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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重工集团有限 公 司
NHI/SL2025-0415 项目移动称量给料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GZB202601-JDA008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 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 招标项目名称 : NHI/SL2025-0415项目移动称量给料机 。
(二)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移动称量给料机采购要求 。
(三)招标 数量或范围 : 12台 。
(四)计划招标时间: 2026 年 1 月 24 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18 日。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 技术协议签订后 30天内 。
(七)其他: 无 。
二、资质要求
(一)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
(二) 专业或特殊资质要求: 无 。
(三)其他: 无 。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专业资质) 证书复印件,如有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投标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必须承诺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详细列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证书等一并附上。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标人(被授权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4.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的介绍。
5.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6.投标人开票信息。
7.企业介绍、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公司座机号码。
8.其他 : 无 。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 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bzzbtb1 5 @126.com ) 。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接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招标服务费 300 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 北方重工 集团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号; 邮编: 110141 。
(三)联系人: 张振龙 。
(四)电话: 18640567290 。
(五)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 15002450500; 电子邮箱地址: nhijb @ nhi.com.cn。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 26 年 1 月 13 日
移动称量给料机技术协议
(SS01250 5 0- 100 JX)
合同号: NHI/SL2025-0415
甲方: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皮带机(合同号: NHI/SL2025-0415)项目用 移动称量给料机 供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二)本技术协议书提出了带式输送机设备及其附属设施、钢结构栈桥及转运站的设计、制造、性能、安装指导、调试、试运及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所有设备均应根据本技术协议书中的描述或阐明来进行合理的设计和制造,并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安全、合理和持续运行。
(三)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四)从签订协议之后至乙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甲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由此造成的偏差双方协商解决。
(五)乙方的工艺、设备所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
(六)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七)乙方应是国内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优秀公司。
(八)乙方提供的设备应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乙方选择最佳方案,对供货设备的总体性能负全部责任,保证达到系统设计要求和满足运行需要。
(九)技术协议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甲方确定。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工作环境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重要部件需取得甲方认可或甲方指定,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
(十)乙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乙方具有相同参数设备的制造、运行五年以上的成功经验,且已实践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
(十一)乙方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提供高质量设备和功能的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实现整个机组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甲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如果采用带有试制性质的技术,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十二)乙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成套设备(含附件等)负全责,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
二、 环境与条件
项目厂址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屯门区稔湾路东侧新界西堆填区办事处旁,地理坐标(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 113°55′46″,北纬 22°25′2.5″,行政区划隶属香港特别行政区屯门区管辖。项目旁边有稔湾路经过,交通条件便利。
(二)场地海拔高度
厂址所处海拔高度:加工区约为 +15m~+80m。
(三)供电电压及配套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供电电源的频率为 50HZ
中压配电电压 (P≥250kW) 11kVAC
低压配电电压 (P<250kW) 380VAC
低压变频 (P<200kW或根据工艺需求) 380VAC
低压电机型号 YE1型
中压变频 (P≥200kW或根据工艺需求) 11kVAC
工厂检修电源为 380/220VAC
安全电压 36/12VAC
照明 220VAC
中压柜操作电压 220VDC
低压接触器线圈控制电压 220VAC
电机防护等级: IP54(F级)
PLC数字量信号 220VAC
PLC模拟量信号 24VDC 4~20mA
(四)矿石原料状况
输送物料:机制骨料
堆密度: 1.6t/m 3
(五)安装指导运行条件
带式输送机在转运站或廊道布置。
工作制为连续工作制 (每日10小时,每年300天),设备设计寿命不低于30年。
|
序号 |
输送机代号 |
最大能力( t/h ) |
带宽( mm ) |
带速( m/s ) |
进料口至卸料口长度( m ) |
提升高度( m ) |
电机功率 |
胶带型号 |
物料粒径 (mm) |
|
|
|
||||||||||
|
1 |
STCS.BC07-14行走称量 |
800 |
1800 |
0-0.4 |
4.65 |
0 |
11 |
EP200×6×(6+3),环形整芯胶带(内覆钢丝网) |
0-100 |
|
|
2 |
STCS.BC20-23行走称量 |
1500 |
1800 |
0-0.7 |
4.5 |
0 |
37 |
EP200×6×(6+3),环形整芯胶带(内覆钢丝网) |
0-350 |
|
四、供货清单(共 12台)
(一)汇总清单
|
序号 |
生产编号 |
给料机代号 |
总图图号 |
数量 (整机) |
|
1 |
SS0125050 |
STCS.BC07 |
XGXJ-STCS.BC07-00P |
1 |
|
2 |
SS0125051 |
STCS.BC0 8 |
XGXJ-STCS.BC0 8 -00P |
1 |
|
3 |
SS0125052 |
STCS.BC0 9 |
XGXJ-STCS.BC0 9 -00P |
1 |
|
4 |
SS0125053 |
STCS.BC 10 |
XGXJ-STCS.BC0 10 -00P |
1 |
|
5 |
SS0125054 |
STCS.BC 11 |
XGXJ-STCS.BC 11 -00P |
1 |
|
6 |
SS0125055 |
STCS.BC 12 |
XGXJ-STCS.BC 12 -00P |
1 |
|
7 |
SS0125056 |
STCS.BC 13 |
XGXJ-STCS.BC 13 -00P |
1 |
|
8 |
SS0125057 |
STCS.BC 14 |
XGXJ-STCS.BC 14 -00P |
1 |
|
9 |
SS0125058 |
STCS.BC 20 |
XGXJ-STCS.BC 20 -00P |
1 |
|
10 |
SS0125059 |
STCS.BC 21 |
XGXJ-STCS.BC 21 -00P |
1 |
|
11 |
SS0125060 |
STCS.BC 22 |
XGXJ-STCS.BC 22 -00P |
1 |
|
12 |
SS0125061 |
STCS.BC 23 |
XGXJ-STCS.BC 23 -00P |
1 |
|
合计 |
12 |
|||
(二)详细参数
1. STCS.BC07-14行走称量给料机(8台):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
1 |
物料 |
机制骨料 |
|
2 |
粒度 |
0-100mm |
|
3 |
密度 |
1.6t/m3 |
|
4 |
带宽 |
1800mm |
|
5 |
运量 |
800t/h |
|
6 |
带速 |
0-0.4m/s |
|
7 |
进出料口中心距 |
4.65m |
|
8 |
提升高度 |
0m |
|
9 |
驱动功率 |
变频 11kW |
|
10 |
行走功率 |
2.2kW |
|
11 |
传动滚筒直径 |
630mm |
|
12 |
尾部滚筒直径 |
630mm |
|
13 |
托辊直径 |
159mm |
|
14 |
胶带 |
EP200×6(6+3)mm,环形整芯胶带(内覆钢丝网) |
|
15 |
拉紧方式 |
螺旋拉紧 |
|
16 |
皮带秤能力 |
100-1000t/h |
|
17 |
皮带秤精度 |
计量精度 ±0.5% |
2. STCS.BC20-23行走称量给料机(4台):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
1 |
物料 |
机制骨料 |
|
2 |
粒度 |
0-350mm |
|
3 |
密度 |
1.6t/m3 |
|
4 |
带宽 |
1800mm |
|
5 |
运量 |
1500t/h |
|
6 |
带速 |
0-0.7m/s |
|
7 |
进出料口中心距 |
4.5m |
|
8 |
提升高度 |
0m |
|
