新购买是否包含在内,请明确。
答复:已取消
9、感烟及感温探测器配合装饰改造,施工内容包含包括保护性拆除、移位、安 装费用等,那已损坏的探测器若需重新购买是否包含在内,请明确;相应的配管 配线若需重新购买是否包含在内,请明确。
答复:已取消
10、扬声器配合装饰改造,施工内容包含包括保护性拆除、移位、安装费用等 那已损坏的扬声器若需重新购买是否包含在内,请明确;相应的配管配线若需重新购买是否包含在内,请明确。
答复:已取消
11、根据图纸要求,污水管采用铸铁管,清单中子目为HDPE 排水管,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清单已调整为铸铁管
12、根据图纸要求,10.1与10.4关于热水管道的保温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保温按10.1,以最新的清单图纸为准。
13、暖通图纸设计要求厨房灶台排油烟风管采用1.2mm 厚不锈钢板制作,但是清 单子目中均为1.0mm, 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厚度按1.2mm
14、 空调水图纸中冷凝水管以及供回水管部分管径未标注,请明确。
答复:以最新的清单图纸为准
15、按照招标清单,风机盘管施工内容含温控器,但是控制价未考虑此部分价格, 请核实。
答复:已调整
16、按照招标清单,多联机、分体空调机组施工内容含温控器、冷媒管及冷凝水 管、保温、软接等,但是控制价未考虑此部分价格,请核实。
答复:已调整
17、招标文件第118页的《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与物料表中的《主材品牌推荐一览表》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中的品牌表为准?
答复:本项目《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以招标文件第118页发布为准。
18、请明确本项目施工界面划分。
答复:以图纸划分界面为准
19、在装饰工程中,清单吊顶天棚(双层纸面石膏板吊顶)第二层石膏板定额仅计取了材料费,未计取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组价不合理,请调整相关组价方式。
答复:已调整
20、请提供本项目隔墙图。其次图纸说明中说明没有标注的均为轻钢龙骨隔墙,但是清单没有轻钢龙骨隔墙,只有装备式铝蜂窝隔墙及ALC墙板,请核实。
答复:隔墙龙骨就是装配式铝蜂窝隔墙。
21、请提供厨房部分的电气图纸。
答复:详见厨房电气图纸,本项目图纸文件已重新上传,详见最新图纸。
22、电气工程应急照明灯具,招标资料中无相应图纸,请提供图纸。
答复:详见一次机电应急照明图纸,本项目图纸文件已重新上传,详见最新图纸。
23、根据图纸要求,消防系统相关电气内容设计,本设计不做修改,消防相关电气内容均见一次土建施工图电气设计图纸,请提供相关图纸。
答复:以最新的清单图纸为准。
24、电气工程中的桥架在招标清单中只有100*50规格,图纸中未标注规格大小,清单中桥架是否全部为100*50?
答复:以最新的清单图纸为准。
2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材料价格执行 2025年11期《南京工程造价信息》材料指导价,但控制价电缆部分未按照信息价文件计取,请核实。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人工价格根据苏建函价〔2025〕66 号文执行,但暖通工程控制价中部分人工单价未按照文件执行,请核实。
答复:已调整
27、暖通百叶风口,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并重新安装风口,风口利旧,综合考虑满足施工、装修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其它原因等而造成的所有费用,若原有风口损坏需重新购买,请明确此费用是否包含在内?
答复:已取消
28、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暖通施工范围为舒适性空调、通风、消防防排烟系统;但是招标清单中标明暖通工程(包括新增新风系统、空调系统,防排烟系统拆改范围为风口下挂至吊顶),请明确具体的施工界面划分。
答复:暖通工程包括空调新风、通风、拆改部位为7层新风机房移至6层内、7层板换机房移至8层内、7层排烟风机移至8层内。
29、在装饰工程中,清单第53条墙面装饰板(造型)控制价未计取AL-04咖色铝单板(造型)折边及MT-01黑钛不锈钢嵌缝费用,导致控制价综合单价较低,请核实调整?
