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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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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全国大部分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是否不予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2 :本项目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导出的原始文档无标题,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添加相应的标题,还是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添加标题,不做强制要求。
问题 3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用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软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等资料模块中的投标人证件复印件”是软件自带的固定格式,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只能有勾选一个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此处是否可以只上传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是否可以放在“十四其他”章节?
答:可以放在 “十四其他”章节。
问题 4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页码是否可以不用填写具体页码,用“/”填写?
答:可以。
问题 5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不良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刑事处罚:以刑事处罚决定书为准,自结果公布之日起1年有效”,如不存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即可?
答: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承诺说明即可。
问题 6: 投标函附录下方备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投标函附录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填写并签署”。而投标软件中此章节没有签章功能,同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7.10说明: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其他有签章的内容均不做签章要求。是否除明确规定签章的这四处位置外,其余位置就算有投标人名称落款也无需签章?
答: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7.10 规定的四处地方按要求签章,其余位置有投标人名称落款也无需签章。
问题 7:由省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因该类奖项全国各省的名称表述并不完全一致例如:“202X年度X 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02X 年度 X 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202X年度X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202X年度XX绿色安全工地”、“202XX年度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项目”、“202X年度XX省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等等,仅名称与省内该工地奖项名称有细微区别,但其颁奖单位均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考评内容均是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的考评,1)是否予以认定加分?2)请问由外省各协会发布的标准化工地是否不予以计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 (湘建监督[2024]34号)中的省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指标的评审依据明确规定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名称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考核期限为:一年。以上要求均满足的可以计分。
问题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省级勘察设计协会评定的省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工程设计奖,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分别按省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对应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评奖当年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如该奖项年度内多批次公布的,奖项数量按上年度各批次累计总数为准。1)请问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需提供哪些证明资料?2)请问除提供有效期内获奖文件外,额外提供前一至两年的获奖文件,连续两至三年每年该奖项数量不超过 100 项是否可以证明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答: 1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奖项对应的考核依据执行。 2)投标人如能提供评奖当年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如该奖项年度内多批次公布的,奖项数量按上年度各批次累计总数为准。
问题 9:招标文件规定的国家优秀工程设计奖的认定有效期是以文件发布日期为准还是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答:获奖文件计分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为时间节点,自获奖文件发文次日计算起、止时间。
问题 10:本项目技术方案“4.其他”中评分标准“主装修图和智慧病房设计”即“4.其他”中已经包含图纸,为避免重复,请问是否可以在“2.设计优化方案”中不上传图纸,并注明图纸详见“4.其他”部分?
答:可以。
问题 11:本项目其它部分装饰施工图深度可加分,建议增加技术文件页数至1000页。
答:可以。
问题 12:招标文件“第三节技术方案格式(暗标)”中总承包方案第六个部分为“一体化措施”。而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中的评审项目为“一体化管理措施”。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评标办法评审项目 “一体化管理措施”为准。
问题 13:招标文件“第三节技术方案格式(暗标)”中“3.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篇幅大小,除图纸可采用A3篇幅外,其余内容一律统一为A4篇幅.”。页面是否可以不做具体要求?A3、A4均可。
答: A3、A4均可,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 14:施工期间垂直运输电梯暂按发包人提供一台污物电梯考虑,具体为哪一台电梯,以方便场地布置。
答: 为在本次改造范围内的东北角污物电梯。
问题 15:本工程场地工作面如何移交,是否按招标文件中装饰装修改造(含搬迁、拆除)顺序分四段移交:第一阶段 15、16、17、18 层;第二阶段 13、14、19、20 层施工改造;第三阶段 11、12、21、22 层施工改造;第四阶段为其他改造区域施工改造。
答: 是。
问题 16:地下室及首层室外是否可以划定区域设置材料加工及周转场地。
答: 同意划定区域设置材料加工及周转场地。(具体以现场实际划定为准,本项目场地狭窄,中标人不得以该理由向发包人要求另外增加费用)。
问题 17:请提供现场临时水电接驳口位置及容量大小?
答: 按楼层设置水电接驳口。
问题 18:二次装修项目涉及结构改造,可能存在隐蔽工程问题,比如原有管线情况,结构承载力是否符合新设计要求。
答: 提供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详见附件。
问题 19:智能化初步设计图纸中,OLT设备配置为内网2台、外网1台、设备网2台,招标清单中OLT设备配置为内网2台、外网1台、设备网0台,但初步设计说明中P47中写明“每套网络仅新增1台OLT设备”,请问以上数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 20:招标文件中重新装修区域电气消防报警及应急照明是否均为重新设计?