9 |
驱动功率 |
电动滚筒(左、右),变频 37kW |
|
10 |
行走功率 |
2.2kW |
|
11 |
传动滚筒直径 |
1000mm |
|
12 |
尾部滚筒直径 |
80 0mm |
|
13 |
托辊直径 |
159mm |
|
14 |
胶带 |
EP200×6(6+3)mm,环形整芯胶带(内覆钢丝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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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拉紧方式 |
螺旋拉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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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皮带秤能力 |
100-1800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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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皮带秤精度 |
计量精度 ±0.5% |
注:乙方校核以上数据。乙方应根据现场要求及参数表中数据选型 , 并对选型结果负责。
五、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乙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应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落后淘汰部件或落后淘汰工艺等其它问题,甲方欢迎乙方提供优于本协议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3.设备零部件应保证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具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4.所有外购配套件应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乙方对外购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
5.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的设备和材料应能满足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及设备使用工况条件的要求。
6.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需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设有便于安装指导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设施(如吊耳、环形螺栓等)。电动机、减速机质量在20kg以上时应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
7.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是新型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的要求。
8.各转动部件应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轴承温升不得大于80℃。
9.各外露的转动部件均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栏,但不妨碍维修工作。
10.露天工作或外露的电动机、制动器、电气元件、设备等均应设置防护,且便于拆卸。所有外露的电器设备及元件在当地特定工作环境下均应考虑防水、防雨、防尘、防高温、防潮湿、防冻等措施。电气设备的绝缘保护等级:电动机IP54,室外配电盘IP55,室内配电盘IP40。
11.为保证带式输送机安全可靠的运行,机上设有输送带跑偏检测装置、速度检测装置、漏斗堵塞检测装置、紧急停车拉绳开关等保护装置。
12.所有钢结构均应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的要求。所有钢材在下料前均须进行喷丸预处理。
13.安全防护装置。
所有外露的旋转、移动部件均应设置符合国家规范,美观实用的防护罩、防护栅等。
14.设备存在长期低频运转的工况,供货产品需确保0-50HZ任意频率下长期运行的功能完善、设备独立完整(附件齐全),在不增加任何配置情况下可在现场正常使用,若有漏项,由乙方负责免费补齐。
(二)总体要求
1.带式输送机的设计计算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连续搬运设备带承载托辊的带式输送机运行功率和张力的计算》GB/T 17119中的计算方法,并遵循ISO标准的最新版本计算方法。
2.带式输送机运行时最大跑偏量不得超过带宽的5%,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设备制造及配套件选择对带式输送机跑偏量的影响。
3.输送带张力计算应满足输送带与滚筒间不打滑,正常满载运行时输送带在两组承载托辊间下垂度小于1%的要求。
4.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围包角和拉紧装置拉紧力的选择需满足带式输送机满载、输送带潮湿条件下启动、制动而不应发生打滑的条件。
5.输送带在输送机满载启动和停机时,最大张力不得超过正常工作张力的1.2倍。
6.带式输送机应满足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输送机应满足在满载(包括重载等其它最不利的情况下)起动、运行、制动和空载起动、运行、制动平稳且安全可靠。
7.带式输送机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头部和尾部支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带式输送机满负荷起动时的需要。焊缝应坚固、美观、均匀。
8.带式输送机工作时,输送带的成槽状态良好,输送带与托辊辊子应充分接触,负载时不得出现飘带现象。
9.带式输送机应保证运行工况下的上下坡运行,不应出现撒料等超过跑偏范围的现象。
10.乙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应采用优质、全新的材料和先进工艺进行制造;同时需满足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11.设备结构紧凑,应便于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巡视等;应充分考虑所有设备的检修方式,留有足够的检修空间;各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便于拆卸、检修。
12.设备零部件品种、规格少,互换性能好,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粗糙度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13.带式输送机及输送钢结构廊道应有足够的刚度,带式输送机运行时不得发生共振现象;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应进行喷丸预处理。
14.在运输允许的条件下,设备应最大限度地在厂内组装,使现场安装指导工作量最小。
15.电动机采用变频驱动方式,变频器容量需满足最大出力下的满载启动要求。
16.整机制造和使用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一级标准要求,如联轴器、尾轮、拉紧装置等外露运动部件或部位,应加设防护网罩;改向滚筒两侧的外露运动部件或部位,必须加设防护网板,避免人机直接碰触。
17.带式输送机设计计算时,其主要系数取下列数据:
上 /下托辊的计算阻力系数: <国家标准
传动滚筒与输送胶带的摩擦系数: 不大于 0.35
带式输送机计算最大出力 额定出力
18.噪声控制
设备运行的噪声小于 GB10595-2009《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的要求,并符合其它有关标准的要求。
(三)主要要求
1.驱动
采用变频驱动方式,驱动装置应安装指导在具有足够刚度和精度的整体焊接驱动装置架上。驱动装置在出厂前需组装 /试装。带式输送机负荷运转时,驱动装置不应有异常振动。驱动装置的设计应方便安装指导、拆卸和检修。驱动部位及胶带沿线的设备布置与摆放位置需考虑带式输送机的安装指导、检修维护空间。驱动装置应能连续运行、满载起动,并使输送带的最大张力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输送机起动、制动和运行应平稳、安全可靠。
变频驱动频率为 0~50Hz。需带空间加热器,以备停机后使用,防止凝露,空间加热器供电电压为220V。应按防水淋、防尘考虑。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温升等级不低于B级。能在频率偏差±2.5Hz,电压偏差±10%Ue的范围内满负荷正常运行。
2.变频器
为了减小起动时冲击,改善功率平衡和起动特性,本项目要求采用变频器。
变频器技术要求:变频器负载为输送机,应根据输送机的运行特点和与之配套的电动机参数合理配置变频器,变频器最高运行温度不高于 40℃,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满足甲方生产工艺设计中不同工况下输送机的重载启动、平滑停车和带速调整等要求,在额定运行工况下,使用变频装置后电动机不降容。要求变频装置采用模块化设计,功率单元可互换。
根据工艺布置要求采用二象限。所有变频器可实现速度,扭矩动态控制,给定值和检测值可对比动态控制。电压等级与电机电压等级应选择一致。变频器要求必须采用重载型设计,满足 120%过载电流长期运行,150%过载电流允许运行时间60s/10min考核。变频器须适合带式输送机负载特性,同时提供6个以上可编程继电器输出,满足带式输送机的多种状态输出,并提供的任意相序工况起动,变频器都能保证电动机安全、可靠的起动。
乙方应将低压变频柜和中压变频调速装置的电源、控制、信号、操作、保护及报警等视为一个完整的一体化产品,提供成套的设备,并对其整体性负责。
铭牌:所有铭牌均为铜或不锈钢制。
柜体表面为静电喷塑,颜色 RAL7035,柜体外壳防护等级IP55。
3.低压变频柜技术要求
变频柜用于鼠笼型交流电动机的调速控制,变频器容量应与电动机容量配套,在使用中应满足电动机起动转矩的要求;变频调速装置各次谐波电流应小于香港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变频器容量应根据所拖动生产设备类型来确定,对于需要重载起动的设备,变频器的容量应按重载考虑选用恒转矩负载类变频器,以保证设备正常起动 . 对于风机水泵类负载应按照一般应用选择变频器。所有变频器额定电流均应大于电机额定电流。
为方便今后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变频器必须是国际知名电气公司的变频器。具有标准 VF 控制及矢量控制模式的产品,并且考虑客户的选型和维护方便,该系列产品具有过载能力不低于 120% ,并能驱动异步电机和同步电机。
现场环境条件标准
为适应现场气候变化,变频器满足以下指标:
工作温度范围: 0℃~40℃无需降容。如果运行温度高达40℃~55℃,变频器允许降容使用。
为满足现场高海拔运行要求,变频器满足以下指标:
工作海拔:低于 1000m,超过1000 m海拔允许降容,1000m以下变频器无需降容。
考虑到电网电压波动较大,变频器的额定电压范围应在 380 - 15 %~ 480V + 10 %间。
为增强变频器的抗环境能力, 变频器的控制板具有防护涂层。为抵御现场的化学气体和粉尘侵蚀,变频器必须满足 IEC/EN60721-3-3 中的 3C3 和 3S3 的规范要求
为满足各种环境防护等级需求,变频器可提供 IP21/IP23 或 IP54/55 的防护等级。
为减少 EMC 干扰影响,变频器必须内置有原厂减少 EMC 干扰的滤波器。
为减少谐波影响并遵循谐波规范 IEC / EN 61000-3-12 ,变频器内置有原厂抑制谐波的双直流电抗器,可将 THDi 值降低至 48% 以下。
考虑到全厂监控的便利性,变频器标配 PROFINET 通讯协议,且集成有内嵌网络服务器功能,无需安装指导任何软件或插件,客户即可使用网页浏览器对变频器进行调试及监测。
根据现场的需要,变频器具有不少于 8 个逻辑量输入、 3 路继电器输出、 3 路模拟输入、 2 路模拟输出(模拟量均可设为电流 / 电压信号),变频器还要具有可接受 PTC , PT100 , PT1000 , KTY84 等探头。且具有 I/O 扩展的能力及其他可选扩展通讯协议卡。