答复:已调整
30、装饰工程:拉丝不锈钢、各类石材、不燃板、木饰面、装配式铝蜂窝隔墙(160、100)、电子感应门、WD-05浅色木纹抗倍特板卫生间隔断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低于询价,建议调整综合单价。
答复:已调整
31、安装工程:不同型号空调、嵌入式线型灯、LED灯带、电力电缆、电动挡烟垂壁、通风管道绝热、管道支架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低于询价,建议调整综合单价。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32、资格审查承诺书,招标文件未给格式,请补充。
答复:本项目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盖章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3、请提供本项目效果图。
答复:暂不提供。
34、在装饰工程控制价中,人工费均按《苏建函价〔2025〕66 号文》中最低价计取的,导致人工单价偏低,建议调整。
答复:已调整
35、在装饰工程控制价中,水泥除税价为0.27元/kg,未按信息价计取,建议按信息价计取。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36、在装饰工程控制价中,清单第663条幕墙地台控制价未计取钢骨架以及12mm厚防火石膏纤维板,请复核调整控制价。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37、在装饰工程控制价中,清单第9、36、37、38、89、90、91、92、139、188、233、232、326、389、412、558、589条吊顶天棚控制价未计取12mm厚防火石膏纤维板基层以及MT-01黑钛不锈钢灯带造型费用,请复核调整控制价。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38、在装饰工程控制价中,清单第34、136、185、228、284、385、450、505、555、588条吊顶天棚控制价未计取12mm厚防火石膏纤维板基层费用,请复核调整控制价。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39、本项目建筑高度约132m,共26 层,控制价中单价措施项目高层施工增加费未按照规范计取,请复核调整控制价。
答复:高层施工增加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0、在装饰工程控制价中,装配式铝蜂窝隔墙(160、100)、WD-05浅色木纹抗倍特板卫生间隔断、MT-04咖色拉丝不锈钢、GL-05A类防火电动雾化玻璃、ST-01美人雅灰大理石、ST-02鱼肚白大理石、ST-03美人灰金大理石、ST-14意大利灰大理石、浅色木纹不燃板、米色布纹不燃板、木饰面、WC-01米色防撞软包控制价均低于相应品牌询价,请复核调整相应控制价的材料价。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41、在安装工程控制价中,多联机空调室内机、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多联机空调室外机组、嵌入式线型灯(20W/M 4000K)、LED灯带(10W、20W)、电力电缆(WDZB1-YJY-4*240+1*120mm2 铜芯)、智能照明就地开关、地面强电插座、水喷淋(雾)喷头控制价均低于相应品牌询价,请复核调整相应控制价的材料价。
答复:以最新的控制价为准
42、请补充含施工楼栋在内的一层室外总平面图。
答复:本项目图纸文件已重新上传,详见最新图纸。
43、控制价文件中所有拆除清单都按材料的100%可利旧计算,实际施工时考 虑到管子的长短不一,使用功能要求,无法做到100%的材料利旧率。请问是否能按拆除后按实评估后确定。
答复: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44、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六.1 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仅考虑基本费及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未考虑标化增加费;而合同6.1.1.①中现场布置要达到“省级(三星)文明工地 ”要求,望按“省级(三星)文明工地 ”要求增加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45、合同中 5.1.1.①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合格 ”并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的标准并配合项目总包单位创优,12.1.无论本项目最终是否获得国优工程、国优专业工程、省优工程、市优工程、市级优质结构工程或同类奖项等,均不予计取按质论价费。12.4.1.(3)另结算审定价的 1%作为配合创优违约金,待承包人配合项目总包创优后予以支付,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总包未能创优成功,则上述款项不予支付。
答复:按原合同执行
46、根据以上合同内容本工程要求创优,但不计按质论价费,达不到创优要求还要扣 1%,是否合理?望增加按质论价费;
答复:按原合同执行
47、合同中 14.1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人审核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是否可以改为60 天?