答:是。
问题 21:设计说明中,四层除办公室外的区域采用医用净化空调系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答: 在本次招标范围。
问题 22:智能化初步设计说明中写明“:在原安防控制室设置一套能源管理服务器及管理工作站、系统软件具有电表协议接口模块、水表接口协议模块、OPC 接口模块、数据报表接口模块、能源管理 APP、设备管理模块、能耗分析模块等;系统通过设备网与各区域管理器通讯,区域管理器通过数字总线与水电表实现数据对接,能耗管理服务器数据保存 12 个月。”,但招标清单中未考虑管理主机与管理软件,此部分是否考虑为利旧?
答: 需要考虑利旧 。
问题 23:清单中,内网楼层48口交换机配置有4个万兆光口,但光模块配置为千兆光模块,无法满足交换机性能要求,是否需要调整为万兆光模块?
答: 以招标清单为准 。
问题 24:初设图纸及说明中写明,房间内需设置多媒体信息箱,但清单中未体现,是否需要补充?
答: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 25:招标补充文件明确屋顶空调主机改造配电需考虑费用,清单中未发现此部分费用,是否需要补充?
答: 招标清单中已明确。
问题 26:设计说明中,舒适性空调风机盘管回风管设光氢离子空气净化装 ,清单中无光氢离子空气净化装,是否补充?
答: 已经综合考虑在风机盘管综合单价中。
问题 27:设计说明中,空调风管采用A级离心玻璃棉保温,清单中无此保温材料,是否补充?
答: 招标清单中 空调风管采用橡塑保温材料。
问题 28:合同中 “13.8.3条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可调价材料范围为: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预拌砂浆、电线电缆、砂石,其他材料一律不予调差。” ( 1) 此处材料 “钢材”是否包含建筑钢筋、钢结构钢材型材、结构加固钢板等。 ( 2) 是否可将砌体放进可调价材料范围?
答: ( 1)是。(2)不放入调价范围。
问题 29:合同专用条款中13.3.3.1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2) 合同中未包含价格清单,合同价格按照定额计价重新组价的规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2020 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2020 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和湘建价【2020】56 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清单计价办法执行;结构部分为“拆改工程”和“结构加固工程”。 问: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1〕238号)》规定,根据通知文件指示:该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发承包和实施阶段的工程计价。所参照的消耗量标准是否可以增加参照《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答: 可以。
问题 30: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代建单位提供履约担保(按附件 7 格式),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 8%,履约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180 天。是否可以改为履约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31:合同中P145页14.5.1约定: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42 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P195页 14.5.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提供结算资料,承包人申报结算送审总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原则上不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建安工程费的 10%。两者时间上不一致。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问题 32:P170页 4.1.11 承包人应在所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同步提交施工图预算报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代建单位审核,且上报的预算金额不得超投标总价的建安工程费(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均不得超对应的投标报价)。是否应改为上报的送审预算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得超投标总价的建安工程费(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均不得超对应的投标报价),与P195页 14.5.1 竣工结算约定一致。
答: 按招标文件中合同规定执行。
问题 33:P196页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经发包人、代建单位审定的竣工结算文件是承包人编制竣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算申请单的依据,竣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算申请单与发包人、代建单位审定的竣工结算文件不符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合同中未明确“发包人对于竣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算申请单审批期限”,请问发包人是否可以明确?
答: 按招标文件中合同规定执行。
问题 34:P130页 13.2.3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双方可以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进行利益分享。P187页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 。能否直接约定?合理化建议是否可以参照湖南省住建厅下发的湖南省工程总承包计价办法按承包单位占比 40%进行利润分成?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进行利润分成。
问题 35:招标清单拆除工程中,清单描述:第4条,拆除可回收的材料及设备,均由施工单位保护性拆除,搬运至业主指定地点(无论转运次数)。请发包人明确,哪些材料及设备是需要保护性拆除且可回收的。
答: 有回收价值的材料和设备。
问题 36:根据招标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采用湘建价〔2022〕146号文件编制,但是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格式中“三.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要求的报表为湘建建函〔2023〕49 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的通知》的报表。 问题:(1)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与招标控制价一致采用湘建价〔2022〕146号文件编制,否则无法与招标清单操持一致。 (2)如采用湘建价〔2022〕146号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报价所提供报表是否采用软件默认报表?
答: ( 1) 是。 ( 2) 是。
问题 37:在填写招标文件第298页投标报价汇总表时,问题:(1)总价部分是否指①装饰工程-装饰工程-不含四层、八层,②四层新生儿科(NICU)-装饰工程-四层新生儿科(NICU),③八层病理科-装饰工程-八层病理科三个单位工程的合计金额。(2)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是否填0.(3)暂列金额是否指不可预见费770万元。
答: ( 1) 是。 ( 2) 是。 ( 3) 是。
问题 38:装饰工程清单中仅有四层、八层和不含四层、八层,其中不含四层和八层是否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楼层?
答: 是。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质保金退还的要求 “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返还质量保证金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5 年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或退还质保金保函)。” 调整为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或退还质保金保函)”。
三、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四、本 公告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 公告 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 公告 为准。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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