考虑到现场使用、维护人员基本情况及使用维护需要,每台变频器都标配独立中文 / 英文操作面板,方便使用和维护,且面板可以同时监视变频器的状态、电机电流、电机电压、电机转速、输出频率、速度给定、电机力矩、能耗报表、工作曲线图和运行过程量等各种参数,用户也可根据需要改变显示参数。该中文面板能存储和下载超过 16 套客户自定义参数。面板具有 USB 接口,方便的与电脑进行通讯。
为后续维修方便并具有有效事件记录,可在集成的网页服务器中查询到。最多可记录 15 次故障记录。
变频器具有输入输出缺相、过流、过载、过压、 4 ~ 20mA 信号丢失、电机过热、变频器过热、限制电机尖峰电压和 IGBT 诊断等完善的保护和诊断能力。其中过载能设为反时限、正时限的保护。
为方便维护及缩短故障存在时间,当出现故障或报警时,变频器标配的中文面板可生成相应的动态故障二维码,便于客户通过扫描该二维码链接到故障排除的指导界面,迅速解决故障。
变频器动力电缆采用下进线下出线接线方式。
为严格遵循环境保护的法规,变频器以生态环保为设计理念,符合国际环保认证 REACh 、 RoHS -2 、 EoLI 及 PEP ,产品整体回收率可高达 90% 。
为满足客户现场的各种应用需求,没有 dv/dt 情况下,电机电缆最长可达 150 米。同时变频器可选配多种附件以提高整体系统与电机之间的工作性能,如 dv/dt 滤波器,无源滤波器及正弦滤波器。
为了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要求变频器有时间钟。如本体没有,要增加选件提供。
变频系选用西门子 G120 ,控制器选用 CU240E-2 。
所有变频器必须配套进线、出线电抗器。
所有变频柜均应配套电机冷却风机控制回路,并与主电机同时开停。
控制方式。
集中控制:即由中央控制计算机 (DCS)进行远程控制。
机旁控制:在变频柜上开、停电动机。
变频柜应能输入、输出下列信号:
1)输入信号:
①变频器驱动:无源触点,闭合起动,断开停车。
②速度给定信号:4~20mADC,DCS给定的速度给定信号。
③外部联锁信号
2)输出的信号:
①备妥:允许远程(集中)起动。
②变频器运行信号。
③故障信号:变频柜停主电机的故障信号。
④速度反馈:4~20mADC,主电机转速信号。
⑤电机电流:4~20mADC信号。
以上所有开关量触点均应为无源触点,触点容量不小于 2A,220VAC。变频调速柜内所有模拟量输入输出信号全部要加信号隔离器。输入输出模拟量同样可以通过PN通讯进行传送。
变频调速柜正面应装有 “集中-机旁”选择钥匙开关、起停按钮、紧急停车按钮等。必要的信号灯及仪表 ( 如备妥、运行、故障、电压表、频率表等 ) 。
变频调速柜应安装指导冷却风机与变频器同步运行,变频柜应带有主电机散热电机回路和主电机同时启停。
为保证可靠性及减少备品备件种类和数量,变频柜进线配置的塑壳断路器的额定运行分断能力不小于 50kA ,主要配电和控制器件选型采用西门子、施耐德、 ABB 品牌。设备外引端子应按功能分区,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于施工及检修。
变频柜外形尺寸及布置方案需取得设计院认可。
4.本体设备结构
为了防止构件因应力集中的影响发生破坏,主要承载结构的构造设计应力求简单、合理、受力明确,能直接连续地传递应力,避免构件的截面剧烈变化。构件应设计成使所有各部分都便于加工、检查、运输、组装和维护、易于除锈和涂漆,并避免积水和积料。
所有钢结构使用的金属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相应的标准。必须选用优质钢材,厂家为马钢、武钢、鞍钢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所有材料性能不低于 Q235B,所有材料都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书。金属结构的加工制订成熟、先进的生产工艺,从材料到成品的全过程都严格遵守、执行。对钢板(材)进行校平、喷丸预处理,使金属表面处理等级达到Sa2 1/2以上,并涂上可焊底漆。板材下料采用数控、半自动切割或剪板机剪切。如必须使用手工切割,须消除手工切割痕迹,切割粗糙度<Ra50。板材与型材的成型采用压力加工工艺。
主结构件为焊接结构,焊接优先采用气体保护焊或埋弧焊,并优先使用自动和半自动焊。钢结构在焊接过程中采用适当的方法和预防措施以减少焊接变形和内应力。由具有相应焊接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焊接,并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焊缝须及时清理并涂底漆防锈。焊条采用低氢焊条,强度必须超过母材的强度。结构件的焊缝为连续焊缝。梯子、平台、走道允许采用间断焊缝。所有焊缝不得有影响性能强度和外观的质量缺陷。主要受力的焊接部件进行探伤检查。
5.安全防护
机械传动的裸露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栏杆和安全罩,所有的联轴器设有可拆装的防护罩;输送机尾部滚筒、改向滚筒两端宜设安全罩;安全罩应是钢板网制作的,便于拆装、搬运。
6.输送带
胶带均需采用防物料粘粘型和高耐磨型,任何工况下胶带安全系数均满足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要求。覆盖层采用耐冲击、耐腐蚀、耐磨、耐老化材料,强度高,输送带表面无缺陷,输送带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应执行 GB9770或DIN22131或GB/T7984-2013标准。
1) EP输送带要满足具有伸长小和湿态强度完全不降低特性和很好的高耐磨性,且所有的输送带都要具有不粘输送物料的特性。
2)覆盖胶性能( H级):覆盖胶应采用具有高耐磨、耐冲击的覆盖胶,且防料粘带。覆盖层拉伸强度应不小于18MPa,拉断伸长度应不小于400%,耐磨性要求采用超高耐磨型,磨耗量不大于50mm 3 。
3)外观质量:
要求胶带厚度均匀,胶带表面应平整,明疤深度不大于 1mm,无缺胶,严禁出现裂痕,无硫化或冷补疤痕。
胶带边部不得有波浪。
上下覆盖胶应有明显标志。
胶带宽度、厚度按技术要求生产制造。
工作面花纹排列整齐,无扭曲变形。
4)乙方在供货时提供的资料应包括:
执行的各种规格皮带的国家标准报告;
产品的检验报告单;
产品合格证书;
出厂试验报告;
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7.托辊滚筒
1)直径159托辊的筒壁厚为5mm。在靠近卸料滚筒处布置三组带螺旋自清结构的螺旋清扫托辊组,其表面的圆钢应螺旋缠绕,使相邻托辊组胶环接触胶带面的不同位置。回程托辊组采用 V 型。
2)托辊由轴承座、密封件、轴承、辊体、轴等组成。
轴承座:
托辊轴承座采用专用钢带冲压轴承座,轴承座为冷轧板经多次冷冲成型,轴承座内径直接冲压到轴承配合尺寸及所需表面粗糙度,与管配合尺寸经专用机车削加工到设计值。为增强漆膜附着力,轴承座表面应经脱脂、磷处理。轴承座的厚度主要由强度和刚度决定。冲压轴承座与托辊辊体间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轴承座内充锂基润滑脂。
密封件:
轴承应采用防水、防尘的双道迷宫式密封结构。
轴承:
托辊轴承采用承载能力大、速度特性好并具有双向密封性能的大游隙深沟槽式球轴承(游隙等级 C3)。采用哈、瓦、洛品牌轴承。
辊体:
托辊辊体采用高精度托辊专用钢管。生产标准高于 GB/T 13793-2008较高级的要求。钢管的厚度主要由强度和刚度决定。
托辊用的高频焊管要求:
钢管弯曲度应 ≤0.3mm/m。
外径公差 ±0.4mm。
壁厚公差 ±0.34mm。
椭圆度公差小于 0.3mm。
内毛刺小于 0.4mm。
轴:
托辊轴采用冷拔圆钢,尺寸公差和表面质量要求执行标准 GB/T3078-2008。托辊轴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并保证轴的转角≤10°。
3)托辊采用引进先进技术制造。严格按国标GB/T10595-2017标准进行加工,制造和检验。
托辊辊体与轴承座采用 CO2气体保护焊。装配时采用一次性注满长效全锂基润滑脂。托辊表面要进行静电喷涂,漆膜厚度要求在20-40μm。
装配后质量指标:
托辊旋转阻力系数小于国家标准;
托辊轴承的运行寿命为 30000h,损坏率不得超过10%。
托辊 (缓冲、螺旋托辊除外)外圆径向跳动量符合下表的要求;
托辊辊子在 500N轴向力作用下,辊子轴向位移量≤0.5mm;
跌落试验无损伤、裂痕。
在计算托辊轴承寿命时,除考虑常规轴承计算条件外,还必须考虑轴承用于托辊的附加使用条件。托辊部件如托辊钢管、轴和密封的设计以及润滑油脂的选择也按带式输送机工作制进行设计并适应轴承的寿命。
4)质量保证
产品出厂时提供和出据托辊检测试验报告,其内容包括:
旋转阻力检测报告。
防尘、防水性能检测报告。
托辊轴向承载能力检测报告。
托辊径向跳动检测报告。径向跳动不大于 0.4mm,寿命不低于30000小时。
5)材料的化学成分
钢管: Q235-B 徐州光环托辊专用管
托辊轴 (冷拉圆钢) :Q235-B
轴承座: 08AL
6)托辊支架
托辊架除锈达到 ST2.5后涂漆,有良好的防腐性能。托辊架具有抵抗较强冲击的能力,与表面处理和涂漆一致。
7)滚筒组采用引进先进技术设计、制造。滚筒组采用铸焊或焊接结构,应适用于重型工作制。滚筒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以满足最大许用合张力和最大许用扭矩要求,并且具有较大的安全系数。滚筒组设计包括焊接部分在内必须保证有108以上的旋转疲劳强度。
对接盘与筒皮的环形焊缝及筒皮的纵向焊缝应采用双面焊接工艺。所有焊缝需经无损探伤,保证焊缝的质量。滚筒筒体宽度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筒体材质不低于 Q235-B,焊后应进行退火处理,以消除焊接应力,确保滚筒组的可靠运行。
传动滚筒采用陶瓷包胶,其余滚筒采用热硫化包胶。改向滚筒组表面胶层厚度不得小于 10mm,改向滚筒组表面胶层硬度不得低于邵氏A型50~60°。滚筒组铸胶后总的外圆径向跳动量符合GB/T10595-2017的规定。
所有滚筒组做静平衡试验,其精度满足 G40级。
8)滚筒轴
滚筒轴应经无损探伤,其许用扭矩及许用合力均应满足设计要求。所有滚筒轴为通轴,在最大荷载条件下,轴在轴承座之间的挠度在不计滚筒筒皮刚度的条件下小于 L/2500。在轴的变断面处应设适当的过渡圆角,避免产生应力集中。
9)轴承
传动滚筒轴承采用 SKF或FAG的调心球面滚子轴承。在设计荷载和速度条件下轴承的有效寿命不小于5万小时。其余改向滚筒轴承采用哈、瓦、洛品牌产品,在设计荷载和速度条件下轴承的有效寿命不小于3万小时。
10)轴承座
轴承座采用剖分式结构,且装有油嘴,便于维修更换。轴承座采用迷宫式密封,并且有防水、防尘双重密封结构。润滑剂应选用优质锂基润滑脂。
7.给料机
带式给矿机安装指导于圆锥破碎机上方,其驱动采用变频调速方式,给料量可调,操作方式可实现就地控制和集中控制方式(预留信号接口),带式给料机驱动应采用空心轴减速电机或电机 +减速机,尽可能减小空间,便于后期运行、维护,为维修提供便利条件。输送带采用环形带,无需硫化。采用整体可移动式。
技术要点:
1)主机及电机,配清扫器、电动行走装置。
2)采用加强型承载托辊,加密布置。
3)给料槽体、溜槽母板材质 Q235B,板厚不低于 8mm;与物料接触部位加装厚度20mm Hardox500悍达钢衬板。
4)导料槽前宽后窄布置,尾端宽度1200mm,头部宽度1400mm,减小阻力和衬板磨损;导料板伸进头部漏斗600mm左右,与滚筒弧面匹配,避免物料向两侧散落卡入滚筒两端与漏斗之间; STCS.BC20/21/22/23 中碎给料机导料槽高度约 900mm, STCS.BC07/08/09/10/11/12/13/14 细碎给料机导料槽高度约 600mm。导料槽两侧采用聚乙烯耐磨衬板,衬板与皮带面间隙5mm (不用软密封条)。
5)希望12台带式给料机,除了导料槽高度和功率不同之外,其余完全统一设计,胶带和托辊可通用,备件统一。
8.皮带秤
皮带秤应是电子、自动连续称重型的,精度 ±0.5%。仪表箱具有防尘防水功能,仪表具有自动调零,自动调间隔,菜单编程,具有可扩展,皮带秤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可送至中控室。
皮带秤的控制器还应具有标准 RS485通讯接口,通信协议要满足国家标准GB/T19582-2008《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以便与输运控制系统进行联网。
皮带秤的所有基本部件都应用防尘和防油污的严密外罩封闭。所有的控制装置都应具有防水、防尘、耐腐蚀的外壳。
皮带秤应有电子校准系统进行校准,校准系统应采用自动调零。校验精度必须满足皮带秤的要求。
9.其他要求
所有标牌采用防锈抗腐蚀并能长期保存的金属铭牌,铭牌上刻有的内容应包括: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性能、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等,采用中文、英文双语。
所有部件上需激光打印二维码及图号标记以便现场安装。
所有标准件镀锌。
六、供货范围
(一)一般要求
1.乙方必须列出详细供货清单(包括从其它供应商采购的设备或部件)。