答复:按原合同执行,不调整。
48、作为精装工程及创优工程,人工费按最低标准计入是否合理?望调整人工费用;
答复:已调整
49、装饰工程控制价中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低于 2025 年 11 期《南京工程造价信息》材料指导价,望调整;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50、装饰工程控制价中水泥及白水泥价格偏低,望调整;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51、装饰工程控制价中装配式铝蜂窝隔墙的价格偏低,望调整;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52、装饰工程控制价中第 663 条清单缺少热镀锌方管龙骨价格,望调整;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53、装饰工程控制价中 600*1200 的墙地砖价格偏低,市场价在 120 元/m2 左右,望调整;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54、装饰工程控制价中成品卫生间隔断价格偏低,市场价在 300元/m2左右,望调整;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55、装饰工程控制价中大理石价格偏低,市场价分别在:ST-03 美人灰金大理石 580元/m2 左右、ST-01 美人雅灰大理石 700~800 元/m2 左右、ST-14 意大利灰大理石 450 元/m2 左右、ST-13 浅灰色大理石 450~550 元/m2 左右,而且美人灰金大理石、ST-01 美人雅灰大理石在南京是独家代理,价格下不来,望调整;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56、装饰工程控制价中架空地板(配套支架)价格偏低,市场价在 100元/m2左右,望调整;
答复:以最新控制价为准
57、一、合同协议书建议修改为: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日期顺延180天对应的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 天,若因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顺延工期的签证,竣工日期按180天+实际延误天数相应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答复:已调整
58、二、合同专用条款建议修改为:合同专用条款“12.4.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6)即使本合同各方已经签署确认社会审计的结算审计结果,若社会审计在承包人提交结算审计资料180天内未完成结算审计,从第181天开始计算的第14天内发包人完成支付合同价款95%到承包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如发包人的股东或集团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复审或政府审计的,最终以复审结果或政府审计结果为准多退少补。”
答复:按原合同执行,不调整
59、三、合同专用条款建议修改为:
合同专用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按每次进度款应付金额的10%,当工程款累计付至合同价的80%时,工程预付款应全部扣回。”
答复:按原合同执行,不调整
60、合同专用条款建议修改为:
合同专用条款“12.4.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承包人当月25日提交本月已标价清单部分的已完合格工程量,经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和发包人审核,次月5日前按审核后价款的80%支付。变更新增部分支付至变更价(该部分需资料齐全并已完成相关变更审批手续)的60%;并在支付至合同价的80%时扣回全部预付款。”
答复:按原合同执行,不调整
61、用合同条款:建议修改为: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详见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相关约定。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7)其他: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通用条款16.1.3 条采用。
通用条款16.1.4 条采用。”
答复:按原合同执行,不调整
62、招标文件P5、P13等处所述“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但投标格式中未提供此承诺书,请补充。
答复:本项目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盖章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63、招标文件P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材料要求”中未勾选“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但P37评标办法中2.2.2“信誉要求”要求“具备有效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此要求前后相矛盾,请明示以何种要求为准。
答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材料要求”增加“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64、招标文件P37评标办法中2.2.3“投标有效期”要求“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但投标函附录中未提供此承诺格式,是否需在投标函附录中自拟承诺,请明示。
答复:本项目投标函附录格式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盖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65、招标文件P107合同“附件6: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P108合同“附件7:意识形态安全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应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本次投标时,是否不需要提供,请明示。
答复:合同附件投标时无须提供。
66、为能更准确的理解本项目,更好的编制投标文件,能否提供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
答复:总平详见补充图纸,效果图暂不提供。
67、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与物料表中“主材品牌推荐一览表”中品牌不一致,请问哪一个为准?
答复:本项目《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以招标文件第118页发布为准。
68、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厨房设备品牌与物料表中“厨房设备品牌一览表”中品牌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答复:本项目《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以招标文件第118页发布为准。
69、7F水吧台图纸未找到,请明确具体位置?
答复:7F没有水吧台,有取菜档口,详见平面、立面及节点。
70、7F装饰木质格栅隔断图纸中未找到,请明确具体位置?
答复:按图纸,此隔断为成品定制到顶镂空金属隔断(选样)。
71、5F理发室吊柜和地柜清单描述与图纸不符,请核实?
答复:已调整
72、CAD图纸中材料表中瓷砖CT-11与”装饰物料硬装”表中的瓷砖CT-11尺寸不一致,请核实?
答复:按照图纸材料表尺寸。
73、CAD图纸中缺少8F与17F图纸,请补充
答复:内装不含8F避难层及17F避难层装饰装修。
三、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8日 09:30 已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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