2.乙方满足胶带输送系统工程设备供货范围的要求。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3.乙方提供详细设备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编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格书未列出/或数量不足,乙方仍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4.所有重型部件应考虑在安装指导和维修期间便于起吊或装运,如设置吊耳、环形螺栓或螺母等。
5.所有设备均应装有合适的安全保护装置,所有设备旋转部件均应装有安全保护罩。
6.对于需维修更换的部件应考虑便于起吊和装卸,乙方对此应提出有关检修空间、最大吊装重量等具体要求。
7.设备装运时,产品内外均应为清洁的(乙方保证进厂的设备不需拆开清洗就能正常使用),不锈钢部件不需要做防腐处理,设备其它部分在交货前均应至少喷涂二层防锈漆和二层最终油漆(金属结构件喷漆前,必须进行喷丸除锈处理)。乙方应免费提供适量的漆,以供甲方在投料试生产前修补漆层的剥损之用。
8.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加以坚固包装并应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防震等措施,安装指导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起装运。
9.所有乙方设备应根据装运允许条件组装到最大限度,设备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乙方根据设备到货现场的交通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运输方案,以供甲方确认。
10.所有的设备和部件都应在较易接近的位置设置防锈抗腐蚀并能长期保存的金属铭牌,铭牌上刻有的内容应包括: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性能、制造厂名、出厂日期。
11.乙方应对其供应的所有设备和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并向甲方提交由制造厂或乙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记录作为交货依据,甲方有权到制造厂对装配与检验过程进行参与和检查,全部费用(除旅费以外,包括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二)供货范围
项目功能完整的可移动称量给料机及其附属设施。带式给矿机供货应包含就地控制箱(含变频器),就地控制箱至设备本体的电缆由乙方供货,供电点到就地控制箱的电缆不在供货范围内。从基础以上至接料口法兰盘的全套零部件等,除非指定不要求乙方供应外,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驱动装置(包含各种规格型号联轴器、制动器、底座、连接件及变频器等)
2.托辊组(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托辊组、调心托辊组及连接件);
3.滚筒组(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滚筒组);
4.钢结构及其他设备(包括驱动装置架、滚筒支架、头尾架、中间架及支腿、拉紧装置支架、头部护罩、头部漏斗、导料槽、安全护罩、护栏、护网、车轮组等);
5.清扫装置;
6.张紧装置(螺旋拉紧装置);
7.带式输送机保护开关一次元器件
8.附属设备 / 设施(皮带秤等)
9.随机工具(专用扳手)、备品、备件(包括易损件及辅料)、现场补漆;
10.初装油
以上所供设备 /材料的安装指导、调试、性能验收及技术服务等。
七、执行标准
设计、制造、安装指导及验收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完全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和香港标准。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
GB10595-2017 |
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
|
GB50431-2020 |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
|
GB16423-2006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
|
JB/T2647-1995 |
带式输送机包装技术条件 |
|
GB/T36698-2008 |
带式输送机设计计算方法 |
|
GB987 |
带式输送机基本参数与尺寸 |
|
JB/T 53447 |
带式输送机产品质量分等 |
|
GB12348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Ⅱ类混合区评价标准 |
|
GB3767 |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
|
GB11345 |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
|
GB1184 |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
|
JB/ZQ4000.7 |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 |
|
GB3323 |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
|
GB/T700-2006 |
碳素结构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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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79 |
普通碳钢技术参数 |
|
GB/T5117-2012 |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
|
GB ∕ T 699-2015 |
优质碳素结构钢 |
|
GB9787-1988 |
热轧等边角钢 |
|
GB/T706-2016 |
热轧普通工字钢 |
|
GB/T707-2008 |
热轧普通槽钢 |
|
JGJ 82-2011 |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
|
GB/T1228-2006 |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
|
GB/T1230-2006 |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
|
GB/T 985-2016 |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
|
GB/T1231-2016 |
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
|
GB/T 986-1998 |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
|
GB/T 3323-2005 |
金属熔化焊 焊接接头 射线照相 |
|
GB/T11345-2013 |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
|
GB/T1804-2000 |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
|
GB6402-2008 |
钢锻材超声纵波探伤方法 |
|
GB/T 4323-2017 |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 |
|
GB5014-2017 |
弹性柱销联轴器 |
|
GB5015-2017 |
弹性柱销齿式联轴器 |
|
GB5272-2017 |
梅花形弹性联轴器 |
|
GB5677-2018 |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
|
GB6333-1986 |
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 |
|
GB/T 14211-2010 |
机械密封试验方法 |
|
GB7935 |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
|
GB9094 |
液压缸气缸安装指导尺寸和安装指导形式代号 |
|
GB4720 |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
|
GB/T13912-2002 |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
GB8923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
GB755-87 |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
|
GB2806 ~ 2807 |
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
|
GB4208-2017 |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
|
ISO 12944-2017 |
钢结构保护用涂料系统防护 |
|
ISO14713-2017 |
镀锌层 .铁和钢结构中抗腐蚀保护的指南和建议 |
|
GB/T13792 |
带式输送机托辊用电焊钢管 |
|
JB/T 6406 |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
|
JB/T 5000 |
通用技术条件 |
|
GB 7984 |
普通用途织物芯输送带 |
|
ZBJ19009-88 |
圆柱齿轮减速器通用技术条件 |
|
JB/T 9050.1-2015 |
圆柱齿轮减速器 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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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ZQ4286 |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
JB8 |
产品标牌 |
|
TJ231 |
带式输送机安装指导规范 |
|
GB 8196-2003 |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
|
GB12348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Ⅱ类混合区评价标准 |
|
GB50270-2010 |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指导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
GB 50278-2010 |
输送设备安装指导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
GB4205 |
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 |
|
GBZ/T 192.1-2007 |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 1部分:总粉尘浓度 |
|
GB/T528-2009 |
硫化和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
|
GB/T2941-2006 |
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 |
|
GB/T3512-2014 |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 |
|
GB3684-2006 |
运输带导电性规范和试验方法 |
|
GB3685-2009 |
输送带 实验室规模的燃烧特性 要求和试验方法 |
|
GB/T5752-2013 |
输送带标志 |
|
GB/T5753-2013 |
钢丝绳芯输送带覆盖层厚度的测定 |
|
GB/T5754.2-2005 |
钢丝绳芯输送带 纵向拉伸试验 第 2部分:拉伸强度的测定 |
|
GB/T5755-2013 |
钢丝绳芯输送带 绳与包覆胶粘合试验原始状态下和热老化后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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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759-2013 |
输送带层间粘合强度测定方法 |
|
GB/T 7983-2013 |
输送带 横向柔性和成槽性 试验方法 |
|
GB/T9867-2008 |
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旋转滚筒式磨耗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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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9770-2013 |
普通用途钢丝绳芯输送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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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2753-2008 |
输送带用钢丝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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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044-2013 |
钢丝绳芯输送带 覆盖层与带芯层粘合强度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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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3646-2014 |
普通用途防撕裂钢丝绳芯输送带 |
|
GB150-1998 |
钢制压力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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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ll7-1995 |
碳钢焊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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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384-2008 |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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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7400.1-2019 |
产品检验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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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7400.2-2019 |
火焰切割通用技术条件 |
|
GB/T37400.3-2019 |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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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7400.4-2019 |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
|
GB/T37400.6-2019 |
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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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7400.7-2019 |
铸钢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 |
|
GB/T37400.8-2019 |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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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7400.9-2019 |
切削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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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7400.10-2019 |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
|
GB/T37400.12-2019 |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
|
GB/T37400.13-2019 |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
香港标准 |
恒载及外加荷载作业守则 2011年 (2021修订版) |
|
香港标准 |
香港风力效应作业守则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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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标准 |
公路铁路结构设计手册 201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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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标准 |
楼宇消防安全工作守则 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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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标准 |
2011年钢结构作业守则(2023年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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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标准 |
土木工程通用规范( 2020 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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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标准 |
2011年钢结构作业守则(2023年修订版)附录A注明规范、规程 |
满足国标对变频电机的相关规定。以上标准均执行国家最新有效版本。
八、涂漆及除锈要求
(一) 涂装前的表面处理
1. 所有需要涂装的钢铁原材料,涂装前需进行表面除锈处理。所有需要涂装的钢铁原材料或制件表面,在涂装前必须将铁锈、氧化皮、油脂、灰尘、泥土、盐和污物等清除干净;对原材料或制件的尖角、锐边进行打磨倒圆或倒钝;对焊接缺陷进行修整,焊缝和焊缝两侧要打磨平整。
2. 除锈前,应先用有机溶剂、碱液、乳化剂、蒸汽等去除钢铁产品表面的油脂、污垢。
3. 主要设备或部件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必须喷砂或喷丸处理),涂装采用《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2011)标准,所有的构件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达到A级;除锈等级达到Sa2 1/2以上,并涂上可焊底漆。表面处理将按上述标准严格执行,在达到规定标准后,还将表面影响漆膜质量的油脂、水、药皮、飞边毛刺、灰尘等全部清除干净。为确保表面处理的质量,用作表面处理的钢球或砂粒,其直径不得大于1mm,以保证处理后的表面有一定的粗糙度,且粗糙度不大于100m。
4.焊接件在组装焊接后需要进行热处理的,应将除锈工序放在热处理之后进行。
5.钢铁产品表面不允许有焊渣、药皮、电弧烟尘及机械加工残留的飞边、毛刺等;无可见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等杂物。
6.铸、锻件表面不平处或其它因喷砂处理引起的表面瑕疵设法磨平、填补或适当处理。
7.需复涂的漆层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无任何污物。
8.由于加工或焊接使底漆损坏的地方,应重新进行表面处理和涂装。
(二)涂装的环境条件和施工要求
涂装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涂料对温度、湿度、重涂间隔时间,调配方法,注意事项等各种规定。
1.涂漆工作一般应在温度为10℃~32℃范围内,相对湿度低于80%的条件下进行。
2.下雨、下雪、下霜及刮风天气,不得在室外涂装。
3.被涂物表面结露时,禁止施工。
4.被涂物表面质量没有达到要求时,禁止施工。
5.重涂间隔时间不符合要求时,禁止施工。
6.漆膜干燥过程中,不得有异物飞扬。
7.油漆按规定进行稀释混合,搅拌过程中,发现油漆变质时,禁止施工。
8.遇有其它影响涂装质量的因素时,不得进行施工。
9.油膜厚度采用公认的干膜厚度计来测量。当同一种颜色连续涂装时,应分层进行,每一层都应有足够的对比度,以便鉴定是否全部覆盖。机加工表面在检验后,装运前或放到露天堆场前应涂一层防锈油。封闭的箱型结构内表面应涂一层底漆。钢结构的表面处理、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全部钢材必须进行预处理,去掉氧化层、锈及异物,以确保焊缝和油漆质量。
10.所有制造废料,如金属屑、填料、电焊条和残留焊条头、破布、垃圾等都应从构件内部清出。所有鳞皮、锈迹、油漆、黄油迹、粉笔、蜡笔、油漆记号和其他有害材料都应从内、外表面上清除掉。
11.和大气接触的钢结构和其他金属面应该刷涂合适的和经认可的油漆,镀锌、不锈钢和有色金属表面除外。油漆采用国内先进漆种。底漆涂刷必须在除锈处理后8小时内进行。加工件和现场焊接相邻的表面如果不用油漆,表面都应涂上防腐物。
12.设备需要涂漆的表面,在严格表面处理、正确油漆的基础上,还将重视涂装工序。
13.无论在工厂还是在现场,将严格按照涂装工艺,分层次,在规定的温度和湿度下涂装。超出允许的温度和湿度,不能进行涂装。
14.表面处理的质量,将严格进行检查,未达到要求的,不能涂装。
15.严格检查油漆合格证书,不具备合格证的、过期的,不得用于涂装。
16.严格控制涂装间隔时间。
17.漆膜干燥过程中,要保持周围空气的清洁,若有灰尘飞扬,不能涂装。
18.严格执行油漆的调配,搅动等规定。
19.焊接部件,要在72小时以后才能进行涂装。钢材表面温度高于40℃时,不得进行涂装。
20.涂装正式进行前焊接件的焊缝、边缘、棱角用钢刷子刷一遍。
21.处理的表面有结露时,不得涂装。
22.在进行分层涂装时,每一层的颜色,将保持足够的对比度,以便鉴定表面是否全部覆盖。
23.在运输或施工中损坏的涂层,将进行补漆。修补前,对表面的油垢,将采用溶剂擦去,并用清水洗去盐粒和灰尘,然后补漆。修补部分对周围涂层的覆盖宽度应不少于50mm(损坏面积较小时,修补的面积应比损坏的面积大一倍以上),补漆部位的颜色、涂层厚度应与周围的颜色、涂层厚度一致。
(三)产品涂漆品种及漆膜厚度
油漆采用深圳海虹老人牌。设备涂装的底漆、中间漆和面漆所采用的油漆,将是同一个工厂的同一类型的产品。
腐蚀性类别: C3中等(ISO 12944-2),耐久性:高(H)15年至25年(ISO 12944-1)。
底 漆:环氧富锌,固体含量 ≥85%,不挥发成分中锌含量≥40%;
中间漆:环氧云母铁,固体含量 ≥55%;
面 漆:聚氨酯亚光面漆,固体含量 ≥55%,弯曲性:2~3mm;
重涂适应性:喷涂二道无障碍;附着力(拉开法) ≥5Mpa;
耐盐雾: 500h耐中性盐雾试验,漆膜无变化人工气候老化:500h不出现变色、失光、粉化。
1. 托辊
托辊表面要进行静电喷涂,漆膜厚度要求在 20-40μm。
油漆颜色:黑色。
2.滚筒
|
涂 装 |
涂料名称 |
涂膜厚度 (μm) |
|
|
性 质 |
遍数 |
||
|
底漆 |
2 |
环氧富锌底漆 |
35+35=70 |
|
中间漆 |
1 |
环氧云铁中间漆 |
70 |
|
面漆 |
3 |
聚氨酯面漆 |
30+30+40=100 |
面漆颜色及色卡号:( RAL9006)
3. 结构件及其他部件
|
涂 装 |
涂料名称 |
涂膜厚度 (μm) |
|
|
性 质 |
遍数 |
||
|
底漆 |
2 |
环氧富锌底漆 |
35+35=70 |
|
中间漆 |
1 |
环氧云铁中间漆 |
70 |
|
面漆 |
3 |
聚氨酯面漆 |
30+30+40=100 |
设备主体面漆颜色及色卡号:( RAL9006)
护罩、护栏(网)面漆颜色及色卡号:(中黄: Y07 GSB05-1426-2001)
外购件颜色及涂装工艺按供货商品牌执行。
(四)涂装质量要求
1.漆膜厚度必须达到要求厚度。
2.漆膜外观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应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针孔、起泡、局部剥落及严重流挂等缺陷。
3.涂层脱离底材的抗性评定不低于GB/T 9286中规定的2级。
4.漆膜检验采用的标准如下:
|
|
标准 |
|
|
|
底漆和中间漆 |
面漆 |
|
刷痕 |
轻微可以 |
轻微可以 |
|
桔皮 |
轻微可以 |
不可以 |
|
起皱 |
轻微可以 |
不可以 |
|
粒度 |
不可以 |
不可以 |
|
针孔 |
不可以 |
不可以 |
|
起泡 |
轻微可以 |
不可以 |
|
漏底 |
轻微可以 |
不可以 |
|
流淌 |
轻微可以 |
不可以 |
|
涨泡 |
不可以 |
不可以 |
|
开裂 |
不可以 |
不可以 |
|
剥落 |
不可以 |
不可以 |
|
色不匀 |
轻微可以 |
轻微可以 |
|
光泽不均 |
轻微可以 |
轻微可以 |
|
起霜 |
轻微可以 |
不可以 |
|
漏漆 |
不可以 |
不可以 |
|
污点 |
轻微可以 |
不可以 |
|
雾状 |
轻微可以 |
不可以 |
|
变黑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上述外观检查,未达到要求的地方,重新油漆。
5. 漆膜厚度测量
? 每涂一层油漆,都要测一次漆膜厚度,出厂前进行总厚度测量,现场补漆和面漆涂装后,进行最终的 漆膜厚度测量。
? 另部件每 10m2设一个测点。
? 必须在漆膜干燥后,才能进行测量 。
? 采用 2或3点可调式磁性微型测厚仪。
6.判定标准
? 涂层厚度达到厚度要求的点数要大于或等于检测点数的 80%。
? 未达到厚度要求的监测点,漆膜厚度不得低于要求值的 80%,否则重新加涂油漆。
(五)其他
涂装质量控制与检测、涂层脱离底材的抗性评定应遵循《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 12部分:涂装》GB/T37400.12-2019。
九、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一)一般要求
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语言为中文、英文双版本),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乙方翻译成中文。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为AutoCAD格式(2010版),文本文件为Word/Excel格式。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乙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调研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乙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乙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甲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乙方提供施工用的技术资料为每台机组 /设备6套。
乙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设计院的技术资料为 3套,电子文件1套(U盘储存)。
乙方应对甲方 /设计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工程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二)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因项目工期紧,在初步设计阶段提供的资料,资料深度应达到设计院要求的设计深度要求。乙方应保证提交资料的正确定,若因提交资料错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设备规范表
(三)图纸及说明书
提供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设计说明;
2.技术参数表;
3.带式输送机设计计算书;
4.工艺设备总体布置图,设备外形图,基础图及荷载图。带式输送机驱动装置组合图、布置图及埋件、荷载资料及提资图;
5.设备平断面图;
6.主要零部件图;
7.主要设备安装指导图;
8.安装指导和检修起吊图,并注明检修起吊高度和重量
9.转运站结构图;
10.供货清单(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
11.备品备件清单和专用工具清单;
12.安装指导手册(含安装指导要求及安装指导质量标准);
13.调试手册;
14.培训手册;
15.使用维护说明书。
16.提供易损件部件图;
(四)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
乙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 7天内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第一版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计算书。
2.主要零部件图。
3.工艺设备总体布置图。设备布置及终版提资图。
4.主要设备安装指导图。
5.设备外形图:应标明所有设备、钢结构的精确外形和尺寸及与其他设备相联接法兰尺寸;
6.设备基础图与荷载图:应标明详细的基础尺寸及荷载数据,包括详细的起吊要求,易磨损件的最大重量,通道、孔、电缆沟和支撑。静荷载和动荷载能保证甲方进行土建工程设计;
7.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8.设备和电动机技术性能表;
9.设备操作规程,运行周期图;
10.技术参数表。
(五)最终设计文件
乙方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
双方一致通过的 “变更”文件及证明。
(六)检查及试验报告
材质试验报告:包括重要部件的化学成份、物理性能以及探伤试验报告等。
焊接记录及试验合格证:包括焊接方法、热处理工艺、超声波检查或射线探伤及透视拍片报告。
产品(包括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七)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 /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施工、调试、试运、设备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甲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乙方细化,甲方确认)。包含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指导、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指导、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主要设备竣工图。
4.乙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八)乙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乙方细化具体清单和要求,甲方确认。包含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乙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十、设备监造(检验)及性能试验
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 (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设备主要技术规范、参数及其他相关要求。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设备主要技术规范、参数及其他相关规定。
(一)工厂检验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乙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备主要技术规范、参数及其他相关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乙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乙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乙方应至少提前 15天将制造、组装重要阶段的日期和工厂试验日期、地点通知甲方参加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部工厂试验文件的经认可的副本。
工厂检验的内容:
1.机体的材料试验。
2.机体焊缝检查。
3.滚筒密封试验。
4.托辊轴承密封检验。
(二)设备监造
本项目所有设备监造工作不解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不代替乙方的产品质量检验,也不代替甲方对乙方产品的最终验收。甲方监造工程师只承担甲方项目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设备质量监督责任。
(三)监造依据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 GB/T 26429-2010;
设备供货合同与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备设计文件、制造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等;
设备监造工作严格按合同、技术协议规定执行,合同及附件中如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时按下列原则处理:
按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必要时甲方、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
(四)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乙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乙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甲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乙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甲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甲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乙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 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甲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乙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甲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甲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五)监造内容
根据乙方提供的质量控制计划表,双方共同协商监造内容及时间,监造实施时的监造内容和见证方式,在乙方提供带时间节点的 ITP文件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乙方ITP文件时明确。
具体内容由乙方提出建议,甲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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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造部位 |
监造内容 |
监造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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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W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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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材料和外购件 (包括钢材、轴承等) |
原厂合格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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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检验记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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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托辊 |
性能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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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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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滚筒 |
制造、装配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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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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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处理记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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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平衡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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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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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探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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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属构件 |
外观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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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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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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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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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包装、发运 |
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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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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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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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和转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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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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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乙方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填写上表的监造方式(在相应方式下打 √),最终由甲方确定。
(六)对乙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乙方有配合甲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乙方应给甲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产方便。
乙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 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甲方监造代表。
甲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甲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乙方应提乙方便。
乙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甲方监造代表。
甲方有权到制造厂对装配与检验过程进行参与和检查,费用自理。
(七)性能验收试验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设备主要技术规范、参数及其他相关要求。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甲方现场。
性能验收试验的具体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组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乙方提供,参加方配合,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甲方确认。乙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标准和方法:符合设备主要技术规范、参数及其他相关要求。
性能验收试验由甲方主持,乙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乙方提供,与甲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供需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乙方按设备主要技术规范、参数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乙方提供。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性能验收和乙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供需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预验收:设备空载试运行连续 24小时无故障即为预验收合格,双方在预验收书上签证盖章。
最终验收:设备满载连续运行 8小时,累计运行72小时,性能试验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即为最终验收,双方在最终验收书上签证盖章,设备正式移交甲方。
最终验收图纸资料:验收后乙方将最终设备组装图纸(竣工图)、验收记录及变更文件等有关完整资料 2套一并移交给甲方存档(为最终验收条件之一)。
(八)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1.工厂试验
乙方应至少进行以下工厂试验,但不限于此:
1)主受力结构的焊缝检查(100%的超声波检查或25%的X射线抽查,对于超声波检查怀疑的部分必须进行X射线检查)。
2)各转动部件的振动试验。
3)各密封件的密封性能检查。
4)各主要机构应进行工厂组装试验。
2.现场试验
甲方在设备安装指导完成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乙方应派人到现场,解决试验暴露出的问题、缺陷,直到满足协议的要求。
出厂前检验应邀请甲方代表参加,并对驱动装置单元及其它甲方认为必要的部件进行试装、试运行,甲方代表对试运行的见证并不表示可以免除乙方的责任。
各项检验、试验活动,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某项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乙方应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十一、技术服务及设计联络
(一)乙方现场技术服务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乙方要派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乙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见下表)。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满足施工现场工作的要求。甲方不再因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乙方须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
现场服务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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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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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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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装指导、调试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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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试运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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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加性能验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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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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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乙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2.乙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指导、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3.因其他乙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二)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设备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能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三)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指导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指导和调试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现场人员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
(四)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指导、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通过安排有经验的工程师向甲方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熟练操作并了解设备、系统的构成、特点、设计意图,以便对合同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工程验收移交后,能够有一班训练有素的人员来协助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维护,并能对故障作出及时的分析处理,对系统的各种设备能进行常规保养和维修。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乙方列出(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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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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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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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给料机 及附属设备的构成:工作原理、运行及维护、部件介绍: 滚筒、托辊、胶带、拉紧装置及其它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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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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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减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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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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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皮带秤及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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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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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甲方乙方双方商定。
(五)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设备和项目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甲方和乙方,以及各乙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将于合同签订后 7天内举行。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将基本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设计相关资料递交给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应齐全详细,并附有关计算资料。联络会地点由乙方建议,甲方确认。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主要议题:
1.由乙方提供详细设计文件和图纸,并介绍设计内容;
2.审查乙方提供的相关的计算书、土建基础资料、荷载资料、详细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对详细设计文件及图纸提出修改意见;
3.落实设备详细交货进度;
4.初步审查监造、安装指导、调试方案;
5.考察主要外购件供应商和设备制造情况;
6.详细审查安装指导、调试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7.审查性能试验和验收大纲;
8.讨论竣工图的设计要求;
9.根据监造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与乙方讨论确认。
十二、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调试
可移动称量给料机由厂家负责安装指导。本项目每套设备在安装指导工作开始以前,乙方均应提供给甲方一份详细的现场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大纲。包括工作计划及详细工作进度表、安装指导工艺要领书、安全保障措施、对隧道、场地和道路的要求、大型吊装设备、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以及需要甲方提供的配合等。
乙方应派遣有资格的技术专家,负责合同设备的运输和在项目现场的安装指导、调试、试车检验和与甲方的交接验收。
乙方应准备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试车检验工作用的必要的专用工具、专用仪器仪表及油脂(减速机用油除外)等调试用品,这些专用仪器在现场工作结束后可由乙方带回。
乙方派遣至甲方现场进行设备安装指导工作的人员,涉及到在现场进行焊接、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并在进场前向甲方进行报备;乙方人员涉及到操作特种设备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相关的特种设备,并事前向乙方进行报备。
十二、包装运输和 储存
(二)产品的包装应满足 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GB/ 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的规定。
(三)框架木箱按流通环境条件分为两级:
一 级:主要用于流通环境复杂 ,转载次数多,流通过程中可能遭受到较大的外力危害时;
二级:主要用于流通环境较好,转载次数少,流通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外力不大的情况时。
(四)产品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丢失、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给予妥善解决。
(五)乙方在包装箱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 (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标识、重心位置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六)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防霉等措施,大型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七)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八)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应向甲方反馈产品的箱数及每箱包装后的长、宽、高尺寸、每箱的净重及毛重,且以上数据应与发货时数据一致。
(九)出口包装的木材必须做熏蒸处理并盖有 IPPC检疫标识。
(十)设备的包装、发运及存储方面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一)乙方应在中标后 3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设备外形及安装尺寸图纸及电气接口资料。
(二)乙方应提供设备的随机备品备件。
(三)在质保期内一旦设备出现问题,乙方接到买方通知,乙方在 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派人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下不超过48小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四)甲方将和乙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设备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由于乙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如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应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自负。
(五)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承诺性能指标,若乙方设备未能达到承诺性能指标,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内整改或更换设备达到承诺性能指标,并承担直接费用。
(六)在正常使用保养条件下,设备部件承诺时间内损坏,乙方免费提供同质量或高于损坏的